2023年2月28日 星期二

 

華嚴宗(222問之一)

 

 

222. 華嚴宗的判教:五教十宗是什麼?

一、五教:小乘教、始教、終教、頓教、圓教。

「華嚴五教章」全稱「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華嚴一乘教分記」、略稱「五教章」,全書四卷十章,唐代華嚴宗三祖法藏(六四三~七一二)述。

全書共有十章,今擇第九章:所詮差別;第十章:義理分齊,分別探討如下:

(一)所詮差別

1)心識差別

第一心識差別者。

1. 如小乘:

但有六識,義分心意識,如小乘論說。於阿賴耶識但得其名,如增一經說。

2. 若依始教:

於阿賴耶識,但得一分生滅之義。以於真理未能融通,但說凝然不作諸法。故就緣起生滅事中建立賴耶,從業等種辨體而生,異熟報識為諸法依。

3. 若依終教:

於此賴耶識,得理事融通二分義。故論(大乘起信論)但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梨耶識。以許真如隨熏和合成此本識,不同前教(始教)是由業等種論生滅故。

4. 若依頓教:

即一切法唯一真如心。差別相盡,離言絕慮,不可說也。

5. 若依圓教:

即約性海圓明,法界緣起無礙自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主伴圓融。故說十心以顯無盡,如離世間品及第九地說。又唯一法界性起心亦具十德,如性起品說,此等據別教(別教一乘)言。

若約同教(同教一乘),即攝含前諸教(小、始、終、頓四教)所說心識,何以故?是此方便故,從此而流故。

2)種性差別

1. 若依小乘:

種性有六種,謂退.思.護.住.昇進.不動。不動性中有三品,上者佛種性,中者獨覺性,下者聲聞性。如舍利弗等。

雖於此中說佛一人有佛種性,然非是彼大菩提性,以於佛功德不說盡未來際起大用等故。是故當知於此教中,除佛一人,餘一切眾生皆不說有大菩提性。餘義如小乘論說。

2. 若依三乘教:

種性差別略有三說。一約始教,即就有為無常法中立種性故。即不能遍一切有情。故五種性中即有一分無性(未具有佛種性)眾生。故顯揚論云,云何種性差別五種道理?謂一切界差別可得故。乃至云,唯現在世非般涅槃法,不應理故(無性者於現在世無法成就涅槃,這是不應道理),乃至廣說。是故當知由法爾故,無始時來一切有情有五種性。第五種性(指無性)無有出世功德因故,永不滅度。由是道理,諸佛利樂有情功德無有斷盡。

其有種性者,瑜伽論云,種性略有二種。一本性住,二習所成。本性住者,謂諸菩薩六處殊勝有如是相,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

習所成者,謂先(先前)串習善根所得。此中本性,即內六處中意處為殊勝,即攝賴耶識中「本覺解性」為性種性。故梁攝論云,聞熏習與阿賴耶識中「解性」和合,一切聖人以此為因。然瑜伽既云具種性者方能發心,即知具性習二法,成一種性。是故此二緣起不二,隨闕(缺)一不成,亦不可說性為先習為後。但可位至「堪任」已去,方可約本,說有性種;約修說為習種。然有二義而無二事,如上攝論云,二義和合為一因,故得知「有二義而無二事」。

3. 約終教:

即就真如性中,立種性故。則遍一切眾生,皆悉有性故。智論云,白石有銀性,黃石有金性,水是濕性,火是熱性,一切眾生有涅槃性。以一切妄識,無不可歸自真性故。如經說言,眾生亦爾,悉皆有心。凡有心者定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是義故,我常宣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

4. 約頓教:

唯一真如,離言說相名為種性,而亦不分「性」「習」之異,以一切法由無二相故。是故諸法無行經云,云何是事名為種性?文殊師利,一切眾生皆是一相,畢竟不生,離諸名字,一異不可得故,是名種性。

5. 約一乘有二說:

一攝前四教所明種性,並皆具足主伴成宗。

a以同教(一乘同教)故,攝方便故(攝含前四教方便)。

b據別教,種性甚深,因果無二,通依及正,盡三世間,該收一切理事解行等諸法門,本來滿足已成就訖。故大經(華嚴經)云,菩薩種性甚深廣大,與法界虛空等,此之謂也。若隨門顯現,即五位(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妙覺)之中,位位內六決定義(觀相善決定、真實善決定、勝善決定、因善決定、大善決定、不怯弱善決定)等,名為種性,亦即此法名為果相,以因果同體唯一性故。

由此種性緣起無礙具五義門,是故諸教各述一門隨機攝化,義不相違。

何者為五:

一是隨執非有門,如小乘說。

二隨事虧盈門,如始教說。

三隨理遍情門,如終教說。

四絕相離言門,如頓教說。

五性備眾德門,如圓教說。

義雖有五,然種性圓通隨攝遍收,隱顯齊致也。

3)行位差別

1. 初者依小乘:

a有四位。謂方便.見修.及究竟也。

又說小乘十二住以為究竟;及說三界九地十一地等,廣如小論說。

b二不退者:此中修行至忍位,得不退故也。其行相亦如彼諸論說。

2. 初位相者(始教)此中有二:

a一為引愚法二乘令迴心故。施設迴心教。亦但有見修等四位及九地等名同小乘。或立五位。謂見道前七方便內。分前三種為資糧位。以遠[13]力便故。後四善根為加行位。是近方便故。餘名同前。又亦[14]說為乾慧等十地。第九名菩薩地。第十名佛地者。欲引二乘望上不足。漸次修行至佛果故。又彼佛[15]界不在十地外。[16]同在地中者。以引彼故方便同彼。以二乘人於現身上得聖果故。不在後也。又此位相及行相等。[17]廣如瑜伽聲聞決擇及雜集論說。

b二為直進人。顯位相者。彼說菩薩十地差別。又以十地說為見修。及通地前以為大乘十二住義。何以故。為影似小乘故。又彼地前有四十心。以彼十信亦成位故。此亦為似小乘道前四方便故。是故梁攝論云。如須陀洹道前有四位。謂煗頂忍世第一法。菩薩地前四位亦如是。謂十信.十解.十行.十迴向。又亦為似迴心教故。以信等四位為資糧位。十迴向後。別立四善根為加行位。見等同前。

3. 若依終教:

亦說菩薩十地差別,亦不以見修等名說。又於地前但有三賢,以信(十信位)但是行非是位故,因為十信位未得不退故。

本業經云,未上十住前有此十心(十信位之十心:信、進、念、定、慧、戒、願、護法、廻向、捨),尚不能稱為「位」也。

又云。始從凡夫地值佛菩薩,正教法中起一念信發菩提心,是人爾時名為住前信相菩薩,亦名假名菩薩,名字菩薩。其人略修行十心,謂信進等,廣如彼說。又仁王經云,習忍位已前。行十善菩薩有進有退,猶如輕毛隨風東西等。在此修行經十千劫,入十住位,方得不退故。十住初即不退墮下二乘地,況諸惡趣及凡地耶。設本業經,說十住第六心有退者(第七住為不退位,故七位前尚有退)。起信論中,釋彼文為示現退也。為慢緩者策勵其心故,而實菩薩入發心住(十住位第一位),即得不退也。其行相者,起信論說,三賢初位中少分得見法身(三賢位即十住、十行、十迴向),能於十方世界,八相成道利益眾生。又以願力受身自在,亦非業繫。又依三昧亦得少分見於報身佛。其所修行皆順真性,謂知法性體無慳貪,隨順修行檀波羅蜜等,廣如彼說。又梁攝論中,十信名凡夫菩薩,十解名聖人菩薩等。其地上行位倍前準知。是故當知此中行位,與前始教淺深之相差別顯矣。

4. 若依頓教:

一切行位皆不可說,以離相故,一念不生即是佛故。

5. 若依圓教者:

有二義:一攝前諸教所明行位,以是此方便故(此為同教一乘),二據別教(別教一乘)有其三義:一約寄位顯:

謂始從十信乃至佛地六位不同,隨得一位得一切位。何以故?由以六相收故,主伴故,相入故,相即故,圓融故。經云,在於一地即能普攝一切諸地功德。是故經中十信滿心勝進分上,得一切位及佛地者,是其事也。又以諸位及佛地等相即等故,即因果無二,始終無礙。於一一位上即是菩薩即是佛者,是此義也。

二約報明位相者:

但有三生:

一成見聞位:

謂見聞此無盡法門,成金剛種子等。如性起品說。

二成解行位:

謂兜率天子等。從惡道出已,一生即得離垢三昧前,得十地無生法忍及十眼十耳等境界,廣如小相品說。又如善財始從十信乃至十地,於善友所一生一身上皆悉具足如是普賢諸行位者,亦是此義也。

三證果海位:

謂如彌勒告善財言,我當來成正覺時汝當見我。如是等,當知此約因果前後分二位故。是故前位但是因,圓果在後位故,說當見我也。

三約行明位即唯有二:

1謂自分勝進。此門通前諸位解行及以得法分齊處說,如普莊嚴童子等也。其身在於世界性等上處住,當是白淨寶網轉輪王位。得普見肉眼,見十佛剎微塵數世界海等。若三乘肉眼,即不如此故。智論云。,肉眼唯見三千世界內事,若見三千世界外者,何用天眼為,故知不同也。

又彼能於一念中,化不可說不可說眾生,一時皆至離垢三昧前,餘念念中皆亦如是。其福分感一定光玻璃鏡,照十佛剎微塵數世界等。當知此是前三生中,解行位內之行相也,以約因門示故。

若約信滿得位已去,所起行用皆遍法界,如經能以一手覆大千界等。手出供具與虛空法界等,一時供養無盡諸佛,作大佛事饒益眾生不可說也,廣如信位經文說。

又云,不離一世界,不起一坐處,而能現一切無量身所行等。又於一念中,十方世界一時成佛轉法輪等,乃至廣說。

是故當知,與彼三乘分齊全別,何以故。以三乘行位是約信解阿含門中作如是說也。

4)修行時分

第四修行時分者。

1. 若依小乘:

自有三人。

a下根者,謂諸聲聞中。極疾三生得阿羅漢果。謂於一生種解脫分,第二生隨順決擇分,第三生漏盡得果。極遲經六十劫。

b中根者。謂獨覺人極疾四生得果,極遲經百劫。

c上根者。謂佛定滿三僧祇劫。

2. 若依始教:

修行成佛定經三僧祇。但此劫數不同小乘。

3. 若依終教:

說有二義:

一定三阿僧祇,約一方化儀故。

二不定修三阿僧祇。

此有二義,一通餘雜類世界故,如勝天王經說。二據佛功德無限量故,如寶雲經云。

善男子,菩薩不能思議如來境界,如來境界不可思量。但為淺近眾生,說三僧祇修習所得。菩薩而實發心已來不可計數。

4. 若依頓教:

一切時分皆不可說,但一念不生即是佛故,一念者即無念也,時者即無時也。餘可準思。

5. 若依圓教:

一切時分悉皆不定。何以故?謂諸劫相入故,相即故。該通一切因陀羅等諸世界,故仍各隨處。或一念或無量劫等,不違時法也

5)修行所依身

1. 若依小乘:

但有分段身至究竟位佛亦同然,是實非化。

2. 若始教中:

為迴心聲聞,亦說分段至究竟位。佛身亦爾,然此是化非實也。若依直進中有二說:一謂寄位,顯十地之中功用、無功用,粗細二位差別相故,即說七地已還有分段,八地已上有變易。二就實報,即說分段至金剛已還,以十地中煩惱障種未永斷故,留至金剛故。既有惑障,何得不受分段之身?故十地經云:第十地已還有中陰者,是此義也。

3. 若依終教:

地前留惑受分段身,於初地中永斷一切煩惱使種,亦不分彼分別、俱生。於所知障中又斷一分粗品正使,是故地上受變易身,至金剛位。

4. 若依頓教:

一切行位既不可說,所依身分亦準此知。廣如「大般若經那伽室利分」說。

5. 若依圓教:

不說變易,但分段身至於十地離垢定前。以至彼位得普見肉眼故,知是分段也。又如善財等以分段身窮於因位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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