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義記研究(五)
「始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
第二始覺中。言始覺者牒名也。依本覺有不覺者。明起始覺之所由。謂即此心體隨無明緣動作妄念。而以本覺內熏習力故。漸有微覺厭求。乃至究竟還同本覺。故云依本覺有不覺依不覺有始覺也。下文云本覺隨染生智淨相者。即此始覺也。此中大意明本覺成不覺。不覺成始覺。始覺同本覺。同本覺故則無不覺。無不覺故則無始覺。無始覺故則無本覺。無本覺故平等平等離言絕慮。是故佛果圓融蕭焉無寄。尚無始本之殊。何有三身之異。但隨物心現故說報化之用。下文更顯之耳。
*研究:
依本覺有不覺是指,此真如心體被根本無明緣所熏習,由真如靜水生動,啓動阿梨耶識之本覺,而產生不覺之業相動心,由此三細之最初「無明業相」產生能見心及能見境界,而產生阿梨耶識之不覺妄心。此妄心受本覺之內熏習力熏習,漸有微覺之厭求,此厭生死樂求涅槃之不覺妄心,再熏習真如體,即阿梨耶識之本覺,歷經相似覺,隨分覺,直至究竟覺,此時即同本覺,而稱始覺。故云依本覺有不覺,依不覺有始覺也。
下文云本覺有隨染及性淨。其中隨染本覺又有智淨相及不思議業相,智淨相即此始覺也。此中大意明本覺成不覺,不覺成始覺,始覺同本覺。
本覺如同在纏之如來藏,始覺如同出纏之法身。本覺是法爾本有,但被無明所纏,不能顯現。當破盡無明,即是始覺,此時本覺顯現,所以始覺即是顯現的本覺。所以本覺是所顯,始覺是能顯。但本覺因無明熏而動不覺之心,再生相似覺直至究竟覺即始覺,所以本覺是「能生」始覺,而始覺是本覺「所生」。也可以說本覺因在纏,所以在迷;始覺已出纏,所以在悟。
本覺是真如體的功德表相,雖「隨染本覺」會被無明所染,但其「性淨本覺」不會受染心污染,故無不覺心生起。
因無不覺心則無相似覺,及無其後的究竟覺-即始覺等生起。
未修至始覺,因始覺即是顯現的本覺,故本覺無從展現。
性淨本覺也是真如體的功德相之體相展現,形同真如之不可說、不可念,故一切法平等平等,離言絕慮。
是故佛果事事圓融無礙,尚無始本之殊,豈有法報化三身之不同,但隨物心現。
故說有報化之用。下文會提及説明。
古來有本覺斷及始覺斷兩說。本覺斷是指本覺本身,本來即斷妄法,本來成佛,更無可斷的妄法,也不需要修行。始覺斷是指,雖有本覺,但因已被妄法所隱覆,所以需藉修行以斷妄法。
海東元曉的「疏」主張兩說並舉。
法藏本論提出始覺斷。是以終教「緣起」概念說明由不覺心起直至究竟覺之始覺。
澄觀主張本覺斷,是以頓教「性起」概念說明不變真如經由根本無明內熏,而啓動隨縁真如,此即性起之觀念。
作者認為萬法之生起,是以「性起」為依止依,以「緣起」為因緣依,即生滅有二種因緣,即性起為體,緣起為體相用。
(第二廣顯二覺中二。先明始覺。後明本覺。前中有三。初總標因果二覺。次廣寄四相釋成。後而實無有下明始不異本。)
「又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不覺心源故。非究竟覺」
前中言覺心源者。染心之源。謂性淨也。又麁相之源。謂生相也。始覺道圓同於本覺。故云究竟。此在佛地。不了其源。始未同本。故云非究竟。此在金剛已還。
*研究:
前中言覺心源,指染心之源,謂性淨也。
心指後文之六染心,染心之源即性浄本覺,真如本體。
凡法皆有體相用,真如也一様,只是真如的體相用是一體相同的,即體即相即用,也是佛位。而其他法之體相用是分開不同的,九法界眾生皆是如此。
心源是性浄本覺,本覺是真如的功德相,故性淨本覺即是真如本體。
又麁相之源,謂生相也。粗相是指三細六粗,其源即是生相,生相即是三細之最初相,即業相。
業相的最初來源是根本無明。由根本無明熏習真如,啓動阿梨耶識之本覺及不覺。不覺是依本覺而有,因無明熏習真如而迷於真如,使真如由不變的靜水形成生動的隨緣真如,這動心即是不覺心。不覺心的啓動(即業相或生相)是屬於「性起」,其後的二細六粗的啓動則藉由「緣起」。
由不覺心之啓動即生三細之最初「業相」,此時尚無能所之能見心及能見境界。此最初業相即是生住異滅四相的「生相」。由生相而展現其後的住異滅相;由業相而展現其後的三細六粗相。
從不覺心動、相似覺修行至究竟覺,即始覺。此始覺所具有之圓滿功德同於本覺,才稱究竟覺,此時已在佛地。
若不明了性淨本覺之真如體為本覺,而且未由不覺修行至究竟覺,則不能成為始覺,也即是不能還源成本覺,故云非究竟,此時修行位階在金剛喻定(十地出心位)之前。
(第二約四相別顯中。初三相釋前不究竟覺。後一相釋上究竟覺。於中有二。初正寄四相顯其四位。後引經釋成心源無念。)
前中四相義者。先述大意。後方釋文。述意者。此中文意將四相麁細配以寄顯返流四位。以明始覺分齊。然此四相但約真心隨熏麁細差別寄說為四。非約一剎那心明四相也。所以知者。若約一剎那心辨者。如下文中明地上菩薩業識之心微細起滅。於中異滅相等豈凡小能知。又如事識之中麁相生住。地上菩薩豈不能知。是故十地已還具有微細四相。於中滅相豈信地能知。故知文意稍異。今以二門略辨。一總明二別說。總者。原夫心性離念。無生無滅。而有無明迷自心體。違寂靜性鼓動起念。有生滅四相。是故由無明風力。能令心體生住異滅從細至麁。經云。佛性隨流成種種味等。又經云。即此法身為諸煩惱之所漂動往來生死名為眾生。此論下云。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等。今就此義以明四相。既鼓靜令動。遂有微著不同先後際異。就彼先際最微名為生相。乃至後際最麁名為滅相。故佛性論云。一切有為法約前際與生相相應。約後際與滅相相應。約中際與住異相相應。二別明者。對彼下文約位別分。生相有一。住相有四。異相有二。滅相還一。生相一者。名為業相。謂由無明不覺心動。雖有起滅。而相見未分。以無明力故。轉彼淨心至此最微。名為生相。甚深微細唯佛所知。下文云。依無明所起識者。乃至唯佛能知故。即下文三細中初一。及六染中後一。五意中第一。此等並同此生相攝。住相四者。一名轉相。謂由無明力。不覺前動相即無動。故轉成能見。二名現相。謂由無明依前能見不了無相。遂令境界妄現。此二及初並在賴耶位中。屬不相應心。三名智相。謂由無明迷前自心所現之境。妄起分別染淨之相。故云智也。四名相續相。謂由無明不了前所分別空無所有。更復起念相應不斷。此二同在分別事識細分之位。屬相應心。無明與前生相和合。轉彼淨心乃至此位。行相猶細。法執堅住。名為住相。下文三細中後二。及六麁中初二。并五意中後四。及六染中中四。此等並同是此住相。言異相二者。一執取相。二計名字相。謂此無明迷前染淨違順之法。更起貪瞋人我見愛。執相計名取著轉深。此在事識麁分之位。無明與前住相和合。轉彼淨心令至此位。行相稍麁散動身口。令其造業。名為異相。下文六麁中中二。及六染中初一。并五意後意識。此等並同是此異相。言滅相一者。名起業相。謂此無明不了善惡二業定招苦樂二報。故廣對諸緣造集諸業。依業受果。滅前異心令墮諸趣。以無明力轉彼淨心。至此後際。行相最麁。至此為極。周盡之終。名為滅相。下文六麁中第五相是也。以果報非可斷故。不論第六相也。是故三界四相唯一夢心。皆因根本無明之力。故經云。無明住地其力最大。此論下云。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此之謂也。雖復從微至著辨四相階降。然其始終竟無前後。總此四相以為一念。為麁細鎔融唯是一心故。故說俱時而有皆無自立也。然未窮源者。隨行淺深覺有前後。達心源者。一念四相俱時而知。經云。菩薩知終不知始。唯佛如來始終俱知。始者謂生相也。終者謂餘相乃至滅相也。既因無明不覺之力起生相等種種夢念。動其心源轉至滅相。長眠三界流轉六趣。今因本覺不思議熏力起厭求心。又因。真心所流聞熏教法熏於本覺。以體同用融。領彼聞熏。益性解力。損無明能。漸向心源。始息滅相。終息生相。朗然大悟覺了心源本無所動。今無始靜。平等平等。無始覺之異。如經所說夢渡河喻等。大意如此。
*研究:
前文中所言之生住異滅四相之意義,只是先簡述其大意,後文才正釋其意。
此處將四相之由粗至細,配合從生死返流解脫之四位,以明白修行至始覺其中位階之不同。
然此四相但約真如心隨緣受熏之麁細不同而寄說為四種。非約一剎那心即能明四相,因為一剎那心即能辨明四相,意指四相同時。
初地菩薩由於業識之心已經啓動,即位在六染之不斷相應染地而後進入十地位中,經二地至七地之分別智相應染地,八地之現色不相應染地,九地之能見心不相應染地,十地之根本業不相應染地。如此微細的起滅,其中之異滅二相等豈是凡夫小乘所能知曉。又如於前七識之分別事識中,其生及住之粗相,又豈是地上菩薩所不能了知。因此十地以上所具有的微細四相,其中之滅相又豈是十信地菩蕯所能了知。故知此處所論文意稍不同於前文所論。
今以二門略辨。一總明,二別說。
總明者。真如原是心性離妄念,無生無滅。而今有無明因不達真如一相之心體,此迷真之無明熏習真如,使真如違其寂靜性,由靜生動,鼓動阿梨耶識之不覺心念,而生起生滅現象,即此生住異滅之生滅四相。
是故由無明風力,能吹動寂靜的真如心體水,使水生波而產生生住異滅從細到粗之四相。
經云。佛性隨流成種種味等。
佛性之正因佛性等同不變真如;緣了因佛性等同隨緣真如,此二因可以受熏隨染,生起世間各種不同味的差異萬法。
又經云。即此法身為諸煩惱之所漂動,往來生死,名為眾生。
九法界衆生之如來藏被煩惱所纏,若如來藏出纏即名法身。若如來藏仍為煩惱所纏,則仍會因煩惱所纏而漂動不定,浮沈於生死大海,故名為衆生。
此論所指之自性清淨心即是真如心體,因受無明風吹動,由靜生動,啓動阿梨耶識之不覺心動,而產生三細之初相業相,即四相之生相。
由上義知最初因無明風鼓動真如靜水,令成動波而啓動生滅四相之生相,再漸次產生其餘三相。既鼓靜令動,遂有四相之微著不同,及先後際不同。最先形成者最微,名為生相。乃至最後產生者最粗,名為滅相。
故佛性論云。一切有為法約前際與生相相應,生相最微細;約後際與滅相相應,滅相最粗顯;約中際與住異相相應,住異二相居中。
二別明者。
下文約位別分辨:
生相有一,即業相。
住相有四,即轉相、現相、智相、相續相。
異相有二,即執取相、計名相。
滅相還一,即起業相。
(一)生相:
生相有一種:名為業相。
由根本無明熏習真如,致使阿梨耶識之不覺心動,即稱業相,此時雖有起滅,但尚無能所,可以說略似於阿梨耶識之自體分,但相分及見分均尚未形成。
以無明力轉彼真如淨心至此為最微細,名為業相,即名生相。此生相甚深微細,唯佛所知。
如本論下文所說,生相依無明所起識者,乃至唯佛能知。
此生相,即業相,與三細、六染心、五意之關係如下:
1.三細相之初一:即無明業相。
三細相: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
2.六染心中之後一:即根本業不相應染。
六染心:執相應染、不斷相應染、分別智相應染、現色不相應染、能見心不相應、根本業不相應染。
3.五意之第一:即業識。
五意: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
以上均由「生相」攝。
(二)住相:
住相有四種:轉相、現相、智相、相續相。
一名轉相。
謂由無明力,不覺前靜水真如已被無明熏習生動,但真如靜水其實是不動。無明誤認為真心已動,並由能動之業相轉成能見。
二名現相。謂由無明依前能見,不明了其為無相,由能見心生起,遂令境界妄現。轉相及現相並在阿梨耶識中,屬不相應心。
三名智相。謂由無明迷前自心所現之境,妄起分別染淨之相,故云智也。
四名相續相。謂由無明不了前所分別為空無所有,更復起念相應不斷。
智相及相續相同在分別事識中細分之位,屬相應心。
由無明與前生相和合,轉彼淨心乃至此位,行相猶細,法執堅住,名為住相。
此四種住相相當於本論下文所言三細中之後二,及六粗中之初二。并五意中之後四;及六染中之中四。
(三)異相:
異相有二種:執取相、計名相。
一執取相,二計名字相。謂此無明迷前染淨違順之法,更起貪瞋及人我見愛,執相計名,取著轉深。
這二異相在分別事識之粗分位。
無明與前住相和合,轉彼淨心令至此位。行相稍粗,已散動身口,令其造業,名為異相。
此二異相,等同於下文六粗中之中二及六染中之初一;并五意之後的意識。
(四)滅相:
滅相有一種:名起業相。
謂此無明不了善惡二業定招苦樂二報,故廣對諸緣,造集諸業,依業受果,滅前異心令墮諸趣。
以無明力轉彼淨心,至此後際,行相最粗,至此為極,周盡之終,名為滅相。
此起業相,相當於下文六粗中之第五相。因業繫苦之果報非可斷,故不論六粗中二第六相之業繫苦相。
是故三界四相都如心在夢中,皆因根本無明之力造成生住異滅四相所致。故經云。無明住地其力最大。本論下文亦云。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此之謂也。
雖從微至著辨四相之位階不同,但其始終其實無前後之別,總此四相均在一念中,是粗細鎔融的唯一的一心,故說四相俱時而有,而且四相一相,皆無自立也。
然若未窮性淨真如心源者,隨四相之行即有淺深,覺四相之時即有前後之別。若達心源者,一念四相即能俱時而知。
經云。菩薩知終不知始,唯佛如來始終俱知。始者謂生相也,終者謂餘相乃至滅相也。
既然因無明不覺之力起動靜水真如而生阿梨耶識之業相,即生相等種種夢念,動其真如心源,由生相轉至滅相,以致長眠三界,流轉六趣。
今因本覺不思議之內熏力,熏習真如而使妄心生起厭生死求涅槃之心。又加上外熏習之力如聞熏教法,共同熏於本覺。以真如體之體用相融,領受彼聞熏,增益性解力,損減無明能,漸漸邁向性浄真如心源。一開始先息滅相,最終息生相,而能朗然大悟,覺了心源本無所動。心源是無始即靜,平等平等,並無始覺、平覺之異,如經所說如夢渡河之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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