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唯識宗(150問-153問)
150.中國隋唐時代的佛教發展情形為何?
隋朝(581-618)只有三十幾年,只有二世皇帝,但二位均非常崇佛。
唐朝(618-907)有二十個皇帝,除武宗李炎是反佛之外,其餘大體上是扶植利用佛教的。
因此隋唐佛教是佛教史上的鼎盛時期。
(一)譯經
(1)隋代:
譯經人數及部數由不同記載有不同説法,少自九人、六十四部,到三十一人、一百七十部不等。隋代佛經的總數,說法也不一,大概有二千多部。
(2)唐代:
據圓照、貞元録,唐183年中,共有譯人四十六名,共譯佛經435部,2476卷。
唐代佛經翻譯超越前代,是肯定無疑的。
唐代譯經成就最大,首推玄奘。二十年間共譯出七十五部,1335卷。佔唐代譯經總數一半以上。
其次義淨(635-713),十二年間共譯五十六部,230卷。並著有「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及「大唐南海寄歸內法傳」。
其他,如善無畏(開元三大士)等,於密宗時談之。
唐代更為重要的是,佛教各宗派的創立。宗派佛教始於隋而盛於唐。
(二)重大事件
唐武宗滅佛
(三)宗派
隋代有天台宗及三論宗的創立。
唐代有唯識宗、華嚴宗、禪宗、律宗、淨土宗、密宗的創立。
151.中國之唯識學派的形成過程為何?
(1)印度學派:難陀、安慧的無相唯識説-陳那與護法有相唯識說-量論的組織-戒賢、親光的佛地學説-堅慧對如來藏思想的發展-清辨與中觀學派。
(2)中國之唯識學派有三系:玄奘系、攝論系、地論系。
(3)唐代的第一個佛教宗派是唯識宗。它是由玄奘所創立,後窺基等發掦光大,故亦稱慈恩宗。
玄奘系的師承關係如下:
無著-世親-陳那-護法-戒賢-玄奘-窺基-慧沼-智周
至於攝論系則由真諦所奠立,譯無著之「攝大乘論」及世親之「攝大乘論釋」,並自己作注疏,成為世親之嫡傳,大力宏掦其學。
另一地論系,有南道之勒那摩提、慧光及北道之菩提流支、道寵。以弘揚華嚴十地經論為主。
請參閱本書65問。
152.什麼是「唯識二十論」及「唯識三十頌」的唯識相、唯識性及唯識位?
一、唯識二十論:
「二十唯識論」又名「唯識二十論」、「摧破邪山論」。
世親菩薩造。漢譯本有北魏菩提流支譯「大乘楞伽唯識論」一卷、陳真諦三藏譯「大乘唯識論」一卷、唐玄奘譯「唯識二十論」一卷。三種譯本的內容上互有出入,頌文的數量也不相同。玄奘所譯有二十一頌。
印度的註釋極多,以世親弟子瞿波論師為首,共有十餘種註釋本。以護法的「成唯識寶生論」最為重要。
我國註釋有窺基的「唯識二十論述記」及圓測「唯識二十論疏」。
內容主要闡述唯識教義,重點在於破斥外道及小乘的偏見,以顯揚「唯識無境」之理為主。論中初立三界唯識,其次提出七難,以解答外道、小乘對唯識說的問難,由此成“萬法唯識”說。
本論破而不立,所以是「摧破邪山支」;三十頌是立重於破,所以是「高建法幢支」。
二十論所破斥的對象包括,執外境為實有的實在論者,如外道勝論派及小乘的說一切有部、經量部、犢子部、正量部、大眾部等。以上在二十論頌文之後的長行中雖然未指明,然在窺基的「唯識二十論述記」中有明白記載。
外人所提七難有:
四事不成難、外人現量難、夢境不同難、二識决定難、夢境業果不同難、殺䒹不成難、他心智難。
以上七難都是對「萬法唯識,識外無境」之說提出質疑,而認為心外實境的存在。世親一一予以破釋。
請參閱「佛性辨正」P328-330.
以下條列二十頌係引用于凌波、唯識三頌講記:
第一頌:設難生起。
第一頌:外人提出「若有心無境,四事皆不成」,四事指外境有處所決定、外境有時間決定、相續不決定(指爲何衆人皆可看見)、事物有作用。
1.頌文:「若識無實境,即處時決定,相續不決定,作用不應成。」
解說:外人質疑,外境若不實有,為何有外境的處所、時間、不是只有自己見境,別人也見境,境有作用呢?
第二、第三頌:唯識家舉出夢等譬喻,證明四義得成,以成唯識義。
如人在作夢,夢中也可見事物的處所及時間。
第二頌:舉夢等四喻,證明四義得成。
2頌文:「處時定如夢,身不定如鬼,同見膿河等,如夢損有成。」
解說:因人如在夢中。夢中境也處所、時間。同是河水,人見為水,天人見為莊嚴地,魚類見為其宅窟,餓鬼見之為膿血之河。夢中有夢淫時也會有流精的作用。
第三頌:再舉地獄為喻,總答以上四難。
3頌文:「一切如地獄,同見獄卒等,能為逼害事,故四義皆成。」
解說:也如同在地獄中,可見獄卒在作逼害事,也是有處所、時間、同見、作用四義。
第四頌、第五頌、第六頌:唯識家否定獄卒的實有性以成唯識義。
第四頌:以天道傍生作對照,證明獄卒是識所變現。
4頌文:「如天上傍生,地獄中不爾,所執旁生鬼,不受彼苦故。」
解說:外人反駁說天上的傍生畜生為何是實有而地獄則非實有?
天上畜生如龍蟒、孔雀、鳯凰)是因行善升至天上真身「受樂」,而地獄的牛馬狗鳥在地獄並沒有「受苦」,二者不同。
第五頌:破有部說業力生及外大種生不應理。
5頌文:「若許由業力,有異大種生,起如是轉變,於識何不許。」
解說:外人認為墮地獄的鬼畜都是「業增上力,而感生離心的「異大種」所轉變,為何不能說是由識所燮呢?
第六頌:破經量部所執熏習餘處生果。
6頌文:「業薰習餘處,執餘處有果,所薰識有果,不許有何因。」
解說:外人提經量部説地獄的獄卒是由地獄罪犯由熏成的種子相續不斷的潛流下去而出現的果報。但受熏處是在阿賴耶識,而非如經量部以為是前五色根或後念識(即餘處)。為何只許上說「餘處」,而不許是所熏識(即阿賴耶識)呢?
第七頌、第八頌:解釋外人引聖教不成以成唯識義。
第七頌:答外人引證佛說為證不能成立。
7頌文:「依彼所化生,世尊密意趣,說有色處等,如化生有情。」
解說:外人回說是依據「佛所說」。世尊也說有五根、五塵及等外境。
唯識家回說,十有色處及中有之化生有情等,都是世尊的「密意趣」說。
第八頌:顯佛說色等十處的意趣所在。
8頌文:「識從自種生,似境相而轉,為成內外處,佛說彼為十。」
解說:五識的生起也是從種子為依,及內五根,外五境為所緣,因緣俱足,識才能生起,這就是「依斯密意」,似境相是指境似有非有,不是實有。
第九頌:略示二無我義。
第九頌:解釋佛說十二處的利益。
9頌文:「依此教能入,數取趣無我 ,所執法無我,復依餘教入。」
解說:佛說上十二處教,有何利益呢?
佛說化生有情是為除去凡夫外道的斷見,説十二處色,為為除眾生的「人我執」。佛是先立後破,十二處是因緣假合的假有,沒有「我」的成分。因此是數取趣無我。又依其餘的其他教法說諸法無我,破除眾生執外境諸法為實有,即所執法無我。
第十至第十四頌:以一、多破外境實有以成唯識義。
第十頌:破各學派執極微為實有。
10頌文:[以彼境非一,亦非多極微,又非和合等,極微不成立。]
解說:外境並非是一個單位或個體或大一;也不是由多個極微組成;也不是和合產物。
因為極微不是實有。
破勝論派的「有分色」;改一切有部的可緣極微;破經量部的可緣「粗色」;破順正理師的可緣「極微和集相」。
第十一頌:說明極微不能成立的理由。
11頌文:「極微與六合,一應分成六,若與六同處,聚應如極微。]
解說:極微沒有方分,所以不能集合。
第十二頌:破有部毘婆沙師的聚色有和合義。
12頌文:「極微既無合,聚有合者誰,或相合不成,不由無方分。」
解說:破有部的聚色有方分,所以聚色有合。若聚色有合,則由之組成的極微也應有分分,若極微無方分,如何聚合呢?
第十三頌:再說極微有無方分的過失。
13頌文:「極微有方分,理不應成一,無應影障無,聚不異無二。」
解說:極微若有方分,應六方聚合成聚合物,就不是「一」物。極微若無方分,則應無影子及有障礙,但聚合物卻有影子及有障礙,故不應理。
所以說極微有方分或無方分,皆不應理。
第十四頌:再説明執外境為一的過失。
14頌文:「一應無次行,俱時至未至,及多有間事,並難見細物。」
解說:如果外境是一,無次行是指一次到,即可到一切處,不用第二次。
若至,則一時立即就到,若不至,則一時都未到。故外境不是一。
若外境是一,則同一地方的多物,應該沒有間隙,而且同一缽水中,也無法看到很多細物。故外境是一不能成立。
第十五頌及第十六上半頌:破妄執現量以成唯識義。
第十五頌:解釋外人現量證境的問難。
15頌文:「現覺如夢等,已起現覺時,見及境已無,甯許有現量。]
解說:現覺像夢一樣,沒有實境。
已起現覺(現量的覺知)時,感官將量傳至意識的比量(分別)才能覺知量,
所以傳至識時,感官的見及境已能過去。
故怎可許有現量呢?
第十六頌:說明夢境未覺不知是夢。
第十六頌:説明夢境未覺不知是夢。
16頌文: 「(如說似境識,從此生憶念) ,未覺不能知,夢所見非有。」
解說:如果未「醒覺」,就不能知道是在作夢,要等夢醒(覺)才能知夢中所見境實是非有。
第十七頌上半頌:明二識轉決定以成唯識義。
第十七頌:(上半頌)釋增上力仍由識決定義。
17頌文:「輾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
第十七下半頌:顯示睡眠時心壞以成唯識義。
解說:他人識之所變,對自識來說也是外境,可以說他識所變對於自識是作增上緣或疏所緣緣,自識的相分是親所緣緣。
二識指自識及他識,
第十七頌:(下半頌)説明夢作不受果的理由。
17頌文:「心由睡眠壞,夢覺果不同。」
解說:為何夢中所作善惡業沒有果報?唯識家以「心由睡眠壞,夢覺果不同」二句回答。
睡眠時,心力薄弱,所以不受苦樂果而醒時心識強力清明以強盛心力熏習種所能感果受報
第十八頌、第十九頌:引意罰為重以成唯識義。
第十八頌:解答若無外境應無殺罪的詰難。
18頌文:「由他識轉變,有殺害事業,如鬼等意力,令他失念等。]解説若無外境只有內識也就沒有殺人的身語業可言那些豬羊鷄鴨等家畜為何為他人所殺唯識家以上由他識轉變有殺害事業二句作答行凶者先有殺害的強盛勢力而被殺者弱小心識生起被剎的恐懼心理所以這殺生罪是由雙方勢力強弱不同的心識交識而成並舉喻説明如有神過者如天神龍神仙人等當他們忿怒時以其意念勢力令惱害其他有情令精神失常顛狂迷亂而喪命
第十九頌:舉仙人忿怒故事證明意罰為大罪。
19頌文:「彈詫迦等空,云何由仙忿,意罰為大罪,此復云何成。」此句是一個故事內容是檀陀柯國王帶走仙人妻仙人忿怒以其意力使國土為虛
第二十頌:釋他心智不如實以成唯識義。
第二十頌:釋外人所舉他心智不成難。
20頌文:「他心智云何,知境不如實,如知自心智,不知如佛境。」他心智是方便說未證佛果前自心他心佛境都難可了知
結頌:
頌文:「我已隨自能,略成唯識義,此中一功種,難思佛所行。]
二、唯識三十頌
(一)唯識相
第一頌至第二十四相為明唯識相。
所有的法相都是唯識所現,凡夫外道不知依他起之緣起法,是唯識所現,是唯識無境,而執為心外有實境,生起我執、法執。唯識相意指所有的相都是唯識所現,都是唯識無境。
(二)唯識性
第二十五頌是明唯識性。
:「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唯識性就是唯識實性,也即是三性之圓成實性,也是真如之義。
(三)唯識位
第二十六頌至第三十頌是明唯識位。
資糧位:(26頌)
乃至未起識
求住唯識性 於二取隨眠 猶未能伏滅
加行位:(27頌)
現前立少物 謂是唯識性 以有所得故 非實住唯識
通達位:(28頌)
若時於所緣
智都無所得 爾時住唯識 離二取相故
修習位:(29頌)
無得不思議 是出世間智 捨二麁重故 便證得轉依
究竟位:(30頌)
此即無漏界 不思議善常 安樂解脫身 大牟尼名法
153.唯識的五性說為何?
(1)五種性:
聲聞定性、緣覺定性、菩蕯定性、不定性、無性。
種性與佛性之不同是種性除因性外,也兼及果性,而佛性為純因性。
五種性之聲聞定性、緣覺定性及無性等三種性不能成佛,這與傳統佛性論者之「眾生悉有佛性」有抵觸。所以窺基提出理佛性(真如理體)及行佛性(無漏種子),以理佛性來解釋「衆生悉有佛性」,而聲聞定性、緣覺定性及無性等三種性人也都具有理佛性,但不一定具有行佛性。
對此法寶提出反駁,認為理佛性與行佛性是一體,不可分開,有理佛性者必然有行佛性。
唯識宗的五性各别說及真如不受熏說是唯識理論的困難處。所以在天台宗的判教中,唯識宗被歸類為「通教」;在華嚴宗被判為「始教」。
(2)性種性及習種性:
性種性,即本性住種,是法爾本具的無漏種子,是無始以來的本性住種。
類似理佛性。
習種性:即習所成種,類似行佛性。由無漏種子藉由正聞熏習,聞正道以增益善心所的功能,由無漏種先發生無漏智,再由無漏智熏習成善心所種子,而轉依成佛。
作者以為,如同智顗大師的三因佛性說。理佛性即是正因佛性,是真如理體。行佛性即是了因佛性及緣因佛性。行佛性在佛位才是無漏種子,在其他九法界眾生則是有漏及無漏種子均有。因為在其他九法界眾生之了因有染淨,緣因有善惡。
如同三因不可分開,三因是併存,只是三因在佛為三因相同,緣了因都已修成正因,即三因一因。但在其他九法界眾生,則三因雖也是併存,但三因各別而不同,緣因不同於了因,也不同於正因,但所有衆生的正因都相同。
理佛性及行佛性也是一樣,二者為併存,不可分離。所有眾生的理佛性都相當同,但行佛性也是所有眾生都具有,只是彼此不同。佛的理佛性及行佛性是併存而且二者相同。其他九法界眾生的理佛性及行佛性也是併存,但二者則不同。所有眾生悉有理佛性及行佛性,二者不可分離。
所以法寶的責難是對的。也可以解釋為何佛與九法界眾生之同(同具理佛性)及不同(行佛性存在但彼此不同)。
而理佛性不可以受熏,行佛性可以受熏,可以解釋只要修行熏習「行佛性」,使之變成「理佛性」即可成佛。
請參閲「佛性辨正」P33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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