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論宗(170問之二之1)
二、卷二
(七)觀三相品
(1)問曰:經說有為法有三相:生住滅。萬物以生法生,住法住,滅法滅,是故有諸法。
答曰:不爾。何以故?三相無決定故。是三相為是有為,能作有為相?為是無為,能作有為相?二俱不然。何以故?
若生是有為,則應有三相。生是無為,何名有為相?
解:生是有為,此事不然,因有為三相生、住、滅不可以一時共存,只能生,不能同時住、滅。
1問曰:苦生非有為,若是無為有何咎?
答曰:若生是無為,云何能與有為法作相?
解:因滅有為才名為,無為是不生不滅而且無相,是無法為法作相。
a三相若聚散,不能有所相,云何於一處,一時有三相?
解:有為法的三相,不能於一處,同時有生住滅三相。
b若謂生住滅,更有有為相,是即為無窮,無即非有為。
解:若是有為,生又有生住滅,住又有生住滅,如此有無窮過,若無生住滅,則非有為。
(2)問曰:汝說三相為無窮,是事不然,生住滅雖是有為,而非無窮。何以故?
生生之所生,生於彼本生。本生之所生,還生於生生。
解:三相雖是有為,但生住滅並非無窮,一法生起時會有七法共生:法、生、住、滅、生生、住住、滅滅。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能生生。即本生生生生後,生生又能回生本生,如此即能止無窮。
答曰:若謂是生生,能生於本生。生生從本生,何能生本生?
解:生生是由本生所生,怎麼生生又能回頭生本生呢?
復次,
若謂是本生,能生於生生。本生從彼生,何能生生生?
解:「本生」若是從「生生」所生,本生又怎能生「生生」呢?
1問曰:是「生生」生時,非先非後能生本生,但「生生」生時能生本生。
答曰:不然。何以故?
若生生生時,能生於本生。生生尚未有,何能生本生?
解:若説「生生」在「生時」能生「本生」,可爾,但實未有,故「生生」不能回頭生「本生」。
復次,
若本生生時,能生於生生。本生尚未有,何能生生生?
解:若說「本生」生時,能生「生生」,可爾,但實未有。故「本生」生時,不能生「生生」。
2問曰:如燈能自照,亦能照於彼。生法亦如是,自生亦生彼。
解:如燈入暗室能照了諸物,也能自照。同理,生也能自生。
答曰:不然。何以故?
燈中自無暗,住處亦無喑。破暗乃名照,無暗則無照。
解:燈體本身自明,非自暗,明所及處也無暗。破暗才名照,而燈是自明而非破暗才明,所以燈不能自照亦不能照彼。
3問曰:是燈非未生有照,亦非生已有照,但生時能自照,亦照彼。
答曰:云何燈生時,而能破於闇?此燈初生時,不能及於闇。
解:燈生時名半生半不生,燈體尚未完全,尚未能自明,云何能破暗?又燈不能到達暗處,若說不用及喑即能破喑,是亦不然。
a燈若未及闇,而能破闇者,燈在於此間,則破一切闍。
解:若說燈不用及喑即能破喑,此處燃燈應破一切處喑,但燈不能照遠處。而且,燈不能自照及照彼。
b若燈能自照,亦能照於彼。闇亦應自闇,亦能闇於彼。
解:因暗不能自蔽及蔽彼,同理,燈不能自照及照彼。
是故此燈喻非也。
(3)破生因緣未盡故,今當更說。
此生若未生,云何能自生?若生已自生,生已何用生?
解:若生能自生,自生時是「生已生」或「未生生」,若未生生,未生是無法,無法何能自生。若是生已生,生已則生已成,不須復生。
若已生、若未生均不成,則無生。汝先說生如燈,能自生及生彼,是事不然。住、滅亦如是。
a生非生已生,亦非未生生,生時亦不生,去來中亦答。
解:離生法生時不可得,離生時生法不可得,云何生時生?生時生,是事在「去來品」中已答。
b如燒已不應復燒,去已不應復去,如是等因緣故,生已不應生,不生法亦不生。
c若不生法生者,世間未生法皆應生,一切凡夫未生菩提今應生菩提,不壞法阿羅漢無有煩惱今應生煩惱,但是事不然,是故不生法亦不生。
1問曰:若說一切不生法皆不生,是事不爾。
答曰:若法有緣、有時、有方等,和合則生者,先有亦不生,先無亦不生,有無亦不生。三種先已破,是故生亦不生,不生亦不生,生時亦不生。
a復次,若離生有生時者,應生時生,但離生無生時,是故生時亦不生。又若言生時生者,則有二生過,一以生故名生時,二以生時中生。二皆二然,無有二法,云何有二生?是故生時亦不生。
由上知,生已無生,末生無生,生時無生,無生故生不成。生不成故住、滅亦不成。生、住、滅不成故,有為法不成。
(4)問曰:我不定言生已生、未生生、生時生,但眾緣和合故有生。
答曰:汝雖有是說,此則不然。何以故?
若謂生時生,是事已不成,云何眾緣和,爾時而得生?
解:生時生已種種因緣破,汝今何以更說眾緣和合故有生?若眾緣具足、不具足皆與生同破。
復次,
若法眾緣生,即是寂滅性。是故生生時,是二俱寂滅。
解:眾緣所生法,無自性故寂滅,寂滅名為無,此無彼無相,斷言語道,滅諸戲論。如然、可然,因緣和合成,無有自性,可然無故,然亦無;然無故,可然亦無,一切法亦如是。
是故從眾緣生法無自性,無自性故空,如野馬無實。是故偈中說生與生時二俱寂滅,不應說生時生。
(5)問曰:定有三世別異,未來世法得生因緣即生,何故言無生?
答曰:若有未生法,復言有生者。此法先已有,更復何用生?
解:若未來世中有未生法生,是法先已有,何用更生?
1問曰:未來雖有,非如現在相,以現在相故説生。
答曰:現在相未來中無,若無云何言未來生法生?若有不名未來,應名現在,現在不應更生,二俱無生,故不生。
解:若未來並没有「現在相」,云何說未來有「生法」生?
若未來有「現在相」,則未來的現在相,應名現在。
復次,
a若言生時生,是能有所生。何得更有生,而能生「是生」?
解:若生、生時能生彼,那麼這「生」又由誰生?
b若謂更有生,生生則無窮。離生生有生,法皆自能生。
解:若這生又有生,則成無窮。若這生非更生,則此生是自生。
一切法皆自生,而實不爾。
c「有」法不應生,「無」亦不應生,「有無」亦不生,此義先已說。
解:以上有法、無法、亦有亦無法等三事皆不然,離此三事,更無有生,是故無生。
d若諸法滅時,是時不應生。法若不滅者,終無有是事。
解:法滅即是法不生;法有必然會滅,沒有法不滅的事。
2問曰:若滅相法不應生,不滅相法應生?
答曰:一切有為法念念滅故,無不滅法,離有為,無有決定無為法,無為法但有名字,是故說不滅法終無有其事。
解:有為法必定會滅,但有為及無為非二法,無為法以勝義而言,是有為法的「體」,二者是一法的體相用關係,而非二法。無為法但有名字,也是非有非無。
3問曰:若法無生應有住?
答曰:不住法不住,住法亦不住,住時亦不住,無生云何住?
解:若住法即已先有住,不應更住,故住法亦不住。不住法亦不住,因無住相。住時亦不住,因離住不住,更無住時。如是一切處,求住不可得,即是無生,若無生,云何有住?
復次,
若諸法滅時,是則不應住,法若不滅者,終無有其事。
解:法滅相有欲滅時,欲㓕與相不能並存,故不得言滅相法有住相。
4問曰:若法不滅應有住?
答曰:無有不滅法,何以故?
所有一切法,皆是老死相。終不見有法,離生死有住。
解:一切法生時,「無常」即常隨逐。無常有二名:老及死。如是一切法常有老、死,故無常住時。
復次,
住不自相住,亦不異相住。如生不自生,亦不異相生。
解:若有住法,是「自相」住或「他相」住?二俱不然。
若有為法自相住,則為是常,但有為法從眾緣生而無自性。若有為法是自相住,則不名有為。
若異相住,則住更有異相住,如此則無窮。而且不因異法即有異相,異相也是不定。故因異相而住者,是事不然。
5問曰:若無住,應有滅?
答曰:無。何以故?
法已滅不滅,未滅亦大滅,滅時亦不滅,無生何有滅?
解:法已滅,則不滅,因先已滅。法未滅亦不滅,因離滅相故。滅時亦不滅,離二更無滅時。如是推求,滅法即是無生,無生何有滅?
a若法有住者,是則不應滅。法若不住者,是亦不應滅。
解:法有住即有住相,住法滅即同時有住相及滅相,故法有住者,則不應滅。
若法不住相,即離住相,若離住相則無法,無法云何滅?
b是法於是時,不於是時滅。是法於異時,不於異時滅。
解:若法有滅相,是自相滅或異相滅?二俱不然。如乳時有乳相定住,故乳時不滅。非乳時因無乳,故不得言乳㓕。
c如一切諸法,生相不可得。以無生相故,即亦無滅相。
解:如前推求,一切法生相不可得,爾時即無滅相。破生故無生,無生云何有滅?
(6)若汝意猶未已,今當更說破滅因緣。
若法是有者,是即無有滅。不應於一法,而有有無相。
解:若法有時推求滅相不可得,因一法中不可亦有亦無相。
a若法是無者,是則無有滅。譬如第二頭,無故不可斷。
解:法若無,則無滅相,如無第二頭及第三手。無故不可斷。
b法不自相滅,他相亦不滅。如自相不生,他相亦不生。
解:如同生是自相不生,他相亦不生。因自體無,他體亦無。
滅法亦如是。
c生住滅不成,故無有有為。有為法無故,何得有無為?
解:今推求有為法的三相(生住滅)不可得,故何有有為法。有為法無,怎會有無為法?無為相名不生、不住、不滅。
(7)問曰:若是生住滅畢竟無者,云何論中得說名字?
答曰:如幻亦如夢,如乾闥婆城。所說生住滅,其相亦如是。
解:生住滅相無有決定,凡人貪著謂有決定,諸賢聖憐愍,欲止其顛倒,還以其所著名字為説,語言雖同,其心則異,如是說生住滅相不應有難。如幻化所作,不應有憂喜想;如夢中所見不應求實;如乾闥婆城日出時現而無有實,但假名字,不久則㓕。生住滅亦如是,凡夫分別為有,智者推求則不可得。
(8)作者見解
以俗諦而言,有有為及無為二種不同法。二者都是假法。
以真諦而言,有為及無為都是自性或自相空。
以菩薩而言是:非有為非無為。無為是體,有為是體相用總表現。
以佛而言是:有為即是無為,體用一如。
(八)觀作作者品
(1)問曰:現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法,三事和合故有果報,是故應有作者、作業。
答曰:上來品品中破一切法,皆三相餘,如破三相,三相無故,無有有為。有為無故,無無為。有為、無為無故,一切法盡無。作、作者若是有為,有為中已破。若是無為,無為中已破。不應復問。汝著心深故,而復更問,今當復說。
a決定有作者,不作決定業。決定無作者,不作無定業。
解:若先定有作者,已定有作業,則不應再作。若先定無作者,定無作業,亦不應作。
b決定業無作,是業無作者。定作者無作,不作無定業。
解:若先決定有作業,則一定會先有作者,不應再更有作者,又離作者應有作業,是事不然。
若先定有作者,一定會先有作業,故不應更有作業。是故決定作者,決定作業,不應再有作。不決定作業亦不應有作,因無作業即沒有作。
自作者、有作業尚不能作,何況無作者、作業?
復次,
c若定有作者,亦定有作業。作者及作業,即墮於無因。
解:若若定有作者,一定會有作業。
汝謂作者有作,即為無因。離作業會有作者,及離作看會有作業,則此作者及作業不從因緣有。
1問曰:若不從因緣有作者有作業,有何咎?
答曰:若墮於無因,則無因無果。無作無作者,無所用作法。若無作等法, 則無有罪福。罪福等無故,罪福報亦無。若無罪福報,亦無大涅槃,諸可有所作,皆空無有果。
解:若不從因緣有,則作及作者墮於無因,無因則無果,則無作無作者,即無罪福及罪福果報,亦無大涅槃道。是故不得從無因生。
2問曰:若作者不定,而作不定業,有何咎?
答曰:一事無尚不能起作業,何況二事都無?譬如化人以虛空為舍,但有言說,而無作者無作業。
解:無作一事尚不能起作業,何況二事都無?譬如化人以虛空為舍,但有言說,而無作者無作業。
(2)問曰:若無作者無作業,不能有所作。今有作者有作業,應有作?
答曰:作者定不定,不能作二業。有無相違故,一處則無二。
解:有是決定,無是不決定,一人一事云何有「有及無」相違的二事?
a有不能作無,無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過如先說。
解:若有作者而無業,何能有所作?若無作者而有業,示不不能有所作。何以故?如先說有中,若先有業,何須再作?若無業,云何可得作?
b作者不作定,亦不作不定,及定不定業,其過先已說。
解:定業、不定業、定且不定業等先已破。是故作者不能作三種業。
(3)今三種作者亦不能作業。何以故?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於業,其過先已說。
解:因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三種均不能作業,故一切處求作者、作業皆不可得。
1問曰:若言無作、無作者,則復墮無因。
答曰:是業從眾緣生,假名為有,無有決定,如汝所說。何以故?
因業有作者,因作者有業。成業義如是,更無有餘事。
解:因業先無決定,由人起業,故業有作者。作者亦無決定,因有作業才名為作者。二事和合才能得成作、作者。若從和合則無自性,無自性則空而無所生,但隨凡夫憶想分別,才說有作業、有作者,實則第一義中無作業、無作者。
復次,
如破作作者,受受者亦爾。及一切諸法,亦即應如是破。
解:如作、作者不得相離,不相離故不決定,無決定故無自性。受、受者亦如是。受名五陰身,受者是人,如是離人無五陰,離五陰無人,但從眾緣生。
餘一切法亦應如是破。
(九)觀本住品
(1)問曰:有人言:
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誰有如是事?是則名本住。若無有本住,誰有眼等法?以是故當知,先已有本住。
解:眼耳鼻舌身命等諸根,名為眼耳等根。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想、思、憶念等心、心數法,名為苦樂等法。有論師言:先未有眼等法,應有本住。因是本住,眼等諸根得增長。若無本住,身及眼耳諸根為因何生而得增長?
答曰:若離眼等根,及苦樂等法,先有本住者,以何而可知?
解:
外法瓶、衣等以眼等根得知,內法以苦、樂等根得知,如經說:可壞是色相,能受是受相,能識是識相。汝說離眼等根,及苦樂等法,先有本住者,以何而可知說有是法?
1問曰:有論師言出入息、視眴、壽命、思惟、苦、樂、憎、愛、動發等是神相,若無有神,云何有出入息等相?是故當知離眼、耳等根,及苦樂等法,先有本住。
答曰:是神若有,應在身內,如壁中有柱。若在身外,如人被鎧。若在身內,身則不可破壞,神常在內故,是故言神在身內,但有言說虛妄無實。若在身外,覆身如鎧者,身應不可見,神細密覆故,身亦應不可破壞,而今實見身壞。是故當知離苦、樂等,先無其他法了。若謂斷臂時,神縮在內,不可壞者,斷頭時亦應縮在內,不應死,而實有死。是故知離苦、樂等先有神者,但有言說,虛妄無實。
復次,若言身大則神大,身小則神小,如是則神隨身不應常。神則同身一樣無常,可推知當知離眼耳等先無別神。而且若有神是諸作主者,云何言不得自在而見有風狂病人之不自在。
復次:
若離眼耳等,而有本住者,亦應離本住,而有眼耳等。
解:若本住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有者,今眼耳等根、苦樂等法亦應離本住而有。
(2)問曰:二事相離可爾,但使有本住。
答曰:以法知有人,以人知有法。離法何有人?離人何有法?
解:法者眼耳苦樂等,人者是本住。汝謂以有法故知有人,以有人知有法,今離眼耳等法何有人?離人何有眼耳等法?
復次,
一切眼等根,實無有本住。眼耳等諸根,異相而分別。
解:一切眼耳等根,苦樂等諸法實無有本住,因眼緣色生眼識,以和合因緣知有眼耳等諸根,不以本住故知。眼耳等諸根各自能分別。
1問曰:若眼等諸根,無有本住者,眼等一一根,云何能知塵?
解:若一切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無本住者,今一一根云何能知塵?眼耳等諸無思惟,不應有知,而實知塵,當知離眼耳等諸根,更有能知塵者。
答曰:見者即聞者,聞者即受者。如是等諸根,則應有本住。
解:因神只有一神,如是色聲香等之根,可以接受隨意見聞,而實不然。
a若見聞各異,受者亦各異。見時亦應聞,如是則神多。
解:因見者、聞者各異,如此人一而神多,以一切根可以一時知諸塵,而實不爾,故見者、聞者、受者不應俱用。
b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所從生諸大,彼大亦無神。
解:眼耳等諸根是從四大所生,而四大中亦無本住。
2問曰:若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無有本住可爾,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應有。
答曰:若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無有本住者,眼等亦應無。
解:若眼耳苦樂等諸法無有本住而說「有」法,這眼耳是誰所有?何緣而有?故眼等亦「無」。
復次,
眼等無本住,今後亦復無。以三世無故,無有無分別?
解:思惟推求本住,眼等先無本住,今、後亦無,若三世無,即是無生寂滅,不應再有批難。
若無本住,怎會有眼耳呢?如是問答戲論則滅,戲論滅故,諸法則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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