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9日 星期日

 

天台宗(217問之一)

 

217.摩訶止觀的大綱為何?

(一)著書緣起與學說傳承智者大師

1)著書因緣

智者大師於隋朝開皇十四年,(公元五九四年),在荊州玉泉寺結夏安居期間,為大眾闡掦「法華經」而講述此書。所宣法音,如甘霖傾注。

但講到第七「正修止觀章」十境之第七境時,因結夏安居期滿,於是終止講席。

2)金口相承的付法歷史

佛滅以後,佛法代代傳付予以下祖師,從大迦葉、阿難、商那和修等,直到第二十三師子,再加上與商那和修同時的末田地尊者,共有二十四人。

3)今師相承的求道足跡

「摩訶止觀」是天台智者大師所著,出家後修行法華三味懺儀,證入法華三味前方便,自稱修行果位為圓教「五品弟子位」。智者師承南岳慧思禪師,慧思用七年修習方等三味,終證得法華三味,頓悟大小乘法門。

慧思師承慧文禪師,發明「一心三觀」,使禪學法門得以改轉。而龍樹是天台圓教的高祖,因圓頓止觀的「圓融三諦」也是來自於「中論」:「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4)三種止觀

1漸次止觀:漸則初淺後深,切彼登梯。

漸初亦知實相。實相難解,漸次易行。先修歸戒,止火血刀,達三善道;次修禪定,止欲散網,達色無色定道;次修無漏,止三界獄,達涅槃道;次修慈悲,止於自證,達菩薩道;後修實相,止二邊偏,達常住道。

2不定止觀:不定前後更互,如金剛寶置之日中。

無別階位,約前漸後頓,或前頓後漸,互淺互深,或事或理。

或指世界悉檀為第一義悉檀、或指第一義悉檀為為人悉檀;或息觀為止、或照止為觀。故名不定止觀。

3圓頓止觀:圓頓初後不二,如通者(具神通者)騰空。

初緣實相,造境即中,無不真實。繫緣法界,一念法界。一色一香,無非中道。

a己界、佛界、眾生界亦然。

b無苦可捨,陰入皆如。

c無集可斷,無明塵勞即是菩提。

d無道可修,邊邪皆中正。

e無滅可證,生死即涅槃。

f無苦無集,故無世間;無道無滅,故無出世間。

g純一實相,實相外更無別法。

h法性寂然名止,寂寞而常照名觀。

雖言初後,無二無別,是名圓頓止觀。

(二)全書的組織是五略十廣。

1)十廣:今當開章為十:

1大意:無量刧來,眾生被癡惑所覆,不知無明即是明,今開覺之,故言大意。既知無明即明,不復流動,故名為止;朗然大淨,呼之為觀。

2釋名:既知無明即明,不復流動,故名為止;朗然大淨,呼之為觀。

3體相:既聞名為止觀,進一步理解止觀之體。

4攝法:體即攝法,由止觀體起用而能概括一切佛法。

5偏圓:法有偏圓,深淺不一的教義和法門。

6方便:以偏圓解,起於方便,依教義發起修習止觀前的方便法門。

7正觀:方便既立,正觀即成。正式進入止觀的修習。

8果報:成正觀已,獲妙果報。正觀實相理的觀行成就而感得果報。

9起教:從自得法,起教教他。修證得法後起大悲心化導他人。

10旨歸:自他俱安,同歸常寂。自行化他成就,同歸於常寂光淨土。

既了無生無起,心行寂滅,言語道斷,寂然清淨。

2)以十門明十章之相互關係。

1真俗:初八章,即俗而真;果報一章,即真而俗;旨歸章,非真非俗。

2說默:正觀是聖默,餘八章是聖說,旨歸是非說非默。

3定慧:正觀及一部分是定,餘八章及一分是慧,旨歸是非定非慧。

4因果:大意至正觀是因,果報是果,旨歸是非因非果。

5自他:前八章是自行,起教是化他,旨歸是非自非他。

6目足:大意至起教是目,方便至果報是足,旨歸是非目非足。

7共不共:大意至正觀是共果報起教是不共旨歸是非共非不共

8通別:大意是通餘八章是別旨歸是非通非別

9廣略:大意是略餘八章是廣旨歸是非廣非略

10橫竪:體相是豎餘八章是橫旨歸是非橫非豎

3)五略:發大心、修大行、感大果、裂大網、歸大處。

發大心:發菩提心

修大行:修行四種三味

感大果:若行順中道即有勝妙果報

裂大網:融通經論解疑結出籠

歸大處:旨者自向三德者引他同入三德故名旨歸又自入三德名歸令他入三德名旨旨歸三德實不知何以名之勉強名之則為中道實相非止非觀一切種智平等大慧般若波羅蜜觀首楞定大涅槃不可思議解脫止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永寂如空是名旨歸

(三)六即說

1)六即說的根據

問:六即顯「是」(是指理即的理,即如來藏理),是初心(最初的發心)即顯示,還是到最後的後心(最後的圓覺)才顯示?

答;如論焦炷(燒燒的燭蕊),非初不離初、非後不離後,因為六即是在談論圓教的修行位階,所以也可能初發心即成正覺,那麼就是不離初心;但也可能是依六即的漸次位階而得悟,如此則是不離後心。

若智及信具足,聞一念初心即成正覺。如果能信即能不謗,有智即能不懼,初後都能得悟。

若無信,聖境非是自己的智分;若無智,卻自慢已得,如此則初後心均不能得證。

2)六即說的構成

1理即:一念心即如來藏理,如故即空,藏故即假,理故即中,三智一心中具,不可思議,如上說三諦一諦,非常三非一。是名理即止觀、即寂名止,即照名觀。

2名字即:或從知識、經卷,聞上所說,一實菩提,於名字中,通達解了,知一切法皆是佛法,是為名字即菩提,亦是名字止觀。攀覓心息,名止;但信法性,不信其諸名為觀。

3觀行即:必須心觀明了,理慧相應,所行如所言,所言如所行,此心口相應,是觀行菩提。觀行亦如是,雖未契理,觀心不息,是名觀行菩提,亦名觀行止觀。恆作此想,名觀。餘想息,名止。

4相似即:以其愈觀愈明,愈止愈寂,如勤射鄰的,名相似觀慧。圓伏無明,名止;似中道慧,名觀。

5分真即:因相似觀力,入銅輪位,初破無明見佛性,開寶藏顯真如,名發心住,乃至等覺,無明微薄,智慧轉著。若人應以佛身得度者,即八相成道。應以九法界身得度者,以普門(十普門:慈悲普、弘誓普、修行普、斷惑普、入法門普、神奇通普、方便普、說法普、成就眾生普、供養諸佛普)示現。是名分真即菩提,亦名分真止觀,分真智斷。

6究竟即:等覺一轉,入於妙覺,智光圓滿,不復可增,名菩提果。大涅槃斷,更無可斷,名果果。故名究竟菩提,亦名究竟止觀。

3)以譬喻説六即

1理即佛:譬如貧人家有寶藏。

2名字即佛:譬如貧人不知家有寶藏,通過善知識開導而得知,

3觀行即佛;譬如知道家有寶藏後,即除草挖土而發掘。

4相似即佛;譬如發掘,漸漸接近寶藏,

5分真即佛;譬如寶藏已經打開。

6究竟即佛;譬如將

寶藏全部取出而用之。

4)六即說與五菩提

1今豎判圓位。會之即:發心菩提對名字;伏心菩提對觀行;明心菩提對相似;出到菩提對分真;無上菩提對究竟。圓位為:發心是十住,伏心是十行。

2以別教而言:明心是十迴向位,出到是十地位,無上是妙覺位。

而從圓教而言,位位皆具五菩提。從十住具五菩提,乃至至妙覺位,都究竟具足五菩提。

圓教是以六即判別修行位次。其餘三教都不用六即來判教。

(四)四種三味

1)常坐三味:一行三味、一相三味、真如三味、一相三摩地。有理、事二種,理是定心觀法界平等一相。事是一心念佛的念佛三味。

一行三味:方法是身論開遮,口論説默,意論止觀。

1身:開是常坐。九十日為一期,結跏正坐。以坐自誓,肋不掛床。隨一佛方面,端坐正向,時刻相續。所遮是勿犯,不欺佛,不負心,不誑眾生。

2口:口常專稱一佛名字,慚愧懺悔,以命自歸。

3意:端坐正念。莫雜思惟,但專繫緣法界,一念法界。繫緣是止,一念是觀。住無所住,安處寂滅法界。此法界亦名菩提,亦名不可思議境,亦名般若,亦名不生不滅。能如是觀者,是觀如來十號。如來與如來智,非二相非不二相,猶如虛空,無有過失。初見一佛,次見十方佛,不用神通往見佛,唯住此處,見諸佛,聞佛說法,得如實義。見如來而不取如來相,無形無相無見聞知,佛不證得。佛即法界,無證無得。

觀眾生相,如諸佛相,眾生界住,如虛空住。以不住法,以無相法,住般若中。不取不捨,但住實際。如此觀眾生,真佛法界。

觀貪欲瞋癡諸煩惱,恆是寂滅行,是無動行,非生死法,非涅槃法。非修道非不非道,是名正住煩惱法界也。

觀業重者,無出五逆。五逆即是菩提,五逆菩提無二相。逆罪相、實相相,皆不可思議,不可壞,本無本性,一切業緣皆住實際,不來不去,非因非果,是為觀業即是法界印。

法界印四魔所不能壞,魔不得便。何以故?魔即法界印。

2)常行三味:般舟三味、佛立三味。。

佛立有三義:佛威力、三昧力、行者本功德力。能於定中,見十方現在佛在其前立。如明眼人清夜觀星,見十方佛亦如是多,故名佛立三味。

三味住處,所謂住處,於初禪、二、三、四中間,發是勢力,能生三味,故名住處。初禪少,二禪中,三四禪多。

a身:常行。常獨處止,唯專行旋,九十日為一期。須明師內外律開除妨障。承事師如僕奉大家。須外護,須同行。須要期誓願,三味不得,終不休息。起大信,大精進。常與善師從事,終竟三月,行不得休息,為人說經,不得希望衣食。

b口:九十日口常唱阿彌陀佛無休息。或唱念俱運,唱念相繼無休息時。但專以彌陀為法門主。

c意:三月常念佛,念三十二相,從足下千輻輪相,一一逆緣,念諸相乃至無見頂(項相)。亦應從頂相順緣,乃至千輻輪。又念:我當從心得佛,從身得佛?佛教不用心得,不用身得,不用心得佛色,不用色得佛心,何以故?心者佛無心,色者佛無色,故不用色心得三菩提。不用身口得佛,不用智慧得佛,何以故?智慧索不可得,自索我了不可得,亦無所見。一切法本無所有,壊本絕本。其次用假觀及中觀。

3)半行半坐三味

1方等三味

a身:先求夢王(大方等陀羅尼經卷三之十二夢王),若得見一,是許懺悔。於閑靜處,莊嚴道埸。七日長齋,日三時洗浴。初日供養僧,隨意多少。引請一內外律者為師,受二十四戒及陀羅尼咒,對師說罪。七日為一期,決不可減。俗人亦許。

b口:預誦陀羅尼咒一篇使利。於初日分,三遍召請三寶、十佛、方等父母(權實二智)、十法王子(初聞佛說法的十二位菩蕯),陳悔罪咎竟,起旋百二十匝。一旋一咒,之後禮十佛、方等、法王子,後卻坐思惟,後再旋咒,周而復始,終竟七日。

c意:思惟摩訶袒特陀羅尼(大秘要遮惡持善)。秘要只是實相中道正空。求者、得者、著者,實者、語者、問者,一切悉空,寂滅涅槃亦復皆空,一切虛空分界亦復皆空,於六波羅蜜中求空空真實之法;此與大品十八空同;大經迦毗羅城空、如來空、大涅槃空,更無有異,以此空慧歷一切事,無不成觀。

2法華三味

a身:開十:嚴浄道場、浄身、三業供養、請佛、禮佛、六根懺悔、繞旋、誦經、坐禪、證相。

b意止觀者:專誦大乘,不入三味,日夜六時,懺六根罪。

於諸法無所行,亦不行不分別。

安樂行品:護持、誦經、解説、深心禮拜等。

「觀經」明無相懺悔,我心自空,罪福無主,慧日能消除,豈非理耶?南岳師云:有相安樂行、無相安樂行。

持是行人,涉事修六根懺,為悟入弄引,故名有相。若直觀一切法,空為方便者,台故言無相。妙證之時,悉皆兩捨。若得此意,於二經無疑。以下勸修删。口

4)非行非坐三味

1名義:隨自意、意起即修三味、覺意三味。

覺者照了也,意者心數也。行者心數起時,反照觀察,不見動轉根原終末、來處去處(心理活動運轉的根源和來去的始終),故名覺意。對境覺知,異乎木石名心;心籌量名意;了了別知名識。窮諸法源,皆由意造,故以意為言端。

覺者,了知心中非有意,亦非不有意;心中非有識,亦非不有識。心、意、識非一,故立三名;非三,故說一性。若知名非名,則性亦非性。非名故不三,非性故不一。非三故不散,非一故不合;不合故不有,不散故不空;非有故不常,非空故不斷。若不見常、斷,終不見一、異。

若觀意,則攝心、識,一切法亦爾。若破意,無明則壊,餘使(煩惱)皆去。故諸法雖多,但舉意以明三味。觀則調直,故言「覺意三味」也。

2依「請觀經」而說修法

於靜處嚴道埸,旛蓋香燈,請彌陀像、觀音、勢至二菩蕯像,安於西方,設楊枝、淨水,當正向西方禮三寶、七佛、三陀羅尼、二菩蕯。禮已胡跪。供養已,端身正心結跏趺坐,繫念數息。八息為一念,請三寶,三称名,加稱觀世音,誦四行偈,誦三篇咒。誦竟,披陳懺悔,自憶所犯。發露已,一人登記高座,若唱若論此經濟文,餘人諦聽。午餐前、初夜其方法如此。

(五)惡亦是止觀的對象

1)惡在不同眾生中的相對表現

1藏教菩蕯:能行六度是善,但仍不能斷盡煩惱,又是惡了。

2通教菩蕯:能同斷三界煩惱,此乃稱好,但不見別教之理,仍停滯於空假二邊,未入中道,未斷住地無明,已復是惡。

3別教菩蕯:雖已入中道,但只是但中,仍然不是不但中,猶帶方便,不能稱理。

4圓教菩蕯:唯圓教之圓法為善。能達諸惡非惡,能行於非道,通達佛道。

但若執著佛道,則道成非道,又是惡了。

5凡夫根性易奪,必有過患,其誰能無失?白衣受欲,非行道人,惡是其本分。羅漢都有殘習,何況凡夫?當於惡中,而修觀慧。

2)末法時代觀惡的根據與意義

1以惡中有道,雖行眾蔽,而得成聖,故知惡不妨道。如央掘摩羅、彌殺彌慈;祇陀末利、唯酒唯戒;須密多女,婬而梵行;提婆達多、邪見即正。

2又道不妨惡。於蔽修觀,若於蔽強為對治折伏,恐蔽彌更增劇,反而但恣(隨)其趣向,任其自然,此蔽不久,堪任乘御(駕御)。

3)對惡的觀察

對惡如何觀呢?諦觀貪欲有四種相:未貪欲,欲貪欲,正貪欲,貪欲已。

未貪欲又有下四句:若未滅欲生、未貪不滅而欲生、若亦滅亦不滅而欲生、若非滅非不滅而欲生,如是四句均不見欲貪欲生。

還轉四句,也不見末貪欲滅。因此,觀貪欲蔽,畢竟空寂,雙照分明。若蔽恆起,此觀恆照,亦不見起,亦不見照,而起而照。

又觀此蔽,因何塵起?為何事起?如是觀時,於塵無受者,於緣無作者,而於塵受根緣,雙照分明。幻化與空、及與法性,不相妨礙。當知蔽即法性(指蔽的體也是法性),蔽起即法性起(蔽的生起也是法性的,「性起」啓動「緣起」而生),蔽息即法性息(此句不可誤解為法性滅,息不是滅,法性不生不滅)。

所謂行於非道,通達佛道。非道及佛道都是佛性體,只要將非道觀即空即假即中,則非道即是佛道。

4)觀惡並非縱情作惡

雖說六蔽非道,即解脱道,然對鈍根障重者,聞已必將沈沒,若更勸修觀惡,則失旨逾甚。

這種亂使用隨自意意的愚人,心無慧解,信其本師,又仰慕前賢達,以為是道,恣心取樂,而不改迷,既嗜欲樂,不能自止,猶如蒼蠅為唾所粘,浪行之過,其事略爾。其師之過在於,不達根性,不解佛意。

所以觀惡之隨自意意,此法不須勸修。

5)切勿誤解貪欲即道

佛說貪欲即道,是佛見機宜,知有一種眾生,底下薄福,決不能於善中修道,不得已才令於貪欲修習止觀,而不是教導一般眾生都是行貪欲即道。若有眾生不宜於惡修止觀者,佛即說諸善,名之為道。

若因為時節難起,或王事(政治事務)所拘,不得修善,才令於惡中而習止觀,若無難無拘,何必用貪欲即道這種非道去毒他慧命呢?

路有夷險二種,貪欲即道是險道,世間險路尚不能通,何況行惡而會正道,豈可得乎?

因此,若見有人不識機宜,行說此者,則是戒海的死屍,宜依戒律的規定處治,勿令毒樹生長於持正法的長者的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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