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3日 星期一

 大乘起信論義記研究(十三-1)



(第二對治邪執中有二。初就本總標。二別明障治。)


「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皆依我見,若離於我則無邪執」

*研究:

一切邪執皆因人我見引起,若能離於人我見,則無邪執。

(二別中有二。初對治離。後究竟離。前中有三。先標數。次列名。後辨相。)


「是我見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人我見,二者法我見」

列名中。言人我見者。計有總相主宰。此是佛法內初學大乘人迷教妄起。非是外道等所起也。法我見者。計一切法各有體性。即二乘所起也。

*研究:

列名中。言人我見者,計有總相主宰。

總相主宰有二種,外道所計及佛法中人所計。外道有數論及勝論等。佛法中人則有身見眾生,未離身見,妄計如來藏是總相主宰者。本論是指佛法中人,非指外道。

佛法內初學大乘人,其迷教妄起,非是外道等所引起也。

迷教妄起是指,迷惑於下文之五種人我邪見,都是由於不明了而迷惑於修多羅經文之教理所致。

次言法我見,即計一切法各有自體性,這是二乘人所有之法執。

凡夫連人我見均尚未去除,如何能去除法我見呢,故說凡夫有人我見及法我見,二乘已除人我見,尚有法我見。故說法我見是二乘人所起,而不說及凡夫。

(辨相中。先人後法。人我中亦二。總標別解。

「人我見者,依諸凡夫說有五種,云何為五。一者聞修多羅說,如來法身畢竟寂寞。猶如虛空,以不知為破著,即謂虛空是如來性」

別解中。此五種執何別者。初一約果。餘四通因果。又初二於空謬執。後三於有倒知。前二中。初一妄執事空以為法體。次一妄執法體唯是空無。執有三中。初執性德同色心。次執法性本有染。後執染淨有始終。問此等既並於真如法上計。云何說為人我執耶。答此有二釋。一云。此是初學凡夫有人我者作此執。故云人我執也。二云。由如來藏中有二義。一是本覺義。即是當人。於上妄計。故云人執。二是理實義。當所觀之法。今據初義故說人執。

*研究:

別解中。此五種執有何分別。初一約果。

初一是指,虛空是如來性。以為如來法身「果」等同虛空。

餘四通因果。餘四有: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如來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別;如來藏自體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如來所得涅槃有其終盡。以上四種都是通因果。

又初二的二種,一是計如來之性為虛空,一是真如涅槃之性唯是空無,二者均是於空有謬執。

後三種是因有倒知所致。

前二中。初一妄執事空以為法體,以為如來藏就是虛空。虛空是妄法,由心所現,所以只是一種事法的空相,即事空而非理空。

次一妄執法體(即真如涅槃)唯是空無,即一無所有。

執有三中。初執性德同色心,即如來藏具有色心自相差別;次執法性本有染,即如來藏自體具有一切世間法之染;後執染淨有始終,即認為涅槃有終盡。

問:以上都是在說如來藏真如法,應屬法執,為何說為人我執耶。

答:此有二釋。一云。此指初學凡夫有人我之執,故云人我執。二云。由如來藏中有二義。一如來藏是阿梨耶識之本覺義,是在即人,於人之本覺上妄計,故稱人執。二如來蔵是指理實義,即同所觀之法。

今本論是依據初義而說,故說人執。

本論所說之人我,其實是指如來藏之大我,而非凡夫及二乘之人我見。

凡小之人我見是指計我及我所為實有。法我見是計諸法為實有。

(於此五中各有三。謂初修多羅說等為起執緣。二以不知等正明執相。三云何對治等。辨對治相。)

「一者聞修多羅說。如來法身畢竟寂寞,猶如虛空,以不知為破著故,即謂虛空是如來性」

初中。執相內言以不知破著等者。以眾生執佛色身之礙相故。說法身如空迷說意故。執同太虛。

*研究:

眾生因不知破除執著,以為經中說,如來法身是畢竟寂寞,猶如虛空,意指如來法身就如同虛空,這是迷惑於佛經之所說意,執如來法身同太虛之虛空,是一種對法身執如虛空有之人我執。

「云何對治。明虛空相是其妄法,體無不實。以對色故有,是可見相,令心生滅。

以一切色法本來是心,實無外色。若無外色者,則無虛空之相。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離於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唯一真心無所不遍,此謂如來廣大性智究竟之義,非如虛空相故。」

治中有二。初明此虛空是妄非真。後唯一真心下。明彼法身是真非妄。前中有三。先立。次釋。後結。立中二。先立情有。後體無不實者。立理無。

釋中二。先明情有。遍計性中相待而有。妄念所緣故非法身。故云以對色故乃至心生滅也。次釋理無。本以待色為空。今既唯心無色。何得更有於空。故云以一切色法乃至虛空之相也。

結中二。先結情有。若心離於下。後結理無。是真非妄中。言唯一真等者。辨法同喻。以周遍如空故。取虛空為喻。此謂如來等者。簡法異喻。謂是如來本覺性智。豈同太虛虛妄法也。

*研究:

治中有二。初明此虛空是一種妄法,而非真法。後唯一真心無所不遍,明彼法身是真而非妄。

前中有三。先立。次釋。後結。立中二。先立情有,即立虛空相是妄法,後體無不實者,是立虛空之理體是無。

釋中二。先明情有,是由遍計所執中計相待為有,即妄念所緣,故非法身。故云虛空是相對於形色才顯見虛空,虛空也是一種可見相,而且會令心因之生起生滅,也是一種生滅法。

次釋理無,本以待色為空,今既色是由心所現,故唯心無色。所以虛空也是心所現,實無虛空。故云以一切色法本來是心,實無外色。若無外色,則無虛空之外色相,故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

結中二。

先結情有,即若心離於妄動,則一切境界滅。

一切境界是偏計情執的妄有,是一種情執之有,實因阿梨耶識不覺心動的業識所生起。故若心離於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後結理無,指唯一真心無所不遍,真心即真如,真如是真非妄。因真如無所不遍有如虛空,故取虛空為喻。謂如來廣大性智究竟之義,即指真如非同虛空虛妄法,真如是如來本覺性智,不同於虛空之比喻。

「二者聞修多羅說。世間諸法畢竟體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畢竟空。從本已來自空,離一切相。以不知為破著故,即謂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

第二中言乃至涅槃真如等畢竟空離一切相者。大品經云。乃至涅槃如幻如夢。若當有法勝涅槃者。我說亦復如幻如夢也。以不知為破情計有故。即執性德唯是其無。故云以不知等也。

*研究:

涅槃真如是畢竟空,離一切相,空是指空無自性,離一切色相,非指空無所有。大品經云。乃至涅槃如幻如夢,若當有法勝涅槃者,我說亦復如幻如夢也。

涅槃是空無自性所緣起的假法,此假法如幻如夢,但是具有無量性功德。

以不知其理而破情計有,即執取真如涅槃之性德只是空無一物。

「云何對治。明真如法身自體不空,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對治可知。

研究:

如何對治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呢?

只要明白真如法身自體不空,具足無量性功德,即可對治真如是空無所有。

「三者聞修多羅說。如來之藏無有增減,體備一切功德之法,以不解故,即謂如來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別」

第三中執性德同妄法。

*研究:

修多羅說:如來之藏無有增減,體備一切功德之法。

如來藏是在纏,出纏即是法身。

如來藏有空如來藏,即空除一切煩惱障。不空如來藏,即具一切不思議佛法。

故如來藏之自相空除一切煩惱障,自相並無色心法之差別。

「云何對治。以唯依真如義說故,因生滅染義示現說差別故」對治中言依真如義說者。二之不二也。因生滅染義示等者。不二之二也。如上文云。以依業識生滅相示等也。

*研究:

對治中,是指依真如義說。

真如是二而不二。真如有隨緣及不變二義,真如的不變是二而不二,真如雖隨緣生起萬法,但差異萬別的諸法仍然保持其不變的真如本體,此即唯依真如義說,即二而不二。

不變真如(即不二)可以受根本無明及外境界之熏染,而隨緣生起差別萬法(即二),此即不二而二,也即是就生滅染義示現說差別。

「四者聞修多羅說。一切世間生死染法皆依如來藏而有,一切諸法不離真如,以不解故,謂如來藏自體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

第四中以不解隨緣之義。則謂自性有染。

*研究:

同上文,不變真如雖隨緣生起差別萬法,但所緣生的萬法仍然具有不變的真如體。真如隨緣部分會受染,而其不變部分則不受染。

如同智者大師之佛性三因,正因佛性不受染,緣了因佛性則可受染。

「云何對治。以如來藏從本已來,唯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不離不斷不異真如義故。以過恒沙等煩惱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無,從無始世來未曾與如來藏相應故。若如來藏體有妄法,而使證會永息妄者,則無有是處」

治中先奪破後縱破。

以如來藏等者。明淨德妙有。以過恒沙等煩惱等者。明妄染理無。從無始已下。明妄不入真。若如來藏體有妄法等者。此明縱破。可知。

*研究:

治中先奪破,後縱破。

以如來藏有不空如來藏,具有無量性功德,故言淨德妙有。

而過恒沙等煩惱等者,如前文所言,無明在心真如門是「體無是空」,恒沙煩惱之理體也是空無自性的真如體,其外在煩惱染法則是虛妄假法,故說過恒沙等煩惱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無。

故說其理下明妄染理無。

文中所言,從無始世來,未曾與如來藏相應,即明妄不入真。

如前文所言,如實空真如是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未曾與如來藏相應。

若如來藏體有妄法等者,此明縱破,可知。

「五者聞修多羅說。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謂眾生有始,以見始故,復謂如來所得涅槃有其終盡,還作眾生」

,第五內教中說二法。執中亦執二。治中亦治二。謂生死涅槃也。執中聞依真有妄。便謂真先妄後。故起有始見也。如外道立從冥初生覺等。既眾生有始而後依真故。證得涅槃者。還作眾生。以成有始之義也。如外道立眾生終盡,還歸於冥,名為涅槃。從冥起覺。更作眾生。此亦如是。

*研究:

第五內,教中說二法,執中亦執二。治中亦治二,謂生死涅槃也。

執中聞依真有妄,即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便說真先妄後,故起有如來藏在先,生死在後之見。

如同外道,立從冥初生覺等。既然眾生有始而後依真,眾生證得涅槃後,涅槃會終盡又還作眾生,於是有始之義也。

如外道立眾生終盡,還歸於冥,名為涅槃。從冥起覺,覺後更作眾生,此亦如是。

「云何對治。以如來藏無前際故,無明之相亦無有始。若說三界外,更有眾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經說。又如來藏無有後際,諸佛所得涅槃與之相應,則無後際故」

對治中二。先明法體離始。則顯生死無初。梁攝論云。生死無初也。後明法體離終涅槃無盡。

前中言外道經說者。如仁王經云。我說三界外別有一眾生界藏者。是外道大有經中說。非七佛說也。

*研究:

對治中二。先明法體離始,則顯生死無初。

法體是真如,真如是不生不滅,無始無終。真如是無始而有,法爾本有,前面再無生因。

梁攝論云。生死無初也。

後明法體離終,涅槃無盡。

真如法體也是無終,有始必有終。根本無明是無始有終,因根本無明是有法,是迷惑於真如而有,只是不知何時即有,有法必有始及終。只要終斷對真如的迷惑,即可破根本無明。而枝末無明是由根本無明所生,所以枝末無明是可破,但破了又由根本無明再生起,唯有斷盡源頭的根本無明,才能破枝末無明。

真如是非有非無,無始無終,無前際生,也無後際滅。故涅槃是無始而有,本來自有(即自性清淨涅槃),但也是無終,不會終盡(即無住涅槃)。

前中言外道經說者,如仁王經云。我說三界外別有一眾生界藏者。

是外道大有經中說。都非七佛所說也。

(法我見中亦三。初起執之由。二以說不究竟下次顯其執相。三云何下顯其對治。)


「法我見者,依二乘鈍根故。如來但為說人無我,以說不究竟。見有五陰生滅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何對治。以五陰法自性不生,則無有滅,本來涅槃故 」

文相可見。

*研究:

法我見,是依二乘鈍根所說。二乘已斷人我見,卻尚未斷法我見。凡夫則人我見及法我見均未斷。

如來但為說人無我,以說不究竟。

法我見是五陰生滅之法。二乘人怖畏生死,一心追求涅槃。

其實二乘追求的涅槃是有餘涅槃或無餘涅槃,尚未是究竟的無住涅槃。

如何對治。五陰法是自性空無,其體也是自性空的真如體。

五陰法也是性空緣起法,這性空的真如自性,是不生,也沒有滅,是本來即無始而有,所以說是本來涅槃,即自性清淨涅槃,所有眾生皆本具而有。

(第二究竟離中有二。初約法明治。二會釋伏疑。)

「復次究竟離妄執者,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無有自相可說。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非色非心,非智非識,非有非無,畢竟不可說相。」

前中亦二。初約法總顯。二是故下舉廣類求。二是故下,舉廣類求。前中言染淨相待無自相者。中論云。若法因待成。緣是法還成待。今則無因待。亦無所成法等。準釋可知。相待無相待法體本爾。非由悟後方使其然。故云本來等也。智及與識。顯上非心。有之與無顯上非色。

*研究

前中亦二。初約法總顯,指染淨法都是相待法,無自相可說。二是故下舉廣類求,指一切法非色非心,非智非識,非有非無,畢竟不可說。

前中言染淨相待,無自相者。

中論云。若法因待成,是法還成待。今則無因待,亦無所成法等。準釋可知。

相待無相待,法體本來即有,即是真如體,非由悟後方得,故云本來平等也。

相対法可以說其實是同一法,因有共同的真如法體,而相対法只是真如法體所生起的不同相用表現而已。

若法有因,則因必又有因,故其實法是空無自體因,只是由緣相待而成,而所成法是因緣合和法,也是假法,故言今則無因待,亦無所成法。

相待及無相待,二者是同一真如法體,此法體是法爾本有,而非由悟才有,悟只是斷惑,而後顯現本來即有的法體。

智及與識,顯示上之非心。有之與無顯示上之非色。

「而有言說者,當知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說引導眾生,其旨趣者,皆為離念歸於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智故」

釋疑中。疑云。聖者了知諸法離性不可說相。云何乃有種種言辭。釋云。假言巧引。旨不在言。於中有三。初正會伏疑。二其旨趣下。辨定聖意。三以念一切法下返以釋成。

*研究:

疑云。聖者了知諸法離性而不可說相,為何又有種種言辭說言?釋云。只是假借言語巧為指引,其旨不在言說。

於中有三。初正會釋疑,即當知如來之善巧方便,只是假借言說以引導眾生。其旨趣是,為了使眾生離念而歸於真如。

三以念一切法,念心動即令心有生滅,而無法入實智的無念真如。

(第三發趣道相中有二。初總標大意以顯其名。二別開分別。)


「分別發趣道相者,謂一切諸佛所證之道,一切菩薩發心修行趣向義故」

前中言一切諸佛等者。舉所趣之覺道。一切菩薩下。顯能趣之因行。欲明菩薩發心趣向佛所證道種類不同故。云分別發趣道相也。

*研究:

前中言一切諸佛所證之道,指所趣之覺悟之道。

一切菩薩發心修行趣向義,指能趣覺道之菩薩因行。欲明白菩薩發心趣向佛所證道之種種不同方法,故云分別發趣道相也。

(別釋中三。初標數。二列名。三辨相。)


「略說發心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信成就發心,二者解行發心,三者證發心」

列名中。信成就發心者。位在十住。兼取十信。十信位中修習信心成就。發決定心即入十住。十住初心。名發心住。即十信行滿名信成就進入十住之初。故云發心。解行發心者。位在十迴向。兼取十行。十行位中。能解法空。順行十度。行成純熟。發迴向心。入十向位。故云解行發心也。證發心者。位在初地已上乃至十地。前二是相似發心。後一是真實發心。

*研究:

列名中。信成就發心者,指在十住位,兼取十信位。

十信位中修習信心成就,指發決定信心,信心圓滿後即入十住位,即十住之初心位,名發心住。

即十信行滿,名信成就,而進入十住之初,故云發心住。

解行發心者,位在十迴向,兼取十行。

十行位中,開始破麈沙惑的法執,而能解法空。順行十度,行成純熟,再發迴向心,而入十向位。故云解行發心也。

證發心者,位在初地以上乃至十地。

前二之信成就及解行發心,是相似發心。後一之證發心是真實發心。

(廣辨中。辨上三名即為三段。初中亦三。一明信心成就之行。二顯發心之相。三顯發心利益。初中二。先問後答。)


「信成就發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發心」

問中三問。一問能修行人。二問所修之行。三得信成就等者。問行成已堪能發心。

*研究:

問中三問。一問依何等人而能修行。

二問 所修之行為何。三問 得信成就後,行成已,才能發心嗎?

(答中有二。初正答前問。次舉劣顯勝。謂前信滿故進也。後信未成故退。正答中二。先答三問。後結成位。)


「所謂依不定聚眾生,有熏習善根力故。信業果報,能起十善,厭生死苦,欲求無上菩提。得值諸佛,親承供養,修行信心。經一萬劫,信心成就故。諸佛菩薩教令發心,或以大悲故,能自發心。或因正法欲滅,以護法因緣故,能自發心」

依不定聚眾生者。答初問也。分別三聚乃有多門。今此文中。直明菩薩十住已上決定不退名正定聚。未入十信不信因果名邪定聚。此二中間十信位人。欲求大果而心未決。或進或退。故本業經中。十信菩薩如空中毛名不定聚。今依此人明其修行也。

有熏習下答第二問。於中先辨行因。謂有聞熏及本覺內熏之力。并依前世修善根力故。能信業果。故捨惡從善修福德分也。言厭生死苦求菩提者。成菩提分及解脫分善也。得值諸佛修信心者。明修行緣。謂約此緣修十種信心行也。

經一萬劫信心成就故諸佛菩薩教令發心或以大悲故能自發心或因正法欲滅以護法因緣故能自發心 逕一萬劫下答第三問。於中二。先明時滿行成。後約勝緣明其發心。前中言一萬劫者。謂十千劫修信心成就也。佛菩薩教令發心等者。謂發十住初心也。如瓔珞本業經云。是信想菩薩於十千劫行十戒法。當入十信心入初住位釋云。此中言入初住位者。謂十住初發心住位也。以至此位方得不退信心。是故亦名入十信心。非謂十解以前之十信也。何以知者。仁王經云。習種性有十心。已超二乘一切善地。此習忍已前行十善菩薩有退有進。猶如輕毛隨風東西。雖以十千劫行正道發菩提心。乃當習忍位。以是文證故得知也。十種心相及諸委曲。如華嚴疏中說也。勝緣雖多。略舉三種。於中一他力。二自力。亦可同下三心。謂教故得直心。護法故得深心。餘同也。

*研究:

言依不定聚眾生者,答初問之依何等人。至於分別三聚(邪定、不定、正定),有很多經有探討到三聚。今此文中,只明菩薩十住以上,即是決定信心不退位,名正定聚。

未入十信前,不信因果,名邪定聚。

此二中間之十信位人,欲求大果而心未決定,或進或退。

故本業經中說,十信菩薩如空中毛,飄浮不定,名不定聚。

信成就發心即是依此不定聚之十信位衆生而修行。

有熏習下答第二問修何等行,於中先辨行因。謂有聞熏及本覺內熏之力,並依前世所修善根力故。因相信因果業報,故能捨惡從善,修福德分也。所言厭生死苦及求菩提,其中求菩提能成就菩提果,厭生死能成就涅槃解脫果。若能得值諸佛在世,親承供養,以修行信心。以上是明修行緣,謂以這些緣修行十種信心行(信、進、念、定、慧、施、戒、願、捨、護)。

經一萬劫信心成就以下,是答第三問。於中二。先明時滿行成,後約勝緣明其發心。

前中言一萬劫者,謂十千劫修信心成就也。

佛菩薩教令發心等者,指發十住位初心之發心住。如瓔珞本業經云。是信想菩薩,於十千劫行十戒法(即十信法),當入十信心,而後入十住之初住位。釋云。此中言入初住位者,指十住初發心住位也。以至此發心住位,才能住得信心而得不退信心,是故亦名入十信心。此處非指十解(住)位以前之十信位。何以知者。

仁王經云。習種性有十心,已超二乘一切善地。

習種性即十住位之十住心。十住之七住位即不退位,此位已得二乘四果阿羅漢,並能出三界。故十住已超二乘一切善地。

此習忍以前,行十善菩薩。習忍即十住位,習忍以前指十信位。此位有退有進,猶如輕毛,隨風東西,飄忽不定,雖以十千劫修行正道及發菩提心,才能修得十住位之習忍位。以是文證故得知也。

十種心相及諸委曲,如華嚴疏中說也。

勝緣雖多,略舉三種。於中一他力,二自力。亦可同下三心即直心、深心、大悲心。謂教之以真如理,故得直心。因護法而集善行,故得深心。餘同也。

「如是信心成就得發心者,入正定聚,畢竟不退,名住如來種中,正因相應」

如是信心下,結成位。言初入正定聚不退者。顯於下無失也。謂入十住初發心住位。不墮凡小之地也言名住如來種中正因相應者。明於上有得也。謂住習種性位。行順內熏之因。故云正因。又此位已去。定當得果。故云正因。以不更退失故。

*研究:

如是信心下,結成位。言初入正定聚十住位之不退位者,顯於此位無退失也。若入十住位之初發心住位,則能生起堅定信心,不會墮凡夫小乘之地,即名住如來種中,已得修成正果之正因相應。

明於上有得也,謂住十住位之習種性位,能行順真如內熏之因,故云正因。又此十住位以後,歴經十行、十迴向、十地等位,將來定當得果,故云正因,因不會再退失故。

(言若有下第二明舉劣顯勝。勝者如前進。劣者如此退。攝論云。諸菩薩在十信位中。修大乘未堅固。多厭怖生死。慈悲眾生心猶劣薄。憙欲捨大乘本願修小乘道。故言欲修行別大乘意也。於中有二。初明劣相。後如是等下。結成退失。前中亦二。初內因力微。後或有供養下明外緣力劣。)

「若有眾生善根微少,久遠已來煩惱深厚。雖值於佛,亦得供養。然起人天種子,或起二乘種子。設有求大乘者,根則不定,若進若退」

前中四句。初一惑重。後三德薄。薄中。一倒求人天。二異求小果。三猶豫大乘。

*研究:

前中四句,初一惑重,即久遠已來煩惱深厚。後三德薄,指

一、起人天種子、或二、起二乘種子、或三、設有求大乘者,根則不定,若進若退。

此三德薄中,一倒求人天。二異求二乘小果。三猶豫大乘。

「或有供養諸佛未經一萬劫,於中遇緣,亦有發心。所謂見佛色相而發其心,或因供養眾僧而發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發心,或學他發心」

外緣中二。先明行時未滿。後遇緣不勝。此中有四句。一觀佛色。二供大眾。三劣友勸。四學他教。此等並非菩薩悲智之心。故退失也。

*研究:

外緣中二。先明行時未滿,後遇緣不勝。此中有四句。

一觀佛色。二供大眾。三劣友勸。四學他教。

此四種發心因緣,並非發自菩薩悲智之心,故會退失。

「如是等發心,悉皆不定。遇惡因緣,或便退失,墮二乘地」結文可知

*研究:

以上之發心,尚在十信位,悉皆不定。

若遇惡因緣,即可能便退失,回墮二乘地。

(下明發心相中有二。初正明三心。後問答除疑。)


「復次信成就發心者,發何等心,略說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樂集一切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眾生苦故」

前中二。先問後答。答中標數及別釋。釋中言直心者。謂向理之心。無別岐徑故云正念真如。即二行之本也。言深心者。備具萬德。歸向心源。故云樂集等也。上來二種。自利行本也。言大悲心者。廣拔物苦。令得菩提。故云欲拔等也。即利他行本。妙行雖廣。三行統收。故上云略說三也。以此即是三聚戒故。三德三身皆由此故。亦即是彼三迴向故。謂初迴向實際。次向菩提。後向眾生。皆應相配釋之。

*研究:

復次,信成就之十住發心位,是發何等心?發三種心:直心、深心、大悲心。

釋中言,直心者,指向真如理之心,除此外無其它的分岐路徑,故云正念真如。此直心即是深心及大悲心二行之本也。

言深心者,指備具萬德、歸向心源,故云樂集,即樂集一切諸善行。

上來二種,直心及深知,是自知真理及自行善行之自利行本也。

言大悲心者,指廣拔一切衆生苦,令得菩提果。故云欲拔衆生苦,是屬於利他行本。

妙行雖廣,直心、深心、大悲心三行統收,故上云略說三也。

以上三行可以配對三聚戒:攝律儀(直心)、攝善行(深心)、攝衆生(大悲心)。

三行配三德:智德(直心);斷德(深心);恩德(大悲心)。

三行配三身:法身(直心)、報身(深心)、應身(大悲心)。

三行配三迴向:迴向實際(直心);迴向菩提(深心);迴向眾生(大悲心)。


(釋疑中有二。先問後答。)


「問曰上說法界一相,佛體無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復假求學諸善之行」

答中亦二。初正答前問。二重顯方便。前中亦二。先喻後合。

*研究:

問說:上說法界一相,佛體無二,為何不直接求念真如,卻假借求學諸善之行。

答曰。譬如大摩尼寶,體性明淨而有鑛穢之垢。若人雖念寶性,不以方便種種磨治,終無得淨。

如是眾生,真如之法體性空淨,而有無量煩惱染垢。若人雖念真如,不以方便種種熏修,亦無得淨。以垢無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為對治。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歸順真如法故」

合中有三。初正合前文。二以垢無量下釋修眾行所以。三若人修行下,明善行順真。以諸善行,外違妄染,內順真如故。

*研究:

合論有三。初正答前問,即:

譬如大摩尼寶,雖體性明淨,但有鑛穢之污垢。若人只念寶性(即真如),若不以種種方便法去磨治其污垢,終究也無法得到明淨的真如。

二以垢無量,遍一切法故,所以必須修眾行以去除污垢。

三若人修行一切善法,明白善行是隨順真如而行。因諸善行,對外可以違逆拮抗妄染,對內可以順從真如的真實不變性。如此自然則可以歸順真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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