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4日 星期二

 大乘起信論義記別記(七)


第三十 真妄心境四句義

「真妄心境通有四句。一約情有心境。境謂空有相違。以存二相故。心謂二見不壞。是妄情故。或境上有空同性。以俱是所執性故。心上亦同。俱是妄見故。二約法有心境。境謂空有不二。以俱融故。心謂絕二。見無二故。或境上空有相違。以全形奪故。心上亦二。隨見一分。餘分性不異故。三以情就法說。謂境則有無俱情有。有無俱理無。無有無二為一性。或亦相違。以全奪故。心謂妄取情中有。以是執心故。或亦比知其理無。以分有觀心故。四以法就情說。境則有無俱理有。有無俱情無。無有無二為一性。或亦相違。以全奪故。心謂見理有。以智故。見情無。以悲故。或見無二心。是一心故。此上四門中。約境各有四句。心亦各四句。總有三十二句。准思之。」

*研究:

真妄心境通有四句。一、約「情有」心境。

境謂空有相違,以存二相故。

心謂二見(空有二見)不壞,是妄情故。

或境上有空同性,以俱是「所執」性故。

心上亦同,俱是「妄見」故。

二、約「法有」心境。

境謂空有不二,以俱融故。

心謂絕二,見無二故。

或境上空有相違,以全形奪故。

心上亦二,隨見一分,餘分性不異故。三、以「情就法」說。

謂境則有無俱「情有」,有無俱「理無」。

無有無二為一性,或亦相違,以全奪故。心謂妄取「情中有」,以是執心故。或亦比知其「理無」,以分有觀心故。

四、以「法就情」說。

境則有無俱「理有」,有無俱「情無」。

無有無二為一性,或亦相違,以全奪故。心謂見理有,以智故。見情無,以悲故。

或見無二心,是一心故。

此上四門中,約境各有四句,即情有、法有、情有理無、情無理有。

心亦各四句,同上。

總有三十二句,即境有十六句,心有十六句。准思之。


第三十一    二諦無礙義

「二諦無礙說有二門。一約喻。二就法。一約喻者。且如幼兔依巾有二門。一兔。二巾。兔亦二義。一相差別義。二體空義。巾亦二義。一住自位義。二舉體兔義。此巾與兔。非一非異。且非異有四句。一巾上成兔義。及兔上相差別義。合為一際。故不異。此是以本隨末。就末明不異。二以巾上住自位義。及兔上體空義。合為一際。故為不異。此是以末歸本。就本明不異。三以攝末所歸之本。與攝本所從之末。此二雙融。無礙俱存。故為不異。此是本末雙存。無礙不異。四以所攝歸本之末。亦與所攝隨末之本。此二俱泯。故為不異。此是本末雙泯。平等不異。第二非一義者亦有四句。一以巾上住自位義。與兔上相差別義。此二相背。故為非一。此是相背非一。二巾上成兔義。兔上體空義。此二相害。故為非一。三以彼相背與相害。此二位異。故為非一。謂相背各相捨。相去懸遠。相害則與敵對。親相食害。是故近遠非一也。四以極相害泯而不泯。由極相背存而不存。此不泯不存義為非一。此是成壞非一。又此四非一。與上四非異。而亦非一。以義不雜故。又上四不異。與此四不一。而亦不異。理遍通故。是故若以不異門取。諸門極相和會。若以非一門取。諸義極相違諍。極相違而極和合者。是無障無礙法也。第二就法說者。巾喻真如如來藏。兔喻眾生生死等。非一異亦有十門。准喻可知。又兔即生即死而無礙。巾即隱即顯而無礙。此生死隱顯。逆順交絡。諸門鎔融。並准前思之可解。」

*研究:

二諦無礙說有二門。一約喻。二就法。

一、約喻者。

且如幼兔依巾有二門。一兔。二巾。

(1)兔亦二義。兔表衆生生死。

一相差別義:即心生滅門的無明「有用成事」義。

二體空義:即心真如門的無明「無體是空」義。

(2)巾亦二義。巾表真如如來藏。

一住自位義:即心生滅門的真如「不變真如」義。

二舉體成兔義:即心生滅門的真如「隨緣真如」義。

此巾與兔,非一非異。且非異有四句。(一)非異者有四句:巾喻真如如來藏;兔喻衆生生死。

1、巾上成兔義,及兔上相差別義,合為一際,故不異。

此是以本隨末,就末明不異。

末是成兔、相差別義。

2、以巾上住自位義,及兔上體空義,合為一際,故為不異。

此是以末歸本,就本明不異。

本是體空、自位。

3、以攝末所歸之本,與攝本所從之末。

此二雙融,無礙俱存,故為不異。

此是本末雙存,無礙不異。

4、以所攝歸本之末,亦與所攝隨末之本。此二俱泯,故為不異,此是本末雙泯,平等不異。

(二)非一義者,亦有四句。

1、以巾上住自位義,與兔上相差別義。此二相背,故為非一。此是相背非一。

2、巾上成兔義,兔上體空義。此二相害,故為非一。

3、以彼相背與相害,此二位異,故為非一。謂相背各相捨,相去懸遠。相害則與敵對,親相食害。

是故近遠非一也。

4、以極相害泯而不泯,由極相背存而不存。

此不泯不存義為非一,此是成壞非一。又此四非一,與上四非異,而亦非一。以義不雜故。

又上四不異,與此四不一,而亦不異。理遍通故。

是故,若以不異門取,諸門極相和會。若以非一門取,諸義極相違諍。

極相違而極和合者,是無障無礙法也。

二、就法說者。

巾喻真如如來藏。

兔喻眾生生死等。

非一異亦有十門,准喻可知。

又兔即生即死而無礙,巾即隱即顯而無礙。此生死隱顯,逆順交絡,諸門鎔融。並准前思之可解。

以巾比喻真如如來藏,即指不生滅。

以兔比喻衆生生死,指生滅現象。

生滅與不生滅和合,即是阿賴耶識。阿賴耶緣起,即指以阿賴耶為緣,緣生世間萬法。

而阿賴耶識的體,即是真如如來藏,真如是生滅即不生滅,二而一,一而二。

真如緣起,即性起,由真如(佛性)為緣,頓現世間、出世間所有一切法,所頓現的法是無差別法。


第三十二    二諦義

「二諦義作二門解。一辨相。二顯義。初辨相。如餘說。二顯義者有四門。一開合。二一異。三相是。四相在。初開合者。先開。後合。開者。俗諦緣起中有四義。一諸緣有力義。二無力義。三無自性義。四成事義。真諦中亦有四義。一空義。二不空義。三依持義。四盡事義。合者有三門。一合俗。二合真。三合二。初者有三。一約用。謂有力無力無二故。二約體。謂性無性無二故。三無礙。謂體用無二。唯一俗諦。合真者亦三。一就用。謂依持成俗。即是奪俗。合盡無二故。二約體。空不空無二故。三無礙。謂體用無二故。三合二者有四門。一約起用門。謂真中依持義與俗中有力無二故。二約泯相門。謂真中盡俗與俗中無力無二故。三約顯實門。謂真中不空義與俗中無性義無二故。四成事門。謂真中空義與俗中存事無二故。開合門竟。理事相即不相即。無礙融通。各有四句。初不相即中四句者。一二事不相即。以緣相事礙故。二二事之理不相即。以無二故。三理事不相即。以理靜非動故。四事理不相即。以事動非靜故。二相即中四句者。一事即理。以緣起無性故。二理即事。以理隨緣事得立故。三事之理相即。以約詮會實故。四二事相即以即理之事無別事。是故事如理而無礙。」

*硏究:

二諦義作二門解。一辨相,二顯義。

初辨相,如餘說。

二顯義者有四門,一開合,二一異,三相是,四相在。

一、開合者。

先開。後合。

(一)開者。

俗諦緣起中有四義。一諸緣有力義:類似無明「覆真理」義。

二無力義:類似無明的「成妄法」義。

三無自性義:類似無明的「即空義」。

四成事義:類似無明的「淨用義」。

真諦中亦有四義。

一空義:類似真如的「不變義」。

二不空義:類似真如的「內熏義」。

三依持義:後類似真如的「隠體義」。

四盡事義:類似真如的「和合義」。

(二)合者

有三門。一合俗。二合真。三合二。

1、合俗

有三。

一約用,謂有力無力無二故。

二約體,謂性無性無二故。

三無礙,謂體用無二,唯一俗諦。

2、合真

亦三。

一就用,謂依持成俗,即是奪俗,合盡無二故。

二約體,空不空無二故。

三無礙,謂體用無二故。

3、合真俗二者

有四門。

一約起用門,謂真中依持義,與俗中有力無二故。

二約泯相門,謂真中盡俗,與俗中無力

無二故。

三約顯實門,謂真中不空義,與俗中無性義

無二故。

四成事門,謂真中空義,與俗中存事

無二故。

開合門竟。

(三)理事相即不相即。無礙融通。各有四句。理事即二諦,理是真諦,事是俗諦。

1、初不相即中四句者。

A二事不相即,以緣相事礙故。

B二事之理不相即,以無二故。

C理事不相即,以理靜非動故。

D事理不相即,以事動非靜故。

2、相即中四句者。

A事即理,以緣起無性故。

B理即事,以理隨緣事得立故。

C事之理相即,以約詮會實故。

D二事相即,以即理之事無別事,是故事如理而無礙。


第三十三 染淨義

「問曰。不思議業者。相用俱名義大。於隨染業幻中何處攝耶。答。應作四句。一一向淨。謂出纏四智等故。二一向染。謂隨流有情無明未發覺故。三非染非淨。謂離言真如故。四亦染亦淨。謂相用二義大故。亦染故。隨地前機染幻現故。亦淨故。隨緣真如不變故。今於此四句。非第四句。為第三句。非第三句。為第四句。亦可總非四句。合作一句。互融無礙。思之可見。又問。隨染業幻者。約善順真。可得成。若約不善善違真。如何作幻不善。答。不善違真。許亦不全幻不善。約生厭棄。約彼生解。亦得幻不善。亦可染幻是無明。無體無真用。約彼無明差別。知名義。能詮理。詮於真故。得幻染也。又約彼無明幻體本是無。以是無故無真用。約彼知名義。是幻體不離真。又三細六麁。應作四句。一唯淨。謂如來藏中恒沙德。即四智也。二唯染。謂麁中執取計名字等四識。三非染非淨。謂離言真如。四亦染亦淨故。謂智相相續相。亦染故。智相等通在六識等中。亦淨故。智相等有漸覺義。又約三細六麁相配者。一阿賴耶識中如來藏真本覺唯淨二根本無明不覺唯染。三亦染亦淨。謂六麁通有始覺及支末無明。四非染非淨者。謂一切共離。又交絡作四句。一謂三細中取一本覺。及六麁中取枝末無明。二謂三細取本不覺。及六麁中取始覺。三謂三細雙取本覺本不覺。四謂六麁中雙取始覺及支末無明。」

*研究;

問曰。不思議業者,相用俱名義大,於隨染業幻中,何處攝耶。

答。應作四句。

一一向淨,謂出纏四智等故。

二一向染,謂隨流有情,無明未發覺故。

三非染非淨,謂離言真如故。

四亦染亦淨:

謂相用二義大故,亦染故。隨地前機染幻現故,亦淨故。隨緣真如不變故。

今於此四句。

非第四句,為第三句。

非第三句,為第四句。

亦可總非四句,合為一句,互融無礙,思之可見。

又問。隨染業幻者,約善法順真,可得成。

若約不善法,不善法違真,如何作幻不善。

答。

(一)不善法雖違真,也不見得全是幻不善。

若從厭棄來說,約彼能生解不善法,也可得幻不善,即不善法為幻。

也可說,染幻是無明,無明是無體、無真用。

從無明差別說,若無明中能知名義,能詮理,詮於真故,也能得知無明染法是幻。

又從無明幻體本是無而言,無明體無,故無真用,故無明是幻。

約彼知名義,是指若能從無明中知其名義,則幻體不離真。

(二)又三細六粗,應作四句。

1.唯淨。謂如來藏中恒沙德,即四智也。

2唯染。謂粗中之執取、計名字、受業、業繫苦等四識。

3非染非淨。謂離言真如。

4亦染亦淨故。謂智相、相續相,是亦染,但智相等通在六識等中。亦淨故。

智相等已有漸覺義。

(二)又約三細六麁相配者。

一阿賴耶識中如來藏真本覺,唯淨。

二根本無明不覺,唯染。

三亦染亦淨,謂六粗通有始覺及枝末無明。

四非染非淨者,謂一切共離。

(三)又交絡作四句。

一謂三細中取一本覺,及六粗中取枝末無明。

二謂三細取根本不覺,及六粗中取始覺。

三謂三細雙取本覺及根本不覺。

四謂六粗中雙取始覺及枝末無明。


第三十四 如來藏

「如來藏。二門分別。一者喻說。二法說。言喻說者。旦如金性有二義。一隨緣成器調柔義。二守性堅住不改義。問。金是有耶。答。不也。何以故。隨緣成器故。問。金是無耶。答。不也。何以故。性不改故。又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一金故。不相違故。又問。非有非無耶。答。不也。金性具德故。隨緣不改故。即是顯德門也。又問。器是有耶。答。不也。由器即金故。又問。器是無耶。答。不也。由器成故。又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由是一器故。不相違故。又問。是非有非無耶。答。不也。由成器即金故。亦返即是顯德門。又問。金是無耶。答。不也。由成器故。所以然者。由性不改。方能隨緣故也。又問。金是有耶。答。不也。由性不改故。所以然者。由成器故。性方不改也。又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由是金故。又問。非有非無耶。答。不也。由是金故。又問。器是有耶。答。不也。由器成故。所以然者。由即金故。器方成也。問。器是有耶。答。不也。由器即金故。所以然者。由器即金。器方成也。餘句准也返即顯德門。餘一切准例知之。第二法說。問。如來藏是生耶。答。不也。由隨染生死不顯現故。問。既不生。應滅耶。答。不也。由隨染作生死故。問。亦生亦滅耶。答。不也。由藏性無二故。問。非生非滅耶。答。不也。由藏性具德故。問。生死是生耶答。不也。由即真如。應滅耶。答。不也。由即真如。生死成故。經云依如來藏有生死。故知不滅。問。亦生亦滅耶。答。不也。由生死緣成無二故。問。非生滅耶。答。不也。由生死虛妄。依真如成故。真妄相作。真如不生。由隨染故。生死不滅。依真成故。生死不生。由即真故。真如不滅。由性不改故。真如是生。由隨緣作生死故真如是滅。由隨緣不現故。真如亦生滅。由具違順性故。經云。如來藏者。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又云。一切法不生。我說剎那義。又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等。准思之。真非生非滅。何以故。性離分別故。不同所謂故。」

*硏究;

如來藏。二門分別。一者喻說。二法說。第一、喻說者:

但如金性有二義。

一隨緣成器,調柔義。

二守性堅住,不改義。

問。金是有耶。

答。不也。何以故,隨緣成器故。

問。金是無耶。

答。不也。何以故,性不改故。

又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一金故,不相違故。

又問。非有非無耶。答。不也,金性具德故,隨緣不改故,即是顯德門也。

又問。器是有耶。答。不也,由器即金故。

又問。器是無耶。答。不也,由器成故。

又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由是一器故,不相違故。

又問。是非有非無耶。答。不也,由成器即金故,亦返即是顯德門。

又問。金是無耶。答。不也,由成器故,所以然者,由性不改,方能隨緣故也。

又問。金是有耶。答。不也,由性不改故。所以然者,由成器故,性方不改也。又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由是金故。

又問。非有非無耶。答。不也,由是金故。

又問。器是有耶。答。不也,由器成故。所以然者,由即金故,器方成也。問。器是有耶。

答。不也,由器即金故。所以然者,由器即金,器方成也。

餘句准也,返即顯德門。

餘一切准例知之。

第二、法說:

問。如來藏是生耶。答。不也,由隨染生死不顯現故。

問。既不生。應滅耶。

答。不也,由隨染作生死故。

問。亦生亦滅耶。答。不也,由藏性無二故。

問。非生非滅耶。答。不也,由藏性具德故。

問。生死是生耶

答。不也,由即真如,應滅耶。

答。不也,由即真如,生死成故。

經云,依如來藏有生死,故知不滅。

問。亦生亦滅耶。答。不也,由生死緣成無二故。

問。非生滅耶。

答。不也,由生死虛妄,依真如成故,真妄相作。

真如不生,由隨染故。

生死不滅,依真成故。

生死不生,由即真故。

真如不滅,由性不改故。

真如是生,由隨緣作生死故。

真如是滅,由隨緣不現故。

真如亦生滅,由具違順性故。

經云。如來藏者,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

又云。一切法不生,我說剎那義。

又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等。

准思之。

真如非生非滅,何以故。性離分別故,不同所謂故。


第三十五    四謗章

「四謗章(四謗者。凡夫迷因緣故起。一者增益謗。二者損成謗。三者相違謗。四者戱論謗)言增益謗者。夫論一切諸法。從因緣生。無作者故。作時不住。無自性故。非分別所及。諸法之性如是。不可取著。然凡夫二乘。諸法生時。即執為有。但因緣之法。其性離有。離有法上。執言有者。不稱理故。名增益謗。有既成謗。無應合理。義亦不然。因緣之法。性雖有。然緣起現前。不可言無。於非無法上。執言無者。不應理故。名損成謗。有無既是其過。亦有亦無應是道理。即答。因緣是一法。性不相違。不相違者。名因緣法。亦有亦無其性相違之法。即非因緣。非因緣故。相違謗也。既亦有亦無是違法。不稱實見。非有非無應與理合。即答言。夫論道理。約因緣以顯。非有非無。乃是因緣之外。不應道理。戲弄諸法。名戲論謗。夫論有所分別。與取捨相應者。皆是情計。不應實理。離意絕相。名為中道。故經云。因緣之法。離有離無也。」

*研究:

四謗章(四謗者。凡夫迷因緣故起。一者增益謗。二者損成謗。三者相違謗。四者戱論謗)

一、增益謗

夫論一切諸法,從因緣生,無作者故。作時不住,無自性故。非分別所及,諸法之性如是,不可取著。然凡夫二乘,諸法生時,即執為有。

但因緣之法,其性離有。離有法上,執言有者,不稱理故。名增益謗。

二、損減謗

有既成謗,無應合理,義亦不然。

因緣之法,性雖有。然緣起現前,不可言無。於非無法上,執言無者,不應理故。名損成謗。

三、相違謗

有無既是其過,亦有亦無應是道理。即答,因緣是一法,性不相違。不相違者,名因緣法。

亦有亦無,其性屬相違之法,即非因緣。非因緣故,相違謗也。

四、戲論謗

既亦有亦無,是違法,不稱實見。

則非有非無,應與理合。

即答言,夫論道理,約因緣以顯。非有非無,乃是因緣之外,不應道理,戲弄諸法,名戲論謗。

夫論有所分別,與取捨相應者,皆是情計,不應實理。

離意絕相,名為中道。

故經云。因緣之法,離有離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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