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8日 星期二

 


大乘起信論義記研究

第三部份

問題研究(三)


八、大乘起信論的熏習:

(一)與唯識宗熏習之異同

(1)唯識宗的熏習:1.以阿賴耶識為所熏,所熏的條件是無記、堅住、可熏、可和合。

前七熏為能熏,能熏的條件是有勝用、有生滅、有增減、可和合性。

2.有種子、現行、熏習三法。種子遇緣起現行,現行熏阿賴耶成新熏種子。

本論無種子說。有二種熏習,浄法熏習,即真如熏習;染法熏習,即無明、妄心、妄境界三種熏習。

(2)真如凝然不受熏。

本論是真如與無明互熏。

真如熏無明,使無明有淨用。無明熏真如,使真如有染相。

無明熏真如生妄心,妄心熏無明生妄境界,妄境界熏妄心造種種業。

(二)染法熏習

1.無明熏習有二種。根本熏習,能成就業識。此處業識代表阿賴耶識,無明是指根本無明。根本無明熏習真如而產生三細,「同一時間」也造就含三細作用的阿賴耶識。

所取見愛熏習,此處無明是指枝末無明,由於三細之境界相及能見相之作用,而造就具六粗相之分別事識。由先前三細之無明住地煩惱,所起見愛熏習,產生六粗之四住煩惱(見一切住地,即見煩惱)、欲愛、色愛、有愛(三愛即愛煩惱),而成就分別事識,即意識。

2.妄境界熏習:有增長念熏習及增長取熏習。增長念熏習即對二-七地之執取識及初地的相續識熏習,而生法執煩惱。

增長取熏習是對二乘三賢地的執取識及計名字識(即分別事識)熏習,而產生法我二執。

3.妄心熏習:有浄法及染法二種妄心熏習。

染法的妄心熏習:

有二種,一是業識根本熏習,受此妄心熏習者有二乘、三賢及菩蕯。以阿賴耶識受熏習。

一是增長分別事識熏習,受此妄心熏習者是凡夫,以分別事識受熏習。

(三)淨法熏習:

1.真如熏習:有體相熏習,此是平等熏習,因眾生的真如體相均相同。

有真如用熏習,也有平等及差別熏習。平等熏習是因真如的用也是體,所以平等。差別熏習是用熏習可隨眾生根欲機緣不同而以不同的報化身給予不同的熏習。

2.妄心:淨法的妄心熏習是真如有力熏習無明,所得妄心是厭生死樂求涅槃之心;不同於染法妄心熏習之無明有力熏習真如,

所得妄心更熏習凡夫的分別事識,及熏習二乘、菩薩之阿賴耶識,使其退轉為凡夫。


九、大乘起信論的心識論

(一)眾生心;

眾生的一心,即是眾生心,依此心顯示大乘之法義,此心能攝持一切世間出世間法。此心包括二門,即心真如門及心生滅門。此心涵蓋生滅的外相用狀及生滅的內真如體相。

(二)心、意、意識

1.本論缺少第七識:

「心」指第八識,即阿梨耶識。「意識」指前六識,但本論未指出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意識名,僅以意識統稱。而以「意」同時包含梨耶識及末那識。

2.五意的配對

五意有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

上文中已提及著名的大乘起信論三疏的觀點。

作者認為本論以「意」統稱第八識及第七識,而不刻意將二識加以分開別稱。如法藏所言,意有生後及依止意。

作者認為,若硬要分別五意,則

業識、相續識是第八識;

智識是第七識;

轉識及現識是第八識也是第七識。

(三)與唯識宗心識論之不同

唯識宗:

1.心是第八識,意是第七識,意識是前六識。

本論無六、七、八三識之分。心是阿梨耶識,意有五識,意識是分別事識。

2.有識變之說。第八識是異熟能變,第七識是思量能變,第六識是了別能變。

本論無識變說。

3.有因能變及果能變之說:種子生阿賴耶識是因能變。阿賴耶識生見分、相分是果能變。

本論無因能變、果能變之説。阿梨耶識非種子所生,是由根本無明熏習真如所生。

4.有種子及種子六義說。第八識執持種子,根身,器世界。

本論無第八識種子說及執持說。

阿梨耶識則類似於唯識宗之阿賴耶識,但仍有不同之處,本論以梨耶是生滅及不生滅和合織;唯識宗認為是無覆無記;攝論師均認為是雜染識。

5.有種子、現行、熏習三法之說。

本論只有熏習說。而且真如與無明可互熏。

6.前七識是能熏,第八識是所熏。

本論無能熏、所熏說。

7.真如凝然不變,不能受熏。

本論認為隨緣真如可以受熏。而且真如與無明互熏。

無明、妄心、妄境界可以「資熏」。

8.有四分說。證自證分、自證分、見分、相分。

本論無此說。

9.萬法唯識,識外無法。

依法藏,本論十住以上,開始有唯識無麈之概念。

8.本論:業識是指阿賴耶識。

分別事識是指意識,意識統含第六識及前五識,但未提及六識名字。

唯識宗之意識指第六識,有時也涵括前五識。

(四)與其他各宗心識論之比較(見佛性辨正一書各宗之心性論)

1.天台宗:一念無明法性心及性具。

2.華嚴宗:圓覺自性清淨心及性起。

3.禪宗:當下現實之心及即心即佛。

4.三論宗:中道佛性及八不緣起。

(五)阿賴耶識的染淨

(1)攝論宗:以阿賴耶識為染識。

攝大乘論、所知依分第二:「復何緣故此識說名阿賴耶識?一切有生雜染品法,於此攝藏為果性故」

「此中安立阿賴耶識自相者,謂依一切雜染品法所有熏習為彼生因,由能攝持種子相應。」

「阿賴耶識與彼雜染諸法同時更互為因。⋯。如阿賴耶識為雜染諸法因,雜染諸法亦為阿賴耶識因」

(2)地論宗:南道以阿賴耶識為淨識。北道則以阿賴耶為染識,另立阿摩羅識為淨識。

(3)華嚴宗:三界唯是一心所造。一心即一心法界,同如來藏心體。華嚴經並無阿賴耶說或八識九識的辨別,只有在「明難品」中有類似六識差別的文字,有提及眼耳鼻舌心意之詞,但指出六識只是妄心分別,各各不相知,一切空無性。

智儼、華嚴五十要問答,認為依小乘但有六識;依三乘教,初教文中立有異熟賴耶。

法藏、華嚴經問答,認為十二因缘為能依,梨耶一心為所依。

華嚴一乘教義章:

依小乘,但有六識,於阿賴耶識但得其名。

依始教,於阿賴耶識但就緣起生滅事中建立賴耶,屬染。

依終教,於頼耶識,得理事融通二分義。同本論,生滅不生滅和合,俱染淨。

依頓教,一切法唯一真如心,離言絕慮不可說,故不說染淨。

依圓教,性海圓明,法界緣起無礙,非阿賴耶緣起。屬染即淨。

(4)天台宗:一念無明法性心。

本論認為阿賴耶識也是生滅(一念無明即根本無明)與不生滅(法性)和合的心。

而智顗認為:

醒悟時,阿賴耶識以其真如體(不生滅)表現,即是法性心,屬淨。

昏睡時,阿賴耶識以其相用(生滅)表現,即是一念無明心,屬染。

如下文:

「無明法性心,一心一切心,如彼昏睡;達無明即法性,一切心一心,如彼醒悟。」(大正46、83)

上句非常類似本論真生不二之文:「無明迷故,謂心為念,心實不動。若能觀察知心無念,即得隨順入真如門故」根本無明就是迷真如心,以為真如心是動念,其實真如心是不動。若能觀察知心不動,即若能達無明心即是不動法性,就像醒悟一樣,知道一切差別無明心其實是同一平等法性心,無明即與法性(真如)平等如一,即真(不生滅千法性)生(生滅無明)不二。

(5)三論宗:吉藏否定「心識為正因佛性」,認為如來藏、中道佛性才是正因佛性。阿賴耶識是無明母,生死根本,心識都是有所得,五眼所不見,故非佛性。可見阿賴耶識非正因佛性,即非純淨。

(6)唯識宗:以阿賴耶識為無覆無記,但含藏種子可受熏形成染淨現行。但無漏種子則是寄附於阿賴耶識而非其所攝持。

所以阿賴耶識是染淨皆成。

窺基以此附寄於阿賴耶識的無漏種子來解釋行佛性,真如理體是理佛性,是阿賴耶識所攝持。

窺基認為凡夫及二乘人的阿賴耶識未具有佛或菩蕯的無漏種子。在凡夫即是「無性」眾生;在二乘即是「定性二乘」。

本論以破除根本無明才能證入真如,非以種子立論。

(7)本論:阿賴耶識為染淨和合識。


十、大乘起信論的生滅與不生滅論

不生滅即是真如,生滅即以不生滅的真如為體,生滅則是體相用的整體表現。

(一)不生滅

(1)眾生心:

眾生心即是一心,而一心具有二門,心真如門及心生滅門。心真如門是心生滅門的體,心生滅門則是以心真如體所起相用的體相用整體表相,二者是同一法的體相用關係,二者非一非異,互不相離。

(2)真如

真如本身也有體相用,但其體相用是三者一體,相也是體,用也是體。

所以離言真如即是體,也是體相,也是體用。離言說,離名字,離心緣,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也無可立,不生不滅,法爾本有。

依言真如是勉強用言語去描述,為如實空,代表體(究竟顯實),也代表相空,即空妄:與一切妄法不相應;空世間一切差別法;空虛妄心念。

如實不空,代表體,即真心自體;代表用,即具一切性功德。

1.真如與生滅:

真如有不變及隨緣二作用,隨緣真如即表生滅,即是隨染本覺。

生滅現象包括真如之隨緣、隨染本覺、始覺及無明之「有用成事」。

-隨緣真如的根本不覺表現是隱覆自體;枝末不覺是現妄念。

-隨染本覺有智淨相及不思議業相。

-始覺,有四相:不覺、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

-「有用成事」無明的根本不覺是覆真理;枝末不覺是成妄心。

2.真如與不生滅:

不變真如即是不生滅,即是性淨本覺。

不生滅包括不變真如,性淨本覺及「無體是空」無明。

-不變真如:有本覺:翻對妄染成淨用。

有始覺:真如內熏無明成淨用。

-性淨本覺:有如實空鏡、因熏習鏡、法出離鏡、緣熏習鏡。

-「無體是空」無明:

本覺:反對詮示性功德

始覺:知名義成淨用。

(3)生滅心

1.阿梨耶識:

所謂不生不滅興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梨耶識。

本論;「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由上知,生滅之緣起是如來藏緣起。而如來藏即是真如,所以也是真如緣起。

如上生滅因緣所言,世間及出世間的生起有二重,即真如緣起(性起)加阿賴耶緣起(緣起),才能生起萬法,而佛的緣起即是性起。

可以說性起是生滅法的體,緣起是生滅法的體相用整體表現。

阿賴耶識是不生滅的體及生滅的自體相用的和合。

2.覺與不覺

阿賴耶識具有覺及不覺二作用。

覺有本覺及始覺。不覺有根本不覺及枝末不覺,已如上述。

3.本覺與始覺

本覺有性淨本覺及隨染本覺。已如上述。

始覺有四相:不覺、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究竟覺即始覺,而始覺即同本覺。

4.根本不覺與枝末不覺

根本不覺即是根本無明,根本無明是最微細的無明,比三細的業識還微細,三細已屬枝末無明,業識是細中細,是在十地位,是業自在;境界及能見二細是細中粗,前者在八地,色相自在,後者在九地,是心自在。

而根本無明是在妙覺位,破了根本無明才能入妙覺位而成佛。

所以根本無明雖也是無始,但不同於初地-十地的無明住地或無始無明住地。

5.覺與不覺的同異

覺與不覺均以真如為體,而且其體相同,真如是平等一相,這是二者之同。

二者有各自不同的相用,覺的體相用都是真如,不覺的體雖是真如,真如的用熏習也有差別相,而且其相用也與覺不同,何況不覺的無明厚薄也眾生各自不同。故有覺與不覺之異處。

(4)生滅因緣

1.二重生滅因緣

第一重因緣:因是真如,緣是根本無明。

根本無明熏真如,使真如由不變之靜態,啓動隨緣之動態,隨而引發三細之無明業相,進而產生含三細之阿梨耶識。

第二重:以根本無明為因,外六麈境為緣。

此又有二重能所:

第一重是三細之「能」,即能見相,及「所」,即境界相。

此阿梨耶之三細相,即是由根本無明所生之三細枝末無明。由此三細再產生分別事識。

第一重「能」是阿梨耶識之三細能見心,「所」是阿梨耶之境界相,即智相及相續相所展現的法執境。

第二重「能」是分別事識的執取相及計名字相。「所」是上二識所對之我法二執境,即外六塵境及內根身。

2.性起:等同於第一重生滅,由根本無明啓動真如,真如即佛性,是因;緣是根本無明。所以性起即是真如緣起。此根本無明與真如是同時發生,故此根本無明的「緣」,完全不同於一般所說的緣起的「緣」,所以說真如緣起即等同於性起。

3.二重能所(三細之現識心及所對境;與意識心及所對境)

第一重能所:「能」是三細之現識,「所」是現識境,即智識及相續識所執的法執境。

第二重能所:「能」是分別事識,「所」是所執六麈境及根身的我法二執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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