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4日 星期日

 大乘起信論義記硏究(七)


「復次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相,與彼本覺不相捨離」

初中言生二種者。此二既在隨動門中。故云生也。生已不離不動覺體。故云與彼不相離也。

*研究:

此中言「生」二種相,因為本覺隨染是在生滅隨動門中,本覺因隨染而「生」起智浄相及不思議業相二種相狀。本覺的覺體是性浄本覺,是不動的,如同三因佛性之正因佛性,而智淨相等同於三因佛性之了因;不思議業相等同於三因佛性之緣因。

本覺的體是性浄本覺,相是智浄相,用是不思議業相,三者是體相用之關係,故不相捨離。

「云何為二。一者智淨相,二者不思議業相 」

言智淨相者。明本覺隨染還淨之相。不思議業相者。明還淨本覺業用之相。此之二相若離染緣則不得成。故云隨染也。

*研究:

智浄相是本覺隨染還浄之相。本覺是真如體的功德相,當真如熏習根本無明,產生阿梨耶識的「覺」作用,即使妄心有厭生死求涅槃之微覺,此妄心再熏習真如而生相似覺乃至究竟覺,其中隨染本覺受熏習的部分即此智淨相及不思議業相。前者如同三因佛性之了因,後者如同緣因。

此之二相分別是本覺的相及用,由本覺之體受染而生起相及用,若離染緣則不得成,故云隨染。

(第三辨相中二。先明智淨。於中有二。初直明淨相。後此義云何下問答釋成。前中亦二。初因後果。)

「智淨相者,謂依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滿足方便故」

因中依法力熏習者。謂真如內熏之力。及所流教法外緣熏力。此在地前。依此熏力修習資糧加行善根。登地已上。行契證如。故云如實修行。十地行終故云滿足方便。此在金剛因位極也。

*研究:

智浄相依法力熏習,這法力有二種,即真如的內因熏力及所流聞習教法之外緣熏力。

依上內因外緣之熏習而修行,修行位階在地前的資糧位(十信位)及四加行位(三賢位),而後登入菩薩初地,再地地向上修習,直至證入十地,故云如實修行。

十地修滿,入金剛喻定位,即十地之出心滿心位,故云滿足方便。

「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智淳淨故」

果中二。初斷果。後智果。由前方便能破和合識內生滅之相。顯其不生滅之性。此根本無明盡故心無所合。即顯法身本覺義也。即於此時能滅染心之中業相等相續之相。不滅相續心體故。令隨染本覺之心遂即還源。成淳淨圓智。成於應身始覺義也。然此始覺無別始起。即是本覺隨染作也。今染緣既息始還同本。故云淳淨也。

*硏究:

由前滿足方便後,即能破和合識內的生滅相,而顯現不生滅的本覺體性。此時根本無明已盡除,阿梨耶識已無生滅及不生滅和合相,即能顯現法身本覺,即性淨本覺體。

即於此時,已能滅染心阿梨耶識中之三細包括業相,及分別事識之六粗等相續之相,但不會滅相續識的真如心體。故令本覺之隨染本覺遂即還向心源,朝向返流解脫行進,以成就最後之究竟覺即淳浄圓智之始覺,也是法身化用之應身(即報身)也。但此時之始覺,因已息盡染源,雖名為始覺,其實即是本已存在的本覺,所謂始還同本。

性淨本覺是非染非浄的真如功德體,當受染時即呈現隨染本覺,當息染時,雖稱為始覺,此息染的始覺即是出纏的性浄本覺。因此智淨相的隨染本覺已息染,故云淳淨。

(釋疑中初問後答。問中執真同妄難。後簡妄異真答。)

「此義云何」

難意云。如上所說。動彼靜心成於起滅。今既盡於生滅。應滅靜心。故云此義云何也。

*研究:

問執真同妄:如上所說,無明啓動真如靜心及阿梨耶識的隨緣本覺,而生起生滅。今既然已滅除生滅之相,應也能滅除靜心才是?

(答中法喻合三也。)

「以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相不離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

答意云。業等染心名諸識相。此等皆是不覺之相。故云心識之相皆是無明。非約心體說也。又更轉難云。既言識相皆是無明故說滅者。即應別有體性離於真如。即真妄別體難也。答云。如此諸識不覺之相不離隨染本覺之性。以是故云不離覺性。此無明之相與彼本覺之性非一非異。非異故非可壞。非一故非不可壞。若依非異非可壞義。說無明即明。故涅槃經云。明與無明其性不二。不二之性即是實性。若就非一非不可壞義。說無明滅覺性不壞。滅惑之義準此知之。

*研究:

回答上問:諸識染心所呈現的業報相,都是不覺之相,故說心識之相都是無明,這些都未就心識的真如心體說起,都只從心識的相用說。

此又再問:既說識相都是無明,所說滅是不是指滅除妄識之外另存的真如?即真妄是不同體之問。

答:如此諸識不覺之相,並未離隨染本覺之本性。諸識的不覺是因性浄本覺被無明熏染,而啓動本覺隨染作用的二種相,所以不覺不離覺性。

此無明之相與彼本覺之性(即性浄本覺)是非一非異。

若非異,因性淨本覺不可壊,則無明也不可壞,如此不可壊的無明即是明。

若非一,則無明可壞,而性淨本覺也可壞,此不合道理。

故涅槃經說,明與無明,其性不二,這不二之性就是實性。

若就非一即非不可壞義,說無明可壊,覺性應也可壞,但為何不可壞。因無明可壊是指無明的妄惑可滅除,而覺性可壊也只是指其隨染的無明惑可壊,但覺性本體不可壞。

「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離。而水非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故」

(喻中四句。)

初句真隨妄轉喻。次水風不相離者。真妄相依喻。水非動性者。真體不變喻。此顯非自性動但隨他動也。若風止滅下息妄顯真喻。此明若自性動者。動相滅時濕性隨滅。而但隨他動故。動相滅時濕性不壞也。

*研究:

喻中有四句,如下:

初句是「真隨妄轉」喻:真是妄的體,妄是真體及相用的總表現,所以妄怎麼表現,真總是以體相隨。即真隨妄轉。

其次是水風不相離的「真妄相依」喻:真是水,妄的波浪是由風吹水所形成,故水風不相離,即真妄相依。

再次是水非動性的「真體不變」喻:水的真體是靜水,靜水本身是不動,即水非動性。水是被風吹動,而非水自己在動,即非自性動,但隨他動。

最後一喻是若風止滅下之「息妄顯真」喻:

水動是被風吹動,若風止息,水的動相即滅,水即變成濕性的靜水,故動相的無明風止滅時,真如水的水體濕性仍不壊。

「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合中次第合之。)

初淨心合海也。因無明動者。合風起水成於波浪。以水不能自浪。要因風起波也。風不能自現動相。要依於水方現動也。故動即水。動無別體也。所況可知。俱無形相不相離者。合相依也。以濕全動故。無於水相。以動全濕故。無於風相。心法亦爾。真心隨熏全作識浪。故無心相。然彼識浪無非是真。故無無明相。故攝論云。見此不見彼等。又云。若見一分。餘分性不異等。又云。即生死故不見涅槃。即涅槃故不見生死等。如攝論第二殊勝後廣說。心非動者。合水非動性也。無明滅者。是根本無明滅。合風滅也。相續滅者。業識等滅。合動相滅。智性不壞者。隨染本覺照察之性。是合濕性不壞。

*研究:

因無明風吹動真如靜水,使靜水形成波浪。水是自己不會成浪的,需風的吹動才能起波浪。風也不能自現動相,需有水譲它吹成水波,才能知風在吹動。故風動即是水動,動無別體也。

真如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但兩者不相離,而需相依。若濕水全在動,看似全風在動而無水相;若風全在動,看似只有全是水在動,而無風相。心法的道理也是這樣。真心隨熏而完全轉作識浪,故無心相然彼所形成的識浪無非是真心轉變,等同真實,所以沒有無明不實相。

故攝論云。見此識浪,因已轉真,所以不會再見到彼無明。又云。若見一分識浪是真,其餘的識浪也將是性不異真。

又云。即見生死識浪,但生死已轉涅槃,故不會見到涅槃。反過來說,即生死已轉涅槃,故不見生死。

如攝論第二殊勝(是所知相)廣說。

心非動者,合真如靜水非動性也。無明滅者,是根本無明風滅,合風滅也。相續滅者,是業識等滅,合動相滅。

但智性(即性淨本覺)不會壊,隨染本覺有受熏照察的本性,但性淨本覺是體,如同含濕性的靜水,它的濕性體是不會壞。

(第二不思議業中。初標後釋。)

「不思議業相者,以依智淨相,能作一切勝妙境界」

釋中二。初依體總標。謂與眾生作六根境界故。寶性論云。諸佛如來身如虛空無相。為諸勝智者作六根境界。示現微妙色。出於妙音聲。令嗅佛戒香。與佛妙法味。使覺三昧觸。令知深妙法。故名妙境界也。

*硏究:

整體而言,性淨本覺是本覺的體,智淨相是本覺體的功德相,不思議業相是本覺的作用。

而體的功德相,也是一種體相,也可以由功德體相產生「作用」,故說不思議業相,以依智浄相。但用可依體起用,故後文有問到,不思議業相與性淨本覺有何不同?即前者是用,後者是體,二者的關係是由體起用。不空的體如隨緣真如,可以起用;而空的體如不變真如,是即體即用,體即是用,而非由體起用之因果相是即因即果。

不思議業相由智淨相而起,或即性淨本覺之緣熏習鏡,能展現一切勝妙的境界,即與眾生作六根勝妙境界之展現。

寶性論云:「諸佛如來身,如虛空無相。為諸勝智者作六根境界。示現微妙色,出於妙音聲,令嗅佛戒香,與佛妙法味,使覺三昧觸。令知深妙法。」

不思議業相經由阿梨耶識的本覺作用,而由六識六根對生勝妙的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境界,其勝妙境界如上所述是微妙色,妙音聲,嗅佛戒香,嚐佛妙法味,覺三昧觸等。


「所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眾生根,自然相應,種種而現,得利益故」

二所謂下別辨。於中四句。一橫顯業德廣多無量。二竪顯業根深窮未來際。三顯業勝能無功應機。四顯業勝利益潤不虛。如此則是報化二身真如大用無始無終相續不絕故。如金光明經云。應身者從無始生死相續不斷故。一切諸佛不共之法能攝持故。眾生不盡用亦不盡。故說常住。寶性論云。何者成就自身利益。謂得解脫。遠離煩惱障智障。得無障礙清淨法身。是名成就自身利益。何者成就他身利益。既得成就自身利已。無始世來自然依彼二種佛身。示現世間自在力行。是名成就他身利益。問始得自利已方起利他業。云何利他說無始耶。答有二釋。一云。如來一念遍應三世所應無始故。能應則無始。猶如一念圓智遍達無邊三世之境。境無邊故。智亦無邊。無邊之智所現之相。故得無始亦能無終。此非心識思量所測。故名不思議業也。二云。以無明盡故。始覺即本。然彼本覺無始世來常起業用益眾生故。始覺同彼。故亦無始。以一切佛無差別故。無新舊故。皆無始覺之異故。本覺平等無始無終故。故能常化眾生。是真如之用故。云不思議業也。此本覺用與眾生心本來無二。但不覺隨流用即不現。妄心厭求。用則於彼心中稱根顯現。而不作意我現差別。故云隨根自然相應。雖不作意。現無不益。故云種種而現得利益故也。上來隨染本覺之相竟。

*研究:

於中四句。

一、橫顯業德,廣多無量。即常無斷絕句。橫能顯廣多無量功德,常久不斷。

二、竪顯業根,深窮未來際。即隨衆生根句。竪能隨順衆生的業根,深窮至未來際。

三、顯業勝能,無功應機。即自然相應句。能隨衆生根基,無功應機,自然相應。

四、顯業勝利,益潤不虛。即種種而現,得利益故。

可以對眾生顯現利益,益潤不虛。

以上四句是透過佛的報化二身而展現真如大用,無始無終,相續不絕。

如金光明經云:「應身者,從無始生死相續不斷故,一切諸佛不共之法能攝持故,眾生不盡,用亦不盡,故說常住」

應身是佛法身所起用之身。本論佛有三身,即法身、報身、應化身。佛身的種類,中國佛教各宗的論述稍有不同。

寶性論云。何者成就自身利益,謂得解脫。只有解脫,才能成就自身利益。能夠遠離煩惱障及智障(所知障),得無障礙的清淨法身,才是名成就自身利益。

何者成就他身利益?既得成就自身利益後,無始世來自然依彼報身應身二種佛身,於世間自在力行,利益眾生,是名成就他身利益。

問:要先得自利,才起利他業。為何說利他為無始呢?

答有二釋。

一云。如來一念可以遍應三世,所應之衆生是無始,能應之化用也是無始,猶如一念圓智可以遍達無邊三世之境,無己他之分,境無邊,智也無邊。無邊之智所現之無邊境相,利己即利他,是無始也無終,這不是心識思量所可以測得,故名不思議業也。

二云。以無明盡除後,始覺即歸現本覺。然彼本覺無始世來常起業用利益眾生,而始覺同本覺,故證始覺後之利他亦無始。以一切佛均無差別,也無所謂新舊佛,所有佛的始覺都無差別,本覺也平等一致,都是無始無終。故佛能常化眾生,是真如之用也。所以說不思議業。

此本覺的作用與眾生心本來即無不同,所謂心佛眾生三無差別。

但不覺隨流,用即不現。意即,不覺心受無明熏習啓動隨流生死,生起妄心。若無明內熏及境界外緣續熏,則展現生死。但真如也會內熏無明,使妄心生厭生死樂求涅槃之心,此真如內熏之力是不作意即能展現其内熏之作用。故言,妄用則於彼心中稱根顯現,不作意而我現差別。這種不作意而能自然展現,即言隨根自然相應。

隨根是隨各衆生之根基不同而自然相應,如下文所言,真如熏習有體相熏習及用熏習。用熏習有平等及差別二種。此處即指真如用熏習之差別熏習,隨衆生根而熏習。自然相應也包括真如的體相熏習。

雖是不作意而展現,但所展現的都是利益眾生,故云種種而現得利益故也。

(自下第二明性淨本覺。亦可是體相合明。於中有二。謂總標別釋。)

研究:

相有二種,功德相、性相;及另一種形相、外相、色相。

性淨本覺是指本覺的體,及體的功德相,故體相合明。

「復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虛空等,猶如淨鏡」

前中以空及鏡皆有四義故。取之為喻。一空鏡。謂離一切外物之體。二不空鏡。謂鏡體不無能現萬象。三淨鏡。謂磨治離垢。四受用鏡。置之高臺須者受用。四中前二自性淨。後二離垢淨。又初二就因隱時說。後二就果顯時說。前中約空不空為二。後中約體用為二。又初二體。後二相。故云覺體相也。又初一及第三有空義。第二第四有鏡義。故舉二喻。

*研究:

覺是指性浄本覺。

以虛空及鏡子來作比喻,二者皆有四義。一空鏡。與虛空等,即等同虛空。所謂空是離一切外物之體。二不空鏡。謂鏡體不無,如鏡子可以顯現萬象。

三淨鏡。謂磨治離垢,離煩惱礙及智礙而顯法體。

四受用鏡。置之高臺,須者受用。可以遍照衆生之心,令修善根。

四中前二的如實空是本性即空無一法的本性浄;因熏習是指內因熏習的萬法展現,類似「性起」作用,也是法爾即有,故二者屬於自性浄。

法出離鏡是遠離煩惱障及所知障二障後的清淨;緣熏習鏡是可以遍照衆生心令其修善根後而顯示的清淨,故二者屬離垢浄。

又初二之如實空是體之空性體(一切法不現);因熏習鏡是體之因(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及功德相(智體不動,具足無漏),二者都是因體而被隱覆。

法出離是體之相(具離煩惱礙及智礙之性質);緣熏習鏡是體之用(遍照衆生之心,令修善根),相用均屬果而能顯現。

前中約空不空為二。如實空是空(空一切法);因熏習鏡是不空(具自體顯現萬法之作用及具足無漏之功德)。

後中約體用為二。如實空是空體;因熏習鏡是體之功德體。所以二者屬「體」。

法出離鏡具有離礙之性相;緣熏習鏡具有遍照衆生心之功德相(功用),所以二者屬「相」。

故云覺體相也。

又如實空是無法空;法出離鏡是無煩惱空。二者有「空」義。

因熏習鏡是現法有;緣熏習鏡是遍照衆生有。二者是有及鏡有之義。

(釋中別解四義。)

「云何為四。一者如實空鏡」

初明真如中妄法本無。非先有後無。故云如實空。

*研究:

真如的體是空性體,體中本來即無妄法,一切法空,而非先有後無。「如實」是如本來的真實相之義,如實空即本來就空。

「遠離一切心鏡界相,無法可現,非覺照義故」

下釋空義。倒心妄境本不相應。故云遠離等。非謂有而不現。但以妄法理無故。無可現。如鏡非不能現。但以兔角無故。無可現也。非覺照者有二義。一以妄念望於真智。無覺照之功。以情執違理故。如鏡非即外物。以彼外物無照用義故。即顯鏡中無外物體。二以本覺望於妄法。亦無覺照功能。以妄本無故。如淨眼望空華。無照矚之功。亦如鏡望兔角。問若然者。何故下因熏習中即現一切世間法耶。答彼約依他似法。是此真心隨熏所作。無自體故。不異真如。故彼文云。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也。今此約遍計所執實法故。無可現也。問所現似法。豈不由彼執實有耶。答雖由執實。然似恒非實。如影由質影恒非質。鏡中現影。不現於質。不現質故。故云空鏡。能現影故是因熏也。

*研究:

顛倒心及虛妄境,與性淨本覺本來即不相應,故云遠離,非謂有法而不現,但以倒心妄境之妄法,其理體是空,故無法可現,如鏡非不能現,而是因兔角實無,兔沒有角當然無可現角。

非覺照者有二義。一非覺照義,意指,以妄念去望真智,妄念根本沒有覺照真智的功能,因妄念無法覺照真智,妄念只是一種違背真理的情執作用。因鏡中的外物影像只是情執違真而執實有的一種假像,而不是經覺照而認定的實有像,所以說非覺照義。

二以本覺之真智去看妄法,因妄法本來即無,如同用淨眼去看空中的花,空花本來即無,而不是真智覺照之後才說無。如果是這樣,為何下文之因熏習鏡中即能現一切世間法?答:彼約依他似法。依他似法是指,萬法依他生起之後由偏計所執執為實有,若離偏計所執則非實有。這些真心隨熏所作之法,都無自體,其自體即是真如。故彼文云,一切法都有真實性,即一切法都具有真實的真如體,只是今因遍計所執,而執其為實法,其實只是虛妄法,故説無法可現。

問:所現似法。豈不由彼執為實有耶。

答:雖由執實,然此似法永遠非實法。如同鏡中的影像只是影子,而非實質的實像。鏡中只能現虛影,而不能現實質像。因為不能現實質像,鏡中盡是虛影,故說是空鏡。

而所現的影像,則是由性浄本覺的因熏作用,類似「性起」作用,而頓現萬法,此現起的萬法如鏡中影像,非實有也。

「二者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

第二因熏中釋內有二因義。初能作現法之因。二作內熏之因。亦可初是因義。後是熏習義。故云因熏習也。言如實不空者。此總出因熏法體。謂有自體及性功德故。

*硏究:

第二因熏中,有二「因」義。

一、能作現法之因

二作內熏之因

亦可初是「因」義。後是「熏習」義。故云因熏習也。

言如實不空者。此總出因熏法體。不空是指有自體及具有性功德故。

「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

下別釋二因。初中一切世間境界悉現者。明一切法離此心外無別體性。猶如鏡中能現影也。不出者。明心待熏故變現諸法。非不待熏而自出也。不入者。離心無能熏故。不從外入也。不失者。雖復不從內出外入。然緣起之法顯現不無。故云不失也。不壞者。諸法緣集起無所從。不異真如。故不可壞。如鏡中影非刃能傷。以同鏡故不可壞也。常住一心者。會相同體。以一切法下釋成同鏡所由。以於心中顯現無出入等故。即無體性。無體性故。本來平等不異真如。故云常住一心乃至真實性故。

*研究:

下分別解釋二因。

一、能作現法之因:即體之因體。

初中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者。即此因是能現萬法之因,此因如同鏡體,能現生一切世間境界,作現法之因。即明一切法均由此性淨本覺因體所現生,除此因外並無別的其他因體,此因猶如鏡體,能從鏡面中現出世間萬法的影像。不出者,意指此明心仍需待無明熏才能變現出諸法,而非不待熏即能自動生出諸法。不入者意謂,非從外緣入內熏習,由內生熏,離心則無能熏。不失者,雖復不從內出外入,但緣起之法的確有生起萬法,故云不失。不壞者,緣集而起之諸法如鏡中影像,由真如之空體而起,所起諸法仍具真如體,非有非無,不異真如,故同真如不可壞。而且鏡中影像也非刀刃所能傷,同鏡體一樣不可壞。常住一心者,以所起諸法不異真如,如同真如般真實且如常,故說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

於心中顯現無出入,即無體性。如同真如,無體性,而且本來體相用即平等不異。故云常住一心,乃至真實性故。

「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

又一切染法下釋後因義。染法不能染者。以性淨故。雖現染法。非染所污。非直現染之時非染所染。亦乃由現染故反顯本淨。如鏡明淨能現穢物。穢物現時反顯鏡淨。豈此穢物能污鏡耶。若不現染。則無以顯其不染也。智體不動者。以本無染。今無始淨。是故本覺之智未曾移動。又雖現染法。不為所染。故云不動。如鏡中像隨質轉變。然其鏡體未曾動也。具足無漏等者。此本覺中恒沙性德無所少也。又與眾生作內熏之因。令厭生死樂求涅槃。故勝鬘經由有如來藏能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也。佛性論云。自性清淨心名為道諦也。又十種佛性中業性也。

*研究:

二、釋後因之因熏習鏡:

性浄本覺,因性淨,雖受無明熏染,啓動隨染本覺及不覺之心而現染法,但處染而不受染,仍能保持性淨本覺之性淨。也可說,因現染而不受染,這不受染反顯出其本淨。如因鏡明淨,才能顯現穢物。穢物現時反能顯鏡之明淨,而不能說此穢物污染了鏡的明浄。所以說若不現染,則無以顯其不染也。

性淨本覺的智體不動者,以本來即無染,今也無本來即淨,是故本覺之智從來未曾移動。又雖現染法,但不為所染,也可說是不被染法所動。如鏡中像,會隨外物之實質物而改變影像,但其鏡體卻未曾改變。具足無漏等者,指此本覺中恒沙性德無所短少。又能與眾生作本覺熏無明之内因,令眾生厭生死樂求涅槃。故勝鬘經云,有如來藏能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也。佛性論云,自性清淨心,名為道諦也,又十種佛性中業性也。業性者,指內有佛性而作外厭生死求涅槃之業,是十種佛性中之第四作業佛性。

「三者法出離鏡,謂不空法。出煩惱礙,智礙。離和合相,淳淨明故」

第三中。初標次釋。言法出離者。謂真如之法。出於二障離於和合故。云出離。前明在纏性淨不空如來藏。今明不空出纏離垢法身。如寶性論云。有二淨。一自性淨。以同相故。二離垢淨。以勝相故。不空法者。出法體也。謂即前因熏。出煩惱等者。麁細染心名煩惱礙。所依無明名智礙。離和合等者。淨心出障破業識等和合也。離和合雜相故名淳。無惑染故名淨。出無明故名明。謂大智慧光明等故云淳淨明也。

*研究:

言法出離者,謂真如之法,可以「出」二障,「離」識和合,故云出離。

如來藏有空及不空如藏。勝鬘經指出,空如來藏是空一切煩惱障,不空如來藏是不空不思議佛法。

所以如來藏是在纏性淨本覺,若如來藏出纏離垢即是法身。

如寶性論云。有二淨。一自性淨,即本來法爾即淨,如本論前文,性淨本覺之如實空鏡及因熏習鏡二者即是自性淨。以同是真如法體,一味平等相故。二離垢淨,如法出離鏡及緣熏習鏡,二者即是。以已現果德勝相故。

不空法者,如因熏習鏡,可以作生現法及具足無漏,是故不空,出離法體的空性,故言不空。

粗細染心,即三細六粗之染心,名煩惱礙。所依無明,名智礙,即所知障。

離和合等者,意指,淨心出障,可以破業識及諸識等的和合,離和合雜相故名淳(同純);無惑染故名淨;出無明故名明,即大智慧光明。故云淳淨明也。

「四者緣熏習鏡。謂依法出離故,遍照眾生之心,令修善根,隨念示現故」

第四中。初標後辨。謂即彼本覺出障之時。隨照物機示現萬化。與彼眾生作外緣熏力。故云依法乃至示現故。問前隨染中智淨與此法出離何別。又前業用與此緣熏何別。答前約隨染故還淨說為智。即明彼智用俱就始覺說。此約自性故離障顯法體。即明此法用俱就法體說。是故前云智。此云法。前云業。此云緣也。然法智雖殊。體無差別。以始覺即本覺故。但今就義開說。故有境智不同也。

*研究:

依上文法出離鏡之出煩惱障及智障後,即可以接行緣熏習鏡,偏照衆生之心,令眾生修善根,譲眾生可以感應道交,則可感應示現之隨念,受享利益。此即隨照物機,示現萬化,與彼眾生作外緣熏力加持,故云依法乃至示現。

而前之因熏習鏡是與眾生作內因熏習力加持,協助萬法現起。

問:前隨染中智淨相與此法出離鏡有何分別?

又前不思議業相與此緣熏習鏡有何分別?

答:前約隨染,故還淨說為智。即明彼智用,智是智淨相,用是不思議業用,二者是依人之修用,俱就始覺說。

隨染本覺有智淨相及不思議業相。

隨染是就本覺之真如體受無明染後,如何由妄心生起之厭生死求涅槃心,走向始覺。所以是由隨染而還浄,主要在說還淨之智。智之體即是智浄相,智之用即是不思議業相。

所以智淨相是依內因外緣法力熏習,作地前資糧加行位之如實修行,及地上滿足方便之修行,而成始覺,即回歸本覺。

不思議業相是由智浄相之體起用,而生一切勝妙境界。

性浄本覺有法出離鏡及緣熏習鏡。

此約自性,即法體言。二者是依法體之功德而言。

法出離鏡是離二障後而能顯法體。

緣薰習鏡即依法出離鏡所顯法體再起用,偏照衆生心,令起善根,而能隨念示現衆生令其受益。

即明法出離及緣熏習二者俱就法體說。而智浄相是指還淨智,重點在智,不思議業相重點在智之用,即明彼智用,二者俱就始覺說;法出離鏡是離障出法體,重點在法,即明法用,俱就法體說。

不思議業相重點是在業用;緣熏習鏡重點則在緣用。

是故智淨相云智,法出離云法。不思議業相云業,緣熏習鏡云緣也。然法及智雖殊,二者之體都是本覺,並無差別,只是智淨相乃隨緣本覺,重在隨染返淨,回歸始覺;而法出離乃性淨本覺,重在離障回歸法體之本覺。而始覺即本覺也。

但今就隨染及性淨義分開而說,故有隨染重智及業,性淨重法及緣之不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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