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3日 星期一

 大乘起信論義記別記(三)


第十一 生滅中一科義

「生滅相中無明有二義。一通。能成二心。二別。能成細心。故云無明滅故境界滅。又云無明滅故不相應心滅。境界亦二義。一通。是所成。二別。能起三麁心。是故無明有通能及別能。境界有通所及別能。是故境界亦能亦所。無明唯能無所也。」

*研究:

生滅相中無明有二義。

一通,能成二心。

二別,能成細心。

故云無明滅,故境界滅。

又云無明滅,故不相應心滅。

境界亦二義。

一通,是所成。

二別,能起三粗心。即六粗之執取、計名、起業。

是故無明有通能及別能;境界有通所及別能。

是故境界亦能,即分別事識事;亦所,即六䴤境。

無明唯能,即三細中之第八地現識,其現識境是初地至七地之法執;無所,即現識之「能」,只能觸及現識境,未能接觸外六塵境之「所」。


第十二 染法熏中四科義

「四熏習中。染熏亦二。初通。後別。前中無明熏真有妄心者。是業相也。不覺念起者。能見相也。現妄境者。是境界相也。屬三細也。[5]今其念者。六麁中初二也。著者次二也。後二如論文。別中。增長念者。六麁中初二也。取者。次二也。後二是業果。非所論也。若爾。何故上文境界緣故生六相耶。釋云。前據通論。此約別剋。以論後二是妄心之化用。非親從境生也。妄心熏中。業識通合三細。從初名熏者。熏於根本無明。迷動細故。依此細動業。受變易業苦故。經云。無明住地緣無漏業因。得變易報也。此之謂也。事識中亦具三麁。熏枝末無明。麁動造業。受分段苦也。根本無明迷理性。熏真如。成業相等三。枝末無明迷境界。熏本識。起事識。淨熏中。真如妄染法心各有能熏所熏。互為能所。染法中。真如無能熏義。事識熏中有四劣。一能熏之識自淺薄故。二望所熏真如猶懸遠故。三不覺知有末那賴耶故。四不覺知有法執相故。是故不能疾得菩提也。意熏四勝。翻前劣故。謂能熏深厚徹五意故。餘三可知。是故望大菩提速疾得也。此二熏習。是真如內熏妄心。有此厭求。還熏真如成勝行也。」

*研究:

四熏習中。

染熏亦二。初通,後別。

前中,根本無明熏真如,生妄心,是阿梨耶識三細相中之業相也。

不覺念起,是能見相也。已起三細之能見心,位在第九地,已有心自在。

現妄境,是境界相也。已起三細之境界相,位在第八地,已有色自在。

以上三者屬三細。

今其念者,指六粗中初二也,即智分別及相續相。

著者,次二也,即六粗之執取相及計名字相。

後二,起六粗之起業相及業繫苦相。如論文。

別中,增長念者,指六粗中初二也,即相續及智相。

取者,次二也。即執取,計名子相。

後二,是業果,非所論也。即起業及業繫苦相。

若爾。何故上文境界緣故,生六相耶。

釋云。前據通論,此約別剋。

以論後二,指起業及業繫苦相,是妄心之化用,非親從境生也。妄心熏中,業識通合三細。

從初名熏者,真如受熏於根本無明,迷真如而動三細,依此細動業,受變易生死業苦。

經云。無明住地,緣無漏業因,得變易生死報也,此之謂也。分別事識中亦具三粗,即執取相、計名字相、起業相,此三粗熏枝末無明,三粗動而造業,受分段生死苦也。

根本無明迷理性,熏真如,成業相等三細。枝末無明迷境界,熏本識,起分別事識。

淨熏中,真如妄染法心各有能熏所熏,互為能所。真如熏無明起厭求妄心,妄心熏真如,起始覺。

染法中,真如無能熏義。真如只是受根本無明所熏,而未去熏根本無明。

分別事識熏中有四劣。

一能熏之識自淺薄故。

二望所熏真如猶懸遠故。

三不覺知有末那及賴耶故。

四不覺知有法執相故。

是故不能疾得菩提也。

意熏四勝,翻前四劣,使四劣能四勝,謂能熏深厚,徹五意故。餘三可知。是故望大菩提速疾得也。

此二熏習。是真如內熏妄心,有此厭求,妄心還熏真如,成勝行也。


第十三 淨法熏中七科義

「淨熏中妄心熏內。一分別事識熏者。釋有三義。一彼二乘人。但覺事識中煩惱。而為斷故。發心修行。修行即名為熏習也。二以唯覺此煩惱未能斷故。猶為熏習也。三由帶此識中煩惱而發心修行名熏習。然由麁故。墮二乘地。又初唯行熏。次唯識熏。後俱熏。由帶此惑。令行成劣。故入二乘道。若帶五意中細惑。修行勝智。入菩薩位也。意中三釋准此。然皆後釋為勝。體相熏中。具無漏法者。總舉法體相。備不思議業者。明有內熏功能。作境界性者。此真如非但由前句內熏妄心令其厭求。亦乃與彼厭求之心作所觀境也。又釋用大為外善境。此體相亦遍通彼中。故令用大得有熏也。又釋以遍妄心。故內熏之。遍外一切境。故亦熏習眾生。如近普覽作破木等。用熏中差別緣內。約機生熟有遠近之緣。約四無量為行緣。約三空為受[8]隨緣。又解初利他。後自利。又初約施戒等行。後約觀理行。平等緣中有六。一平等人。如論佛菩薩故。二平等願。如論皆願度故。三平等心。如論自體熏等故。四釋平等行。如論以同體智力故。謂了知自他同一體性。知同之智。名同體智。五平等益。如論見聞等故。六令平等機見平等相。如論依三昧見佛故。差別平等者。一約佛菩薩攝生心。慜念利益。無怨親故名平等。隨機異現名差別。二化身多門名差別。報身稱性名平等。三散心所見名差別。定心所見名平等。」

*研究:

淨熏中妄心熏內,

一分別事識熏者。釋有三義。

一彼二乘人,但覺事識中之見愛煩惱而為斷故,發心修行,修行即名為熏習也。

二以唯覺此煩惱未能斷故,猶為熏習也。三由帶此識中煩惱而發心修行,名熏習,然由粗故,墮二乘地。

又初唯行熏,次唯識熏,後俱熏。由帶此見愛煩惱惑,令行成劣,只能斷煩惱障,去人我執及分段生死,故入二乘道。

若帶五意中細惑,修行勝智,去分別人法我見,入菩薩位也。意中三釋准此,然皆後釋為勝。

真如體相熏中,具無漏法者,總舉法體相。

備不思議業者,明有內熏功能。

作境界性者,此真如非但由前句,內熏妄心令其厭求,亦乃與彼厭求之心,作所觀境也。

又釋用大為外善境,此體相亦遍通彼中,故令用大得有熏也。又釋以遍妄心,故內熏之。遍外一切境,故亦熏習眾生。

如近普覽作破木等。用熏中差別緣內,約機生熟,有遠近之緣。

約四無量為行緣;約三空為受隨緣。

又解初利他,後自利。又初約施戒等行,後約觀理行。

平等緣中有六。

一平等人,如論佛菩薩故。

二平等願,如論對所有眾生皆願度故。

三平等心,如論均以平等真如自體熏之。

四釋平等行,如論以同體智力故。謂了知自他同一體性,知同之智,名同體智。

五平等益,如論見聞等故。

六令平等機見,平等相。如論依三昧見佛故。

差別平等者。

一約佛菩薩攝生心,慜念利益,無怨親故,名平等。

隨機異現名差別。

二化身多門,名差別;報身稱性,名平等。

三散心所見,名差別;定心所見,名平等。


第十四 略科文

「自下是略科文。上來從生滅門至此。明攝一切法竟。自下四熏習等。明生一切法。於中二。先通。後別。別中。先明染淨。後雙辨盡不盡。前中二。先染。後淨。染中二。先總。後別。淨中亦二。先總。後別。別中二。先別明體用熏。後雙明相應不相應。前中二。先體相熏。後用熏。就相應不相應中二。先辨未相應。後明已相應。上來明淨熏竟。初染熏次淨熏竟。就盡不盡中二。先明染法有盡。後明淨法無終。上來初別明染淨熏。後雙辨盡不盡。合是大段別明竟。初總。後別。合是四熏習竟。上來初釋生滅攝一切法。後釋四熏習生一切法。合是大段釋生滅法畢竟。自下第二釋生滅門中所顯之義大。於中有二。初釋體相二大。後別解用大。前中二。初一句通攝標二大名。下別釋二大義。釋中。初釋體大。從畢竟常恒下。釋相大。釋相大中二。初直釋。後問答。釋用大中二。初總辨。二從此用有二下。別釋。釋中二。初別明應報。後又凡夫下。重更料簡。初中二。先應。後報。就重簡中二。先明應身。謂約凡見麁。六道相也。二乘見細。不待說也。二明報身二。初約人顯麁妙。二問答釋疑。前中二。先明地前見麁。二若得淨心下。地上見細。問答中二先問。後答。上來釋所顯義大竟。自下明會法歸體上來初舉生滅法相第二明有顯義功能。第三會用歸體。三義不同。總明生滅門竟。初釋真如門。後顯生滅門。二門不同。總釋顯示正義竟。」

*研究:

自下是略科文。

上來從生滅門至此,明攝一切法竟。

自下四熏習等,明生一切法。於中二。先通,後別。

別中,先明染淨,後雙辨盡不盡。

前中二。先染,後淨。

染中二,先總,後別。

淨中亦二,先總,後別。

別中二,先別明體用熏,後雙明相應不相應。

前中二,先體相熏,後用熏。

就相應不相應中二,先辨未相應,後明已相應。

上來明淨熏竟。

初染熏,次淨熏竟。就盡不盡中二,先明染法有盡,後明淨法無終。

上來初別明染淨熏,後雙辨盡不盡。合是大段別明竟。

初總,後別,合是四熏習竟。

上來初釋生滅攝一切法,後釋四熏習生一切法。

合是大段釋生滅法畢竟。

自下第二,釋生滅門中所顯之義大。

於中有二。初釋體相二大,後別解用大。前中二。初一句通攝標二大名,下別釋二大義。

釋中。初釋體大,從畢竟常恒下,釋相大。

釋相大中二。初直釋,後問答。

釋用大中二。初總辨,二從此用有二下,別釋。

釋中二。初別明應報,後又凡夫下,重更料簡。

初中二。先應,後報。

就重簡中二。先明應身,謂約凡見粗。

六道相也,二乘見細。不待說也。

二明報身二。初約人顯粗妙,二問答釋疑。

前中二。先明地前見粗,二若得淨心下,地上見細。

問答中二先問,後答。

上來釋所顯義大竟。自下明會法歸體上來,初舉生滅法相,第二明有顯義功能,第三會用歸體。

三義不同。

總明生滅門竟。

初釋真如門,後顯生滅門。二門不同,總釋顯示正義竟。


第十五 分別發趣中四種發心義

「分別發趣道中。通論發心。總有四位。一捨邪趣正發心。位在凡地。此論不說。二捨退得定發心。位在十信滿心。入十住初。是論中信成就發心也。三捨生得熟發心。位在十迴向。以欲入初地。加行勝進。深發心故。即解行發心。四捨比得證發心。位在初地已上。問。退位豈無生熟耶。何不失二發心。答。位極劣故。相不分也。問。不退望證。豈非劣耶。何故有二發心。答。位勝故。純熟相顯故。問。若爾。地上彌勝。何故不失二發心耶。答。位極勝故。所證不殊故。問。豈將入不退位。不用增上起行力耶。何不更失發心也。答。一能發心位劣。不能起加行故。二所趣位未勝。不須加行故是故不失也。問。若爾。何故將入證位。更於加行位中有發心耶。答。能入勝故。所證難得故耳。」

*研究:

分別發趣道中,通論發心,總有四位。

一捨邪趣正發心,位在凡地,此論不說。二捨退得定發心,位在十信滿心,入十住初住即發心住,即指論中信成就發心也。

三捨生得熟發心,位在十迴向兼十行位。以欲入初地,更以四加行(煖、頂、忍、世第一)勝進,深發心故,即解行發心。

四捨比證,得真證發心,位在初地以上。

問。退位豈無生熟耶,何不失二發心。答。位極劣故,相不分也。

問。不退位望證位,也不是算劣嗎?為何有二發心。

答。位勝故,純熟相顯故。

問。若爾,地上位彌勝,何故不失二發心耶。

答。位極勝故,所證不殊故。

問。豈將入不退位,為何不用增上起四加行力耶,何不更失發心也。

答。一能發心尚位劣,仍不能起加行故。

二所趣位未勝,不須加行故,是故不失也。

問。若爾,何故將入證位,就須加行位中有發心耶。

答。能入勝故,所證難得故耳。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