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義記別記(五之2)
六、相對分別者。
初與三(如實空鏡與法出離鏡);二與四(因熏習鏡與緣熏習鏡),各何別者。
謂如實空是自性離,法出離是對治離。
二因熏習是內因熏,四縁熏習是外緣熏。
有此差別也。
七、對智淨等分別者。
此中法出離與前智淨,及此緣熏與前不思業,各何別者。
智淨約能觀智,法出離約所觀智。
不思業約智用,緣熏習約法用。
以始覺即同本覺故,所以隨一即收餘耳。八、以約三佛性分別者。
前一(如實空鏡)唯自性住。
後一(緣熏習鏡)唯至得果佛性。
因熏習鏡是亦性亦引出。
法出離鏡是亦引出亦至得果。
九、約喻分別者。
虛空有四義。
1.物所不能壞。2.容受諸色法。3.色滅淨空顯。4.空能現色。
鏡亦有四義。1.實質不入中。2.能現諸影像。3.磨營去塵垢。4.照用諸物。
法中義准之。
十、約體相用三大分別者。
初一(如實空鏡)唯體,非相用。
次一(因熏習鏡)亦體亦相,而非用。
次一(法出離鏡)亦相亦用,而非體。
後一(緣熏習鏡)唯用,非體相。
以上就分別門說。
若約鎔融門,則四義皆各具體用三大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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