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4日 星期二

 


大乘起信論義記別記(五)


第二十一  九相義

「九相義七門分別。一釋名。二辨體。三生起次第。四約識分別。五約惑分別。六滅位分別。七配攝分別。初釋名者。根本癡闇。名曰無明。擊動淨心。名之為業。即無明之業。依主釋也。動作狀相。名之業相。則持業釋也。餘八相字。皆准此釋。心體向外。名能見相。變似外境。名能現相。分別染淨。名為智相。經時不斷。名相續相。遍計其事。名執取相。遍計其名。名計名字相。造作善惡。名起業相。苦樂異[*]就。名業繫苦相。言體性者有二。一當相出體。則初三細以本覺及本不覺緣起不二為其體性。後六麁即以三細緣起。及隨相不覺細起稍麁。以此為體性。二窮源辨體性。即總以真如隨染義為體。故論云。種種凡器。皆同微塵性相等。三生起次第者。則如釋相次第者是。四約識分別者。前三細是八識。後六麁是六識等。五約惑者。三細中是根本無明。是法執中細惑。後麁中。前二是枝末無明法執中麁惑。後四是人執惑也。六滅位者。三細。從佛地乃至八地斷。智及相續。從初地乃至七地斷。執取計名。地前三賢位斷也。七配攝者。於中相配可知。餘如論說。」

*研究:

九相義七門分別。

一釋名。二辨體。三生起次第。四約識分別。五約惑分別。六滅位分別。七配攝分別。

一、釋名者。

根本癡闇,名曰無明。擊動淨心(真如),名之為業。即無明之業,依主釋也。

動作狀相,名之業相,則持業釋也。

餘八相字,皆准此釋。

心體向外,名能見相。

變似外境,名能現相。

分別染淨,名為智相。

經時不斷,名相續相。

遍計其事,名執取相。

遍計其名,名計名字相。

造作善惡,名起業相。

苦樂異熟,名業繫苦相。

二、言體性者

有二。

1、當相出體。

初三細,以本覺及根本不覺,緣起不二為其體性。

後六粗,即以三細緣起,及隨相不覺細起稍粗,以此為體性。2、窮源辨體性。

即九相總以「真如隨染」義為體。即以隨緣真如為體。

故論云,種種凡器,皆同微塵性相等。

三、生起次第者。

則如釋相次第者是。四、約識分別者。

前三細是八識,後六粗是六識等。

五、約惑者。

三細中是根本無明,是法執中細惑。

此處另有說法,以為根本無明依不明真如而有,三細及六粗均是依根本無明所生之枝末無明。

後麁中,前二(智相及相續相)是枝末無明,法執中粗惑。

後四(執取相、計名相、起業相、業繫苦相)是人執惑也。執取是細惑,另三是粗惑。

六、滅位者。

三細是從佛地乃至八地斷。

智及相續。相續是初地斷。智是二地乃至七地斷。

執取、計名。是地前三賢位斷也。

七、配攝者。於中相配可知。餘如論說。


第二十二 真如二義

「真如有二義。一不變義。二隨緣義。無明亦二義。一即空義。二成事義。各由初義故。即真如門也。各由後義故。即生滅門也。生滅門中。隨緣真如。成事無明。各有二義。一違自順他義。二違他順自義。無明中初義內亦有二義。一能知名義順真覺。二返自體妄示真德。無明後二義內亦有二義。一覆理。二成妄心。真如中初義。內亦二義。一隱自真體二顯現妄法。後義內亦二義。一翻對妄染。顯自真德。二內熏無明。令起淨用。由無明中初二義。及真如中後二義故。得有生滅門中始本二覺義也。由無明中後二義。及真如中初二義故。得有本末二不覺也。若約諸識分相門。本覺及不本覺在本識中。始覺及末不覺在生起識中。若約本末不二門。並在一本識中。又本覺為始。本還賴於始顯。本不覺為末。本還藉於末資。又本不覺依本覺。末不覺依本不覺。始覺依末不覺。本覺還依始覺。如是旋還同一緣起。而無自性。不離真如。就此生滅門中。真妄各開四故。即有八門。和合唯有四。謂二覺二不覺。更攝但唯二。謂覺與不覺。總攝唯一。謂一心生滅門也。」

*研究:

真如有二義。

一不變義。二隨緣義。

無明亦二義。一即空義。二成事義。

各由初義故,真如之不變義及無明之即空義,即是真如門也。各由後義故,真如之隨緣義及無明之成事義,即是生滅門也。

生滅門中,隨緣真如,成事無明。各有二義。一違自順他義,二違他順自義。無明中初義內亦有二義。

1.能知名義順真覺(始覺)

2.返自體妄示真德(本覺)

無明後二義內亦有二義。

一覆真理(根本不覺)

二成妄心(枝末不覺)

真如中初義。內亦二義。

一隱自真體(根本不覺)

二顯現妄法(枝末不覺)

後義內亦二義。

一翻對妄染,顯自真德(本覺)

二內熏無明,令起淨用(始覺)

由無明中初二義(反對詮示性功德、知名義成浄用),及真如中後二義(翻對妄染成淨德、真如內熏無明成浄用),得有生滅門中始本二覺義也。

由無明中後二義(覆真理、呈妄心)及真如中初二義(隱自體、現妄念)故,得有本末二不覺也。

若約諸識分相門,本覺及根本不覺在本識中。

始覺及枝末不覺在生起識中。

若約本末不二門,本末並在一本識中。

又本覺為始,本還賴於始覺才能顯現。

根本不覺為末,本還藉於末資。

又根本不覺依本覺,因根本無明迷於真如而有。

枝末不覺則由根本不覺所生。

始覺依枝末不覺而生,本覺還依始覺顯。

如是旋還,互相同一緣起。而都無自性,都不離真如本體。

就此生滅門中,真妄各開四,即真如,無明各有四門,故共有八門。

二者和合唯有四門,即二覺(本覺、始覺),二不覺(根本不覺、枝末不覺)。

更攝但唯二,謂覺與不覺。

總攝唯一,謂一心生滅門也。


第二十三 智淨不思議相義

「智淨相。不思議業相。略作十門分別。一釋名者。智者始覺智也。淨者離染同本覺。此中有智之淨及即智淨也。不思議業者。果德他用。故名為業。非下地測量。故不思議也。此中亦有不思之業及不思即業等可知也。二出體者。生滅門中隨染本覺為體。三約體用分別者。初一體。後一用。四約染淨分別者。此二俱淨。以返染故。亦可俱染。以隨染所成故。五約二利分別者。初一自利。非無利他。後一利他。非無自利。六三身分別者有二義。一初為報身。後為化身。二初通法身及自受用身。後通化身及他受用身。七四智分別者。初一圓鏡智。亦通平等性。後一通三智。八二智分別者。初一理智。後一量智。九本末者。初一本。後一末。十因緣所起分別者。智淨。以體相內熏為因。用本外熏為緣。同本淨智為果。不思議業。以智淨為因。眾生內熏為緣。無方大用為果。」

*研究:

智淨相,不思議業相。略作十門分別。一、釋名者。

智者始覺智也,淨者離染同本覺。此中有智之淨及即智淨也。不思議業者,果德他用,故名為業,非下地測量,故不思議也。

此中亦有不思之業及不思即業等可知也。二、出體者。

二者均以生滅門中,隨染本覺為體。

三、約體用分別者。

初一智淨為體,後一不思議業為用。

四、約染淨分別者。此二俱淨,以二者均已返染,智淨為體,不思議業為用。

但也亦可俱染,因二者均可隨染所成故。

五、約二利分別者。初一智浄自利,非無利他。後一不思議業利他,非無自利。

六、三身分別者

有二義,

1、初智淨為報身,後不思議業為化身。

2、智浄通法身及自受用身,不思議業通化身及他受用身。

七、四智分別者。

智淨為大圓鏡智,亦通平等性智。

不思議業相通三智,即平等智、妙觀光察智、成所作智。

八、二智分別者。

智淨為如理智、根本智。不思議為如量智、後得智。

九、本末者。

智浄為本,不思議為末。

十、因緣所起分別者。

智淨,以真如體相內熏為因,真如用外熏為緣,同真如本淨智為果。

不思議業,以智淨為因,眾生內熏為緣,無方大用為果。


第二十四 覺體相中四鏡義

「覺體相中四鏡義。十門分別。一釋名。如實者真德也。空者對妄也。鏡者喻也。從法喻得名。餘並准此。二因者能現諸法也。熏者內熏也。此即因之熏。故內熏也。夫此內熏。能生始覺之果。故亦名因熏。此即因是熏。故名因熏也。法者體相也。出者出二癡也。離者不與根本無明和合也。緣熏者作外緣熏眾生。此亦即緣是熏也。二出體者。並以生滅門中本覺真如三大為體。三生起次第者。由對妄故。初說為空。以空妄故。次顯真德隨緣。成內熏熏習故云因熏也。由有熏習力故。能治妄顯真。故次明法出離也。由出離染故。即起無邊淨用。故明緣熏也。四約染淨分別者。初二染故在纏。名有垢真如。後二淨故出障。名無垢真如也。五約因果分別者。初二在因。後二在果。因中。初一舉體。次一成因。果中。先斷果。德果。文可先果體。後果用。六相對分別者。初與三。二與四。各何別者。謂初自性離。三對治離。二內因熏。四外緣熏。有此差別也。七對智淨等分別者。此中法出離與前智淨。及此緣熏與前不思業。各何別者。智淨約能觀。法出約所觀。不思業約智用。緣熏約法用。以始覺即同本覺故。所以隨一即收餘耳。八以約三佛性分別者。前一唯自性住。後一唯至得果佛性。因熏亦性亦引出。法亦引出亦至得果。九約喻分別者。虛空有四義。一物所不能壞。二容受諸色法。三色滅淨空顯。四空能現色。鏡亦有四義。一實質不入中。二能現諸影像。三磨營去塵垢。四照用諸物。法中義准之。十約三大分別者。初一唯體非相用。次一亦體亦相而非用。次一亦相亦用而非體。後一唯一唯用非體相此就分別門說。若約鎔融門。四義皆具三大耳。」

*研究:

覺體相中四鏡義。十門分別。

一、釋名。

1、如實空鏡:如實者真德也,空者對妄也,鏡者喻也。從法喻得名,餘並准此。

2、因熏習鏡:因者能現諸法也,熏者內熏也,此即因之熏,故內熏也。

夫此內熏,能生始覺之果,故亦名因熏,此即因是熏,故名因熏也。

3、法出離者:法者體相也,出者出二癡也(煩惱障、所知障)離者不與根本無明和合也。緣熏者,作外緣熏眾生,此亦即緣是熏也。

二、出體者。

並以生滅門中本覺真如三大為體。

三、生起次第者。

如實空鏡:由對妄故,初說為空。以空妄故,次顯真德隨緣。

因熏習鏡:成內熏熏習,故云因熏也。由有熏習力故,能治妄顯真。

法出離鏡:由出離染故,

緣熏習鏡:即起無邊淨用,故明緣熏也。四、約染淨分別者。1、初二染,如實空及因熏習,故在纏,名有垢真如。

2、後二淨,法出離及緣熏習,故出障,名無垢真如也。

五、約因果分別者。初二,如實空及因熏習,在因。後二,法出離及緣熏習,在果。

因中,如實空舉體,因熏習成因。

果中,先斷果,即法出離。後德果,即緣熏習。文可法出離為果體,緣熏習為果用。

六、相對分別者。

初與三(如實空鏡與法出離鏡);二與四(因熏習鏡與緣熏習鏡),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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