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6日 星期五

 

三論宗(170問之一之1

 

170.中論的大綱為何?

.  總論

(一)中論的作者、釋者、譯者:

1)作者是龍樹菩薩。他在印度被尊為大乘的鼻祖,在中國被尊為大乘八宗的共祖。主張先分別說諸法,後説畢竟空。

2)本論的釋者

傳有七十餘家,依西藏傳說有八部,我國譯出的中論釋,主要為什公所譯的青目「論釋」,與西藏的「無畏論」相近。

3)譯者為鳩摩羅什三藏。

(二)中論的特色

1)空有無礙:

1依緣起法說二諦教

2說二諦教顯勝義空

3解勝義空見中道義

2)貫通大小乘

3)破立並重

(三)中論的內容

共有四卷二十七品。前二十五品,破大乘迷失,明大乘觀行。後二品破小乘迷失,明小乘觀行。

通而言之,全論二十七品,同明佛法。別而言之,前二十五品明菩蕯法;第二十六觀因緣品,明緣覺法;後一品明聲聞法。

初二品,總觀八不的緣起法;後面的諸品,別觀八不的緣起法。

(四)作者的見解

1)中論是以「比量」的邏輯推理去「破斥」外道及小乘的一些世間法的生滅有無見解,及「建立」世間出世間的佛法正知見。

以世間緣起法而言,此種破及立是可行的,但若以佛性真如觀而言,緣起法都是「性空」無自性的,比量也是自性空的假量,譬如破斥生滅有無,生滅有無都是世間的假法,依世間比量而言,不是生(有)即是滅(無),生滅(有無)不能並存,也不能並非。故世間法本來即無「亦有亦無」,及「非有非無」(不合世間法的推理邏輯),世間法反而有「有」及「無」。所以佛法是要破生(有)及滅(無)的執取,主張有無生滅都是假法,因為都是自性空。「有」只要緣滅會變成「無」,不會一直常有(常見),因為不能常有,所以此有是假有(即假);「無」只要緣至會變成「有」,不會一直常無(斷見),因為不會常無,所以此無是假無(即空)。

故不可執取「有」或「無」,反而須更進一步融合有無,超越有無,否定四句: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超越言語之分別,及心緣之妄想執著,才是真如第一義空。

2)若以世俗凡夫而言,有為法與無為法是二種不同法。離有為可以去追求無為。

3)若以緣起性空而言,「有為法」因其自性空,故其法為假有。即所謂凡法皆是假法的俗諦;凡法皆是自性空的真諦。

4)若以第一義空的「相對中道」(相對中、偏中)而言,法是非有為非無為,否定有為及無為是二法(即不二),而是同一法的「體相用」關係。無為法是有為法的「體」,有為法是「以無為法為體」的整體「體相用」的外在顯現。此「體相用」關係即是「非一非異」關係。

也可說「無為法」是「有為法」的體,有為法是由無為法為體,由體起用而展現的有為法。

5)若以離言真如、空且不空如來藏、三因一因佛性的「絕對中道」(圓中)而言,有為法是無為法的「即體即用」,體用一如,有為即是無為,生死即是涅槃,煩惱即是菩提,此即是佛的境界。

.  各論

一、卷一

(一)觀因緣品

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

1)問曰:何故造此論?

答曰:

1有人言萬物從自在天生、有言從韋紐天生、有言從和合生、有言從時生、有言從世性生、有言從變化生、有言從自然生、有言從微塵生。

有如是謬墮於無因、邪因、斷、常等邪見,種種說我、我所,不知正法。

2佛欲斷如是等邪見,令知佛法,故先於聲聞法中說十二因緣,又為已習行有大心堪受深法者,以大乘法說因緣相,所謂一切法不生不滅、不一不異等,畢竟空無所有。

3佛滅度後,後五百歲,像法中人根轉鈍,深著諸法,求十二因緣、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決定相,不知佛意,但著文字,聞大乘法說畢竟空,不知何因緣故空,即生見疑,若畢竟空云何有罪福報應?如是則無世諦、第一義諦。取是空相,而起貪著,於畢竟空中生種種過。

龍樹菩蕯為是等故造此「中論」。

2)問曰:諸法無量,何故但以此八事破?

答曰:法雖無量,略說「八事」則為總破一切法。

解:不生者,諸論師種種說生相,或謂因果一,或謂因果異,或謂因中先有果,或謂因中先無果,或謂自體生,或謂他生,或謂共生,或謂有生,或謂無生。

如是等説生相皆不然,此事後當廣説。生相決定不可得,故不生。不滅者,若無生,何得有滅?以無生無滅故,餘六事亦無。

1問曰:不生不滅已總破一切法,何故復說六事?

答曰:為成不生不滅義故。

解:

a有人不受不生不滅而信不常不斷,若深求不常不斷即是不生不滅。何以故?法若實有,則不應無。先有今無是即為斷,若先有性是即為常,是故說不常不斷即入不生不滅義。

b有人雖聞生滅斷常四種破諸法,猶以一異來出四門成諸法,是亦不然。若一,則無緣;若異,則無相續。後當種種破,是故復說不一不異。

c有人雖聞生滅斷常一異六種破諸法,猶以來、出成諸法。來者,言諸法從自在天、世性、微塵等來;出者,還去至本處。

d復次,萬物無生。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刼初榖不生,何以故?離刼初榖今榖不可得。若離刼初榖有今榖者則應有生,而實不爾,是故不生。

2問曰:若不生,則應滅?

答曰:不滅。

解:因沒有生即沒有滅。若不生則在「刧初」見穀不滅,若滅,今不應有榖,而今實有榖,是故不滅。

3問曰:若不滅,則應常?

答曰:不常。

解:因眼見世間萬物是不常。如榖芽時種子會變壞,是故不常。

4問曰:若不常,則應斷?

答曰:不斷。

解:眼見世間萬物不斷。如從榖有芽,是故不斷。

5問曰:若爾者,萬物是一?

答曰:不一。

解:眼見世間萬物不一。如榖不作芽,芽不作穀。

6問曰:若不一,則應異?

答曰:不異。

解:眼見世間萬物不異。若異,何故分別穀芽、榖葉,不說樹芽、樹葉,是故不異。

7問曰:若不異,應有來?

答曰:無來。

解:眼見世間萬物不來。如穀子中芽無所從來,若來者,芽應從餘處來,而實不爾,是故不來。

8問曰:若不來,應有出?

答曰:不出。從榖有芽,是

解:眼見世間萬物不出。若有出,應見芽從榖出,而實不爾,是故不出。

9問曰:汝雖釋不生不滅義,我欲聞造論者所說。

答曰: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

解:不自生指萬物非從自體生,須待眾生緣才能生。

3)復次:如諸法自性,不在於緣中,以無自性故,他性亦復無。

解:自性即自體,眾緣本身也是無自體。他性在他而言也是自性,所以他也無自體。自性、他性都無,即破共義。有因尚可破,何況無因。

於四句中生不可得,是故不生。

4)問曰:阿毘曇人言諸法從四緣生,云何言不生?何謂四緣?

答曰:果為從緣生?為從非緣生?是緣為有果?是緣為無果?

解:若謂有果,是果為從緣生?為從非緣生?若謂有緣,是緣為有果為無果?二俱不然。何以故?

a因是法生果,是法名為緣。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緣?

解:諸緣無決定。何以故?若果未生,是時不名為緣。但眼見從緣生果,故名之為緣。緣成由於果,以果後緣先故,若未有果,何得名為緣?如見瓶,知有水、等是瓶緣。若瓶未生時,何以不名水、土等為非緣?是故果不從緣生。緣尚不生果,何況非緣怎能生果?

b果先於緣中,有無俱不可,先無為誰緣,先有何用緣?

解:緣中先有果、先無果俱不可。

若未有果生,怎有緣的稱名。若與果無關的緣,也可稱為「非緣」。緣無自性故不生,何況非緣。

5)問曰:已總破一切因緣,今欲聞一一破諸緣。

答曰:若果非有生,亦復非無生,亦非有無生,何得言有緣?

解:以上破因緣。

果不是有,也不是無,也不是既有既無,無果怎會有緣呢?

若緣能生果,應有三種:若有、若無、若有無。如先偈中說,緣中若先有果,不應言生,以先有故。若先無果,不應言生,以先無故,亦緣與無緣同故。

有無亦不生者,有無名為半有半無,二倶有過,又有與無相違,無與有相違,何得一法有二相?如是三種求果生相不可得故,云何言「因緣」?此即破「因緣」。

a果若未生時,則不應有滅,滅法何能緣?故無次第緣。

解:以上破次第緣。

果沒有生,沒有生就沒有滅,滅法如何能緣,所以沒有次第緣。又佛說一切有為法念念滅,無一念時住。現在心、心數法無有住時,若不住何能為次第緣?

b如諸佛所說,真實微妙法。於此無緣法,云何有緣緣?

解:以上破緣緣。

佛說大乘諸法,若有色無色(心法),有形無形(無色),有漏(世間法)無漏(出世間法),有為無為等所有諸法相,都入於法性,一切皆空,無相無緣(心緣),是故無緣緣(能緣心去「緣」所緣境)。

c諸法無自性,故無有有相。說有是事故,是事有不然。

解:以上破增上緣。

佛只是隨凡夫分別有無才說緣,其實諸法從眾緣生,而緣自無性,沒有「有」相,是故無增上緣。

1略廣因緣中,求果不可得。因緣中若無,云何從緣出?

解:略指和合因緣中無果;廣指一一緣中亦無果。從略廣因緣中都無果,云何有果從因緣出?

2若謂緣無果,而從緣中出,是果何不從,非緣中而出?

解:若因緣中求果不可得,為何不從非縁出?如泥中無瓶,為何不從乳中出?

3若果從緣生,是緣無自性,從無自性生,何得從緣生,果不從緣生,不從非緣生,以果無有故,緣非緣亦無。

解:果從緣生,但緣無自性何能生果。果也不是從非緣生,如瓶不從乳中生。

果若不從緣及非緣生,是則無果。既無果,自也無緣及非緣。

 

(二)觀去來品

1)問曰:世間眼見三時有作,已去、未去、去時,以有作故,當知有諸法。

答曰: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

解:已去無有去,已去故,若離去有去業,是事不然。未去亦無去,末有去法故。去時各半去半未去,不離已去、未去故。

1問曰:動處則有去,此中有去時。非已去未去,是故去時去。

解:動處則有「去」,這「去」當然不是已去、未去的去,但有去時「去」。因去時中有作業,已去中作業已滅,未去中未有作業。

答曰:云何於去時,而當有去法?若離於去法,去時不可得。

解:去時有去,是事不然。因離去法,去時不可得。

a若言去時去,是人則有咎。離去有去時,去時獨去故。

解:若謂已去、未去中無去,去時實有去者,是人則有咎。若離去法有去時,劉則不相待因。何以故?若說去時有去,是則為二(因去有去時及去時中有去),而實不爾,是故不得言離去有去時。

b若去時有去,則有二種去。一謂未去時,二謂去時去。

解:若說去時有去,則有二種去:一者因有「去「才有去時,二者去時中有「去」。

2問曰:若有二去,有何咎?

答曰:若有二去法,則有二去者,若離於去者,去法不可得。

解:若有二去法,則有二去者,一人有二去,是則不然。

3問曰:離去者無去法可爾,今三世中定有去者。

答曰:若離於去者,去法不可得。以無去法故,何得有去者?

解:若離去者,去法不可得,無去法怎可說三時中一定有去者呢?

復次,

去者則不去,不去者不去,離去不去者,無第三去者。

解:根本沒有去者。若有去者,只有二種情形即去者及不去者,沒有第三種情況。

4問曰:若去者去,有何咎?

答曰:若言去者去,若離於去法,去者不可得。

解:若說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因若離去者定有去法,則去者能用去法,而實不爾。

a若去者有去,則有二種去,一謂去者去,二謂去法去。

解:若言去者用去法,則有二過,於一去者中有二去;一以去法成去者;二以去者成去法。去者成已然後用去法,是事不然。是故先三時中,謂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

b若謂去者去,是人則有咎。離去有去者,說去者有去。

解:若說去者能用去法,是人有咎。若說去者用去法,代表先有去者,後有去法,是事不爾。而且,若一定有去及去者,應有初發(發動),但於三時中求發不可得。

(2)已去中無發,未去中無發,去時中無發,何處當有發?

何故三時無發?

未發無去時,亦無有已去,是二應有發,未去何有發?無去無未去,亦復無去時,一切無有發、何故而分別?

解:若人未發動,則無去時,亦無已去。若發在「去時」及「已去」中,二俱不然。未去也未有發。

沒有發故沒有去,沒有去故沒有去者,何得有已去、未去、去時?

1問曰:若無去無去者,應有住、住者?

答曰:去者則不住,不去者不住,離去不去者,何有第三住?

解:若有住有住者,應去者住,若不去者住,若離此二應有第三住,是皆不然。去者不住,去未息故,與去相違名為住。不去者亦不住,何以故?因去法滅(不去)故有住,無去則無住,離去者不去者更無第三住者。若有第三住者,即去者不去者中(又去又不去相違),以是故不得言去者住。

a去者若當住,云何有此義?若當離於去,去者不可得。

解:汝謂去者住,是事不然。何以故?離去法去者不可得。若去者在去相,云何當有住?去住相違故。

b去未去無住,去時亦無住,無有行止法,皆同於去義。

解:若謂去者住,是人應在去時、已去、未去中住,三處皆無住,是故汝言去者有住,是則不然。如破去住法,行止亦如是。行者如從榖子相續至芽、莖、葉等,止者榖子滅故,芽、莖、葉滅,相續故名行,斷故名止。又如無明緣諸行乃至老死是名行,無明滅故,諸行等滅,是名止。

2問曰:汝雖種種門破去、去者、住、住者,而眼見有去、住。

答曰:去法即去者,是事則不然;去法異去者,是事亦不然;

解:若去法去者一,是則不然,異亦不然。

3問曰:一異有何咎?

答曰:若謂於去法,即為是去者。作者及作業,是事則為一。若謂於去法,有異於去者,離去者有去,離去有去者。

解:如是二俱有過。何以故?若去法即是去者,是則錯亂破於因缘,因去有去者,因去者有去。又去名為法,去者名人,人常去法無常,若一者則二俱應常,或二俱應無常,一有如是等過。若異者則相違,未有去法應有去者,未有去者應有去法,不相因待,一法滅應為法在,異有如是等過。

a去去者是二,若一異法成。二門俱不成,云何當有成。

解:若去者去法有,應以一法成或異法成?二俱不可得。先已說無第三法成,若謂有成,應說因緣。無去無去者,今當更說。

因去知去者,不能用是去,先無有去法,故無去者去。

解:隨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是去法。何以故?是去法未有時,無有去者,亦無去時、已去、未去。如先有人有城邑得有所趣,去法去者則不然,去者因去法成,去法因去者成故。

b因去知去者,不能用異去。於一去者中,不得二去故。

解:隨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異去法。何以故?一去者二去法不可得故。

復次,

決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

不決定去者,亦不用三去。去法定不定,去者不用三。是故去去者,所去處皆無。

解:決定者名實有,不因去法生,去法名身動,二名未去、已去、去時。若決定有去者,離去法應有去,不應有住,是故説決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若去者不決定,不決定名本實無,以因去法得名去者,以無去法故不能用三去。因去法故有去者,若先無去法則無去者,云何言,不決定去者用三去?如去者、去法亦如是。

若先離去者決有去法,則不因去者有去法,是故去者不能用三去法。若決定無去法,去者何所用?如是觀察去法、去者、所去處是法皆相因待。因去法有去者,因去者有去法,因是二法則有可去處,不得言定有,不得言定無,是故決定知三法虛妄空無所有,但有假名,如幻如化。止

 

(三)觀六情品

(1)問曰:經中説有六情,所謂:眼耳及鼻舌,身意等六情,此眼等六情,行色等六塵。

解:此中眼為內情(內根),色為外塵,眼能見色,乃至意為內情,法為外塵,意能知法。

答曰:無也。何以故?

是眼則不能,自見其己體。若不能自見,云何見餘物?

解:眼不能見自體,如燈能自照,也能照他。眼若是見相,亦應自見及見他,而實不爾。

1問曰:眼雖不能自見,而能見他,如火能燒他,不能自燒。

答曰:火喻則不能,成於眼見法,去未去去時,已總答是事。

解:如同已去、未去、去時中均無「去」,已燒、未燒、燒時也俱無「燒」,同理,已見、未見、見時俱無見相。

a見若未見時,則不名為見,而言見能見,是事則不然,

解:眼未對色則不能見,爾時不名為見,因對色名為見,是故偈中說未見時無見,云何以見能見?復次,二處俱無見法。

見不能有見,非見亦不見,若已破於見,則為破見者。

解:見不能見,先已說過故。非見亦不見,無見相故,若無見相,云何能見?見法無故見者亦無。何以故?若離見有見者,無目者亦應以餘根見。若以見見則見中有見相,見者無見相,是故偈中說若已破於見,則為破見者。

b離見不離見,見者不可得。以無見者故,何有見可見?

解:若有見,見者則不成(原因為何?)。若無見,見者亦不成。見者無故,云何有見可見?若無見者,誰能用見法分別外色?是故偈中說:以無見者故,何有見可見?

c見可見無故,識等四法無。四取等諸緣,云何當得有?

解:見可見法無故,識、觸、受、愛四法皆無。以無愛故,四取等十二因緣分亦無。

d耳鼻舌身意,聲及聞者等,當知如是義,皆同於上說。

解:如見可見法空,屬眾緣故無決定;餘耳等五根、聲等五塵當知亦同見可見法,義同故不別說。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