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論宗(171問之二)
(五)破情品第五
(1)外曰:定有我所,有法現前有故。情麈意(六根、六塵、六識)合故「知」生,此「知」是現前知,是「知」實有,故情麈意有。
內曰:見色已,「知」生何用。若眼先見色,然後「知」生者,知復何用?若先知生,然後見色者,是亦不然。因若不見色,因緣無,故生亦無。若眼先不見色,則因緣不合,不合故知不應生。汝言情麈意合故「知」生,若不合時「知」生者,是則不然。
1外曰:若一時生有何過?
內曰:若一時生,是事不然。
a一法云何亦有亦無?又,若一時生,「知」不相待「見」,見不待知。
b眼為到色見邪?為不到色見邪?
c眠若去者,為見已去耶?為不見去耶?
d無眼處亦不取。
e若眼不去,而取色者,應見天上色及障外色。然不見,是故此事非也。
2外曰:見是眼相,於緣中有力能取,性自爾故。
內曰:若眼見相,應自見眼。若眼見相,如火熱相,自熱能令他熱,如是眼若見相,應自見眼,然不見,是故眼非見相。
3外曰:如指。
內曰:不然,觸指業故。
4外曰:光及意去故見色。
內曰:若意去到色,此則無覺。
5外曰:如意在身。
內曰:若爾,不合。
6外曰:不然,意光色合故見。
內曰:若和合故見生,無見者。
7外曰:受和合故取色成。
內曰:意非見,眼非知,色非見知,云何見?
(六)破䴤品第六
(1)外曰:應有情,瓶等可取故。今「現見」瓶等諸物可取故。若諸情不能取塵,當用何等取?是故知有情,能取瓶等諸物。
內曰:非獨色是瓶,是故瓶非現見。非獨色是瓶,香味等合為瓶,瓶若現可見者,香味亦應現可見,而不可見,是故瓶非現見。
1外曰:瓶一分可見,故瓶名現見。因人見瓶,已信知我見是瓶。
內曰:瓶一分色可見,香分等不可見,今分(只見部分)不作有分(不能當作全部分有見)。若分作有分者,香等諸分亦應可見,故瓶非盡可見。
2外曰:汝「受」色(感受到色)現見,故瓶亦應現見。
內曰:汝謂色現見,是事不然。因色有形體,彼分中「分」不現見(那一部分中還有部分不現見),以此分障故(由於此部分遮障了彼部分),此分亦如是。
復次,如前,若取分,不一切取(只取一部分,未全部分取),彼應答此。
3外曰:微塵無分(很小沒有部分),一切現見有何過?
內曰:汝經言,微塵非現見,是故不能成現見法。若微塵亦現見,與色同破。
4外曰:世人盡信瓶是現見,因有用(作用)故。
內曰:汝謂不現見瓶,即指「無」瓶,是事不然。瓶雖不現見,非無瓶,是故瓶非現見。
5外曰:瓶雖現見相,眼未會時,人自不見,是瓶非不現見相。
內曰:若瓶未與眼合時,未有異相(不同的相狀),後見時有少異相生者,當知此瓶現見相生(眼見瓶時應有瓶的不同相狀出現才叫現見相生),今實無異相生,是故現見相不生。如現見相生「無」,瓶有亦「無」(無現見相)(若沒有生現見相,即使瓶有,也是沒有現見相)。
6外曰:五身一分破,餘有。
內曰:若不一切觸,云何色等合?
7外曰:瓶合故。
內曰:異除,云何瓶觸合?
8外曰:色應現見,信經故。
內曰:四大非眼見,云何生現見?
9外曰:身根取,故四大有。
內曰:火中一切熱故。
(2)外曰:色應可見,現在時有故。以眼情等,現在取塵故,是名現在時。若眼情等不能取色塵等,則無現在時,是故色可見。
內曰:若法後(法後起)故(所以)相現,是相非「故時」生,初生時已隨有,微故不知,故相轉現,是時(這時)可知。若初無,故後亦無,是應常新。若然者故相不應生,是以初微故隨之,後則相現。今諸法不住故,則無住時。若無住時,無取塵處。
1外曰:受「新」「故」故,有現在時。汝受「新相」「故相」,觀生時名「新」,觀異時名為「故」,是二相非過去時可取,亦非未來時可取。以現在時故,「新」「故」相可取。
內曰:不然,生故新,異故「故」(舊)。
2外曰:若爾得何利?
內曰:得永離。
(七)破因中有果品第七
(1)外曰:有相諸法如泥團,從團底,從底腹,從腹咽,從咽口,前後為因果。種種果生時,種種因不失。若因中無果,果則不生,但因變為果,是故有諸法。
內曰:若果生,故有不失,因失故有失。
1外曰:如指屈申。
內曰:不然,「業」「能」異故。
2外曰:如少、壯、老。
內曰:不一故。少不作壯,壯不作老,是故汝喻非也。
3外曰:無失有何咎?
內曰:若無無常,無罪福等。
(2)外曰:因中先有果,因有故。若泥中先無瓶,泥不應為瓶因。
內曰:若因中先有果故有果,果無故因無果。
1外曰:因果一故。
內曰:若因果一,無未來。
2外曰:名等失名等生故。
內曰:若爾,無果。
3外曰:不定故。
內曰:若泥不定,果亦不定。
4外曰:微形有故。
內曰:若先有微瓶,因無果。
(3)外曰:因中應有果,各取因故。
內曰:若當有有(因有而有),若當無無(因無而無)。
1外曰:生住壊次第有,故無過。
內曰:若先生非後,無果同。
2外曰:汝破有果,故有斷過。
內曰:續故不斷,壊故不常。
(八)破因中無果品第八
(1)外曰:生有故,一當成。汝言因緣故諸法生,是生若因中先有,若因中先無,此生有故,必當有一。
內曰:若有生,因中先有,因中先無,如是思惟不可得,何況無生。汝若有瓶生,為「瓶初瓶時」有耶?為「泥團後非瓶時」有耶?
若「瓶初瓶時」有瓶生者,是事不然,因瓶已有故。是初中後共相因待,若有瓶初,必有中後,是故瓶已先有,後復何用。
若「泥團後非瓶時」瓶生者,是亦不然,因未有故。若瓶無初中後,是則無瓶。
1外曰:我不言若已生,若未生有瓶生。第三法生時是生。
內曰:生時亦如是。
2外曰:生(生起)及成(完成)一義故。
內曰:若爾,生後(生起是後有)。
3外曰:初中後次第生,故無咎。
內曰:初中後非次第生。
4外曰:如生住壊。
內曰:生住壊亦如是。
a一切處有一切。
b如父先有,然後生子,是父更有父,是故此喻非也。
(2)外曰:定有「生」「可生」,法有故。若有生則有可生,若無生則無可生。今瓶等可生法現,有故必有生。
內曰:若有生,無「可生」。
1外曰:定有生可生,共成故。
內曰:生,可生,不能生。
2外曰:生、可生相待,故諸法成。非但生、可生相待成,是二相待故,瓶等諸物成。
內曰:若從二生,何以無三?
3外曰:應有生,因壊故。
內曰:因壊故,生亦滅。
a因中果定故。
b因果多故。
4外曰:因果不破,故「生」「可生」成。
內曰:物物,非物非物,互不生。
a若謂如變生,以為物生物者,是亦不然。
b如鏡中相與面相似,餘果亦應與因相似,而不然,是故物不生物。
c若物生物者,是應二種法生。
(九)破常品第九
(1)外曰:應有諸法,無因常法不破故。汝雖破有因常法,不破無因常法。如虛空、時、方、微塵、涅槃是無因法,不破故應有諸法。
內曰:若強以為常,無常同。汝有因故說常耶?無因故說常耶?若常法有因,有因則無常。若無因說常者,亦可說無常。
1外曰:了因故無過。因有二種:作因及了因。作因是無常;我、虛空等常法,以了因故說常。非無因故說常,亦非有因故說常。是故非強說為常。
內曰:這樣論說是不然。汝雖說常法有因,但這了因說是不對的。神之為因,先已破,其餘的常法後當破。
2外曰:應有常法,作法是無常,不作法是常。眼見瓶等諸物是作法,故是無常,若異此作法是無常,即不作法應是常。
內曰:「無」亦共「有」。汝以與作法相違,故名不作法。今見作法中有相,故應無「不作」法,因作法都有相。
復次,不作法與作法不相違,故不作法也是無常。因為不作法與作法二者同樣是「無觸」(作法怎會是無觸?令人不解),故不作法應無常。如是遍常與不遍常(有不遍的常嗎?外道以為是微塵),悉已總破,今當別破。
(2)外曰:定有虛空法,常亦遍亦無分,一切處、一切時信有故。世人信一切處有虛空,是故遍。信過去、未來、現在一切時有虛空,是故常。
內曰:分中分合故,分不異。若瓶中向中虛空,是虛空為都有或為分有?若都有者則不遍,若是為遍,瓶亦應遍。若分有者,虛空但是分,無有有分名為虛空,是故應虛空非遍亦非常。
1外曰:定有虛空。若無虛空,則無舉無下,無去來等。因為無容受處故。今實有所作,是以有虛空,亦遍亦常。
內曰:不然,虛空處虛空(虛空的地方是虛空)。若有虛空法,應有住處(住留的地方),若無住處,是則無法。虛空不住孔穴中,亦不「實」中住(實密無間隙),因為「實」無空,是實不名空。若無空則無住處,以無容受處故。
a汝言作處(生起的地方)是虛空,實中無作處,則無虛空,是故虛空亦非遍亦非常。
b無相故無虛空(虛空沒有相狀,故無虛空)。諸法各各有相,以有相故知有法。如地堅相,水濕相,火熱相,風動相,識知相,而虛空無相,故是「無」。
2外曰:虛空有相,汝不知故無,「無色」是虛空相。
內曰:不然。無色名破色,非更「有」法。如斷樹,更無有法,是故無有虛空相。
a汝說無色是虛空相,若色未生即是無色,但是時並無虛空相。
b色是無常法,虛空是有常法。若色未有時,應先有虛空法,若未有,色無所滅,虛空則無相(若空中未有色,應有虛空,此時空中未有色而呈現無相)。若無相則無法,是故「無色」不是虛空相,虛空但有名而無實。
諸遍常亦如是總破。
(3)外曰:有時法,常相有故。有法雖不可現見,以共相比知故信有。如是時雖微細不可見,以節氣花實等故知有時。此則見果知因。復次,以一時不一時,久近等相,故知有時,無「不有」時是故常。
內曰:過去未來中無,是故無未來。如泥團時現在,土時過去,瓶時未來。此則時相常,故過去時不作未來時。汝經言「時」是一法,是故「過去時」終不作未來時,亦不作現時。若過去作未來者,則有雜過。又過去中無未來時,是故無未來。現在亦如是故。
1外曰:受過去故有「時」。汝受過去時,故必有未來時,是故實有「時」。
內曰:非未來相,過去。過去土不作未來瓶,若墮未來相中,是為未來相,云何名過去?是故無過去。
2外曰:應有時,自相有分別故。若現在有現在相,若過去有過去相,若未來有未來相,是故有時。
內曰:若三時有自相者,今盡應現在。若是未來,在今是為無,若有,不名未來,應名已來,是故此義不然。
3外曰:過去時未來時不行現在相,過去時行過去相,未來時行未來相,是名行自相,故無過。
內曰:若過去是「過去」的話,不叫過去,因為過去已離自相(自身的相狀)。如火捨熱,不名為火,因離熱的自相。若過去不過去者(過去沒有駛向過去),今不應說過去時行過去相。未來亦如是破。是故「時」法無實,但有言説。
(4)外曰:實有「方」,常相有故。日合處是方相,如我經説,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日初合處是名東方,如是餘方隨日為名。
內曰:不然。東方無初故。日行四天下,繞須彌山。鬰丹越(四大洲中北方大洲)日中,弗于逮(東方大洲名)日出,弗於逮人以為東方;弗於逮日中,閻浮提(南方大洲)日出,閻浮提人以為東方;閻浮提日中,拘耶尼(西方大洲)日出,拘耶尼人以為東方;拘耶尼日中,鬰丹越日出,鬰丹越人以為東方。如是悉是東方、南方、西方、北方。
a日不合處是中,無方,以以無相故。
b方是不定的。此以為東方,彼以為西方,是故無實方。
1外曰:不然。方相是就一天下(一個大洲)說而非以四大洲合起來一塊說,是故東方也非無初過(太陽初次升起的過錯)
內曰:若是這樣,則方有邊(界限)。有邊故有分(部分),有分故無常。是故言說有方,實為無方。
(5)外曰:雖無遍常,有不遍常,微麈是,果相有故。世人或見果知有因,或見因知有果,如見芽等知有種子。世界法見諸生物,先細後粗故,可知二微麈為初果,以一微麈為因,是故有微麈圓(周遍圓滿)而常,以無因故。
內曰:二微麈非一切身合(二微麈非是身體的所有部分都結合),果不圓故。諸微塵果生時,非一切身合。何以故?二微麈等果,若眼可見則不圓故。若微塵身一切合者,二微麈等果亦應圓。
1若身一切合,二亦同壞(同樣會壊滅)。若塵重合(重疊而結合)則果高。若多合(多次結合)則果大。以一分合(以一部分結合),故微麈有分(部分),有分故無常。
2若有微麈,應該可以與虛空分別。是故微麈有分,有分故無常。
3若微麈是有,應有色及味等部分,是故微麈有分,有分故無常。
4若微麈有形體,應有長短方圓,是故微麈有分,有分故無常。
微麈有分,則無常。故無微塵。
(6)外曰:有涅槃法,常無煩惱,涅槃不異故。愛等諸煩惱永盡是名涅槃。有煩惱者,則有生死;無煩惱故永不復生死。是故涅槃為常。
內日:不然。涅槃作法故。因修道故無諸煩惱。若無煩惱,是即涅槃者,涅槃則是作法,作法故無常。
復次,若無煩惱,是名無所有。若涅槃與無煩惱不異者,則無涅槃。
1外曰:涅槃為無煩惱作因。
內曰:不然。能破(似是而非的駁論)非破。若涅槃能為解脫者,則非解脫。
又,未盡煩惱時,應無涅槃。因爲無果故無因。
2外曰:此涅槃非是無煩惱,亦非無煩惱因,是無煩惱果,是故非無涅槃。
內曰:縛、可縛、方便,異此無用。縛名煩惱及業,可縛名眾生,方便名八聖道。以道解縛,故眾生得解脫。若有涅槃異此三法,則無所用。
又,無煩惱是名無所有,無所有不應為因。
3外曰:有涅槃,是若「無」。縛、可縛、方便三事無處,是名涅槃。
內曰:畏處何染?(敬服從那裡耽染)?若涅槃無有諸情及所欲事者,則涅槃於有為法甚大畏處(有為法最大敬服之處)。汝何故心染?涅槃名離一切著、滅一切憶想,非有非無,非物非非物,譬如燈滅,不可論說。
4外曰:誰得涅槃?是涅槃何人得?
內曰:無得涅槃。我先說涅槃如燈滅。一切語滅,無可論說,是無所有,誰能得呢?
沒有涅槃,亦無得者。神或五陰皆不得涅槃,因神是常是遍,五陰是生滅。若言得涅槃,是世界中說。
(十)破空品第十
(1)外曰:應有諸法,「破」有故。若無破,餘法有故。
內曰:破如可破。
1一非所執,異亦爾。一及異不可得,先已破,故無所執。
2汝才是破人。說空人無所執,無執故非破人。汝執自法破他執,故汝是破人。
3外曰:汝破他法時自法即成。
內曰:不然。成及破不一故。成名稱歎功德,破名出其過罪,難德及出罪不同。
4成有畏(對於成立畏服或有不信服),畏名無力。若人自於法畏,故不能成。於他法不畏,故好破。是故成及破不一。若破他法就是自成法,汝何故先言,說空人但破他法,自無所執?
5外曰:說他執為過,自執即成立。汝何以不自成法,但破他法?破他法故,即是自成法。
內曰:破他法自成法故,一切不成。破他法故自法成,自法成故一切不成(因破斥他法而自己所成立的言教,便一切都不能成立),一切不成故我無所成。
6外曰:不然,因所立與世間相違。若諸法空無相者,世間人盡不信受。
內曰:是法世間信。是因緣法世間信受。因緣生法是即無相。
我法不爾,與世人同,故一切信受。
7外曰:汝言「無執」,這無執即是執。又言我法與世人同,這即是「自執」。
內曰:無執不名執,如同無。我先說因緣生諸法,是故我無所執,無所執不名為執。譬如言無是處實無,而非言「無」便有「無」可執。
8外曰:汝說無相法,故是滅法人。若諸法空無相,此執亦無,是則無一切法,無一切法,故是名滅法人。
內曰:破滅法人,是名滅法人。我自無法,則無所破,汝謂我滅法而欲破者,才是滅法人。
9外曰:應有法,因法有相待。若有長必有短,有高必有下,有空必有實。
內曰:何有相待?若無一(統一)則無相待,若「少許有」不空,應有相待。若無不空則無空,云何相待(相互依賴)。
10外曰:「無成」就是一種「成」(即執無)。如室空無馬,則有「無馬」。如是汝雖言諸法「空無相」,而能生種種心,故應有「無」,是則無成是成(執無成即是一種有或成)。
內曰:不是這樣。這樣的有及無,都是一切無。我實相中種種法門,說有無皆空。何以故?若無「有」,則無「無」,是故有無是一切無。
(2)外曰:破不是這樣,因自空(自性空)故。諸法自性空,無有作者,以無作故,不應有破。如愚痴人欲破虛空,徒自疲勞。(虛空空無一物,那有東西可破?)
內曰:雖自性空,取相(執取相為自性有)故縛。一切法雖自性空,但為邪想分別故縛,為破是顛倒故言破,實無所破。如是諸法性空,眾生取相故著。為破是顛倒故言破,實無所破。
(3)外曰:「無」之說法,大經內無故。汝破有破無,今墮非有非無,是非有非無不可說。何以故?有無相不可得故,是名「無」的説法。
是無說法在「衞世師經「、「僧佉經」、「尼乾法」等大經中皆無,故不可信。
內曰:有第四(表現在第四方面)。汝上說的大經中亦有無說法。如「衞世師經」中,聲不名大不名小;「僧佉經」中,泥團非瓶非非瓶;「尼乾法」中,光非明非暗。如是等諸經有第四種無說法,汝信言無?
1. 外曰:若空不應「有」説。若都空,以無說法為是者,今何以說善惡法教化耶?
內曰:隨俗語故無過。諸佛說法,常依俗諦及第一義諦,是二皆實,非妄語也。而隨俗語,故不墮妄語,我亦隨佛學,故無過。
2. 外曰:俗諦無,不實故。俗諦若實,則入第一義諦,若不實,何必言諦?
內曰:不然,相待故,如大小相待。俗諦於世人為實,於聖人為不實。如是隨俗語,故無過。
3外曰:知是過,得何等利?如初「捨罪福,乃至「破空」,如是諸法皆見有過,得何等利?
內曰:如是「捨我」名得解脫。如是三種破諸法,如初「捨罪福,中破神,後破一切法,是名無我無我所。又於諸法不受不著,聞有不喜,聞無不憂,是名解脫。
4外曰:何以言名得解脫,而卻是不實得解脫耶?
內曰:因解脫是畢竟清淨。破神故無人,破涅槃故無解脫。云何言人得解脫?於俗諦才說名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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