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義記研究(四)
(第二釋生滅門中二。先釋生滅心法。後從復次真如自體相者下。辨所示之義。即明此法有顯義功能。問何故真如門中不辨所示義大。生滅門中具辨所示大義耶。答以真如門即示大乘體能所不分詮旨不別故不辨也。生滅門中。染淨不一法義有殊。故具說之。上立義分中。真如門內云即示。生滅門中云能示者。釋義在於此也。就生滅法中有二。先明染淨生滅。後四熏習下辨染淨相資。前中亦二。先就體總標。後依義別解。總中有三。初標體。次辨相。後立名)
「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
前中言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者。謂不生滅心。因無明風動作生滅。故說生滅心依不生滅心。然此二心竟無二體。但約二義以說相依也。如不動之水。為風所吹而作動水。動靜雖殊。而水體是一。亦得說言依靜水故有其動水。當知此中理趣亦爾。準可思之。謂自性清淨心名如來藏。因無明風動作生滅。故云依如來藏有生滅心也。楞伽勝鬘俱同此說。此顯真心隨動。故作生滅。非謂舉所依取能依。以此門中有二義故。能示三大。是故通攝所依亦入此門也。
*研究:
這𥚃舉了一個比喻,海是阿梨耶識,靜水是真如,波浪是生滅,風是無明。
先討論風、靜水、波浪的關係。
不生滅心,因無明風動作生滅,故說生滅心依不生滅心。
不生滅心是如來藏,是真如。當根本無明熏習真如時,真如的「隨緣」作用啓動,如同真如的靜水即不變真如,受根本無明的風吹動,已經受啓動,由靜水轉動,即由不變而隨緣。
在後文生滅的因緣會談及生滅的生起,須涉及二種生滅過程,即性起及緣起。
剛提及真如由不變而啓動隨緣,即隨緣真如是因,根本無明是緣,此第一層生滅因緣的啓動即是「性起」,以後會再深入討論。
隨緣真如被根本無明熏習而啓動,即同本論所說,啓動阿梨耶識三細中之業相,而後進入第二階段「緣起」之生滅啓動,即以根本無明為生因,以六䴤境界為緣而啓動「緣起」法,緣生世間萬法。故説不生滅心,因無明風動作生滅,生滅心依不生滅心。
但生減心及不生滅心這二心,並非是二法而有二體,而是生滅心這一法的「自體」是不生滅心,而生滅心則是含自體及相用的整個表現。二者是體相用的關係,生滅心的自體(即不生滅心)與其體相用當然有相依的關係,就如同不動的水(不生滅心)被無明風所吹而成動水的波浪(生滅心)。靜水(不生滅心)及水波(生滅心)雖然一動一靜不同,但二者都是水的體(真如,即不生滅心)。
亦得說言依靜水故有其動水,即依不生滅心而有生滅心。
謂自性清淨心名如來藏(即不生滅心)因無明風吹動而有生滅。故云依如來藏有生滅心也。楞伽勝鬘俱同此說。
楞伽經宋譯、明陰界入生滅:「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徧興造一切趣生」。
勝鬘經、顛倒真實章第十二:「世尊!生死者,依如來藏。以如來藏故,說本際不可知。世尊!有如來藏故,說生死,是名善說。」
由上顯知,真心即真如,隨無明風所吹動,而啓動真如的隨緣作用(此段即相當於性起),引發以根本無明為因,六䴤境界為緣之「緣起」作用,而緣生生滅的萬法。非舉所依的不生滅真如,去執取能依的生滅。以此生臧門中有生滅及不生滅二義,能顯示不生滅的體及生滅的體相用三大。是故,生滅門亦通攝所依的不生滅體而入此門。
「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
(第二辨相。)
不生滅者。是上如來藏清淨心。動作生滅不相離。故云和合。非謂別有生滅來與真合。謂生滅之心與心之生滅。無二相故。心之生滅。因無明成。生滅之心。從本覺起。而無二體不相捨離。故云和合。故下云。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離。乃至廣說。此中水之動是風相。動之濕是水相。以水舉體動故。水不離於風相。無動而非濕。故動不離於水相。心亦如是。不生滅心舉體動故。心不離生滅相。生滅之相莫非真故。生滅不離於心相。如是不離名為和合。此是不生滅心與生滅合。以是隨緣門故。非是生滅與不生滅合。以此非是向本真如門故。非一非異者。真心全體動故。心與生滅。非異。而恒不變真性故。與生滅不一。作楞伽經。以七識染法為生滅以如來藏淨法為不生滅。此二和合。為阿梨耶識。以和合故。非一非異。非異門者有三種。一以本從末明不異經云。如來藏是善不善因。能遍興造一切趣生。乃至下云。若生若滅等。梁攝論中亦說。此識虛妄是其性。故說虛妄分別所攝也。又經云。佛性隨緣成別味等。二攝末同本明不異者。經云眾生即如故。又涅槃云十二因緣即佛性故。又十地云三界唯一心者。彼論釋云。第一義諦也。又此論下文云。四相本來平等同一覺云云。前即末之本。本無別本故。唯有生滅。更無別法可相異也。後即本之末。末無別末故。唯有不生滅。亦無別法可相異也。三本末平等明不異者。經云。甚深如來藏。而與七識俱。又經云。何梨耶識名如來藏。而與無明七識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斷絕。又論云。唯真不生。單妄不成。真妄和合方有所為。此則本末鎔融際限不分。故云不異也。第二不一義者。即以前攝末之本唯不生滅故。與彼攝本之末唯生滅法而不一也。依是義故。經云。如來藏者。不在阿梨耶中。是故七識有生有滅。如來藏者不生不滅。解云。此中唯生滅是七識。唯不生滅是如來藏。二義既分。遂使梨耶無別自體。故云不在中。此約不一義說。非謂不和合。何以故。此中如來藏不生滅。即七識生滅之不生滅。故與自生滅不一也。七識生滅即如來藏不生滅之生滅。故與自不生滅亦不一也。此中非直不乖不異以明不一。亦乃由不異故成於不一。何以故。若如來藏隨緣作生滅時。失自不生滅者。則不得有生滅。是故由不生滅得有生滅。是則不異故不一也。又此中真妄和合諸識緣起。以四句辨之。一以如來藏唯不生滅。如水濕性。二七識唯生滅。如水波浪。三梨耶識亦生滅亦不生滅。如海含動靜。四無明倒執非生滅非不生滅。如起浪猛風非水非浪。此四義中隨舉一義即融體全攝。緣起義理無二相故。此中且約濕性不失義邊。動靜不一。故說水不在於浪中。豈可此浪離水之外別有體也。餘義準此思之。問既云動靜不一。則應云如來藏不在七識中。何故乃云不在梨耶中。答梨耶融動靜。動靜無二。是梨耶全。既動靜分。梨耶無別體。故云不在中也。問梨耶既通動靜。不應唯在生滅門。答為起靜以成動。無別有動體。是故靜性隨於動亦在生滅中。非直梨耶具動靜在此生滅中。亦乃如來藏唯不動亦在此門中。何以故。以彼生滅無別法故。可思準之。又若一者。生滅識相滅盡之時。真心應滅。則墮斷過。若是異者。依無明風熏動之時。靜心之體應不隨緣。則墮常過。離此二邊故非一異。又若一則無和合。若異亦無和合。非一異故得和合也。如經云。譬如泥團微塵非異非不異。金莊嚴具亦復如是。若泥團異者。非彼所成。而實彼成。是故非異。若不異者。泥團微塵應無差別。如是轉識藏識真相若異者。藏識非因。若不異者。轉識滅。藏識亦應滅。而自真相實不滅。是故非自真相識滅。但業相滅。解云。此中真相是如來藏轉識是七識。藏識是梨耶。今此論主總括彼楞伽經上下文意作此安立。故云非一異也。
*研究:
不生滅者是指如來藏清淨心,與生滅二者不相離而說和合,非指另有別的生滅法來與真如如來藏和合。
生滅之心是從本覺啓動,即由根本無明熏習隨緣真如,而啓動阿梨耶識的本覺,將不動的本覺心轉為動的業相不覺心,故曰生滅之心從本覺起。而啟動生滅之心。
而由根本無明熏習「隨緣真如」,而啓動心之生滅,即心之生滅因無明成。
不生滅與生滅是一法之體相用關係,而非二法,二者不相捨離,不生滅是體,生滅是體相用的展現,故云和合。如同大海是阿梨耶識,風是無明,水是真如不生滅,水波是生滅,水相與風相不相捨離。風吹動水,所以水之動是風相;而被動的水是濕水,所以動之濕是水相。水舉體搖動是風所吹,故水不離於風相;而動的水即是濕性的水,故動也不離水相。心也是這樣。不生滅心的波,是被吹動的水相。而被無明風吹動的生滅動水,即是真如不生滅水在動。故二者不相離,名為和合。此處是不生滅與生滅合,是真如的「不變」即不生滅,起「隨緣」作用而生起生滅,故屬真如隨緣門。而非真如隨緣而不變之本真如門。
非一非異中之非異,是指當真如由不變而隨緣,真如體全體由靜生動,而啓動阿梨耶本覺之心不覺,故真如心體與生滅非異。
而不變真如雖隨緣而起生滅,但永遠不會改變真如之真實如常之本性,故與生滅不一。
依楞伽經,以七識染法為生滅,以如來藏淨法為不生滅。此二和合。為阿梨耶識。以和合故。非一非異。不生滅是生滅的體,生滅是自體相用的整體表現,二者是同一法,故非異;但體及體相用整體表現又不同,所以是非一。
非異門有三種:以本從末、攝末同本、本末平等。
生滅法是末,真如不生滅是本,二者是同一法的本末關係。
1.以本從末:
楞伽經云:「如來藏是善不善因,能偏興造一切趣生,⋯若生若滅等」
如來藏是本,興造一切趣是生滅是末。故言以本從末。
梁攝大乘論:「此識虛妄是其性」
阿賴耶識能生起虛妄的萬法,前者是本,後者是末。
經云:「佛性隨缘成別味」佛性是本,別味即生滅,即是末。
離言真如之不變即隨緣,此是佛位。依言真如則有不變及隨緣二義,此指九法界眾生。佛性三因中之正因即不變,緣因及了因即隨緣。佛位則是三因同是正因。
2.攝末同本:
經云:「眾生即如故」衆生是末,如是真如,是本。
涅槃經云:「十二因緣即佛性故」十二因緣是末,佛性是本。
十地論云:「三界唯一心者」三界是末,一心是本。論釋云,第一義諦,這一心即是第一義諦,即是真如本。
本論下文說「四相本來平等同一覺」四相是生住異滅四相,為末;覺是本覺,是本。四相本來即是平等相同的本覺,即攝末同本。
前文即末之本,本無另外的別法的本,唯有生滅的本,而無另外不同的本。後文即本之末,末也無別末,只有不生滅的本所成的末,並沒有另外的別末。
3.本末平等:
魏譯楞伽經:「甚深如來藏。而與七識俱。又經云。阿梨耶識名如來藏。而與無明七識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斷絕。」
阿梨耶識是末,如來藏是本。經言阿梨耶識名如來藏,即指末即本,本末平等。大海波即是無明七識。
又論云:「唯真不生,單妄不成。真妄和合,方有所為。」
單是真如之性起,若不透過無明妄之熏習真如而啓動其隨緣作用,才能緣起而生萬法。故真妄必須和合,方能有所作為而生起萬法。
以上論本末鎔融,際限不分,即是指非異門。
第二不一義。即不生滅的本與生滅的末不一様。
魏譯楞伽經:「如來藏者,不在阿梨耶識中。是故七識有生有滅,如來藏者不生不滅」。同一魏譯楞伽經中,前文說阿梨耶識名如來藏,此處又言如來藏不在阿梨耶中。然考之宋譯本:「菩薩摩訶蕯欲求勝進者,當浄如來藏及識藏名。大慧,若無識藏名,如來藏者則無生滅」,可見阿梨耶識又名識藏,即識中藏有如來藏,也即如來藏是阿梨耶識的體。所以阿梨耶識並無別的自體。二者是同一法的體相用關係,所以體雖不同於體相用全體,但也有和合關係,故說,此約不一義說,非謂不和合。因如來藏即是生滅的不生滅體,故生滅非自生滅。不生滅是以如來藏為體的展現,故不生滅亦非自不生滅。
而且二者是因「不異」,才顯出「不一」。二者因是同一法的體相用關係,同一法故不異,但因為是體相用的關係,所以是不一。而且,如來藏隨緣作生滅時,自身完全不增不減,自身仍然保持「不生滅」,即自身不得有生滅。
是故由不生滅得有生滅,故二者不異,而且生滅也是依止不生滅才有,不生滅也須依生滅顯現,二者可以說是同一法而不異,但因有體相用不同這層同一法而不異的關係,才造成二者同體但相用不同之不一關係。
若以四句辨之,可以説如來藏唯不生滅,如水的濕性。七識唯生滅,如水之波浪。阿梨耶識亦生滅亦不生減,如大海,海有動之生滅及靜之不生滅。無明非生滅非不生滅,如無明風本身非水非浪,但可以吹起七識的生滅海浪。
以上四義,緊緊相扣,阿梨耶識海中,有不生滅的靜水真如及被無明風吹動的動水生滅七識。
其中,真如靜水被無明吹動呈現阿梨耶識三細中的「業相」,是屬於「性起」;由阿梨耶識的「業相」啓動三細中的「能見心」及「能見境界」及其後的六粗染心,而生起萬法,是屬於「緣起」。
而緣起中,真如的靜水濕性始終不失,保持動靜不一。故說真如水不在七識浪中。而離水外也沒有浪可尋,因為浪是由靜水生動而形成。
問:既然動靜不一,則應說如來藏不在七識中,何故說如來藏不在梨耶中?
答:梨耶是海,本來即含靜水的如來藏及動水波蛋浪的生滅七識,而且二者融合一體,動靜無二,故梨耶包含動靜二體,本身並無另外的別體,故云不在梨耶中。
問:梨耶既通動靜,不應只在生滅門中?
答:動靜關係是起靜而形成動,非謂靜外另有動。所以靜性如來藏仍在所起動的生滅中。即所起生滅法中,梨耶仍具如來藏體。
又若生滅及不生滅二者是一,則生滅識相滅盡之時,真心也應滅,如此則墮斷過。若二者是異,依無明風熏動之時,靜心之體應不會隨緣啓動性起及緣起,如此則墮常過。離此常斷二邊,故非一異。
又若二者是一,則不是和合關係。若二者是異,相異的二法自不是和合。今既非一,也非異,故得和合也。
如經云。譬如泥團微塵非異非不異。金莊嚴具亦復如是。
若泥團是異,則非由微塵所成,然事實是由微塵所成,是故非異。若二者不異,泥團與微塵應無不同。如是轉識(七識),藏識(阿梨耶識),真相(如來藏)若三者不同,則藏識不是形成七識的因。
若相同,轉識滅,則藏識亦應滅,而自真相如來藏實不滅。是故非自真相識滅,而是其業相滅。解云。此中真相是如來藏,轉識是七識。藏識是梨耶。
「名為阿梨耶識」
(第三立名。)
然此生滅不生滅。即之義不一。辨之心不異。目此二義不二之心。名阿梨耶識。又阿梨耶及阿賴耶者。但梵言訛也。梁朝真諦三藏訓名翻為無沒識。今時奘法師就義翻為藏識。但藏是攝藏義。無沒是不失義。義一名異也。所攝名藏。謂諸眾生取為我故。所以然者。良以真心不守自性。隨熏和合似一似常。故諸愚者以似為真。取為內我。我見所攝。故名為藏。由是義故。二種我見永不起位即失賴耶名也。又能藏自體於諸法中。又能藏諸法於自體內。故論云能藏所藏我愛執藏。此之謂也。此依義立名也。
*研究:
此生滅不生滅。若就義是不同,若就心而言,同一心開二門,是故不異。
這生滅不生滅二義不同,卻又不相離而和合的心,名稱阿梨耶識。
又阿梨耶及阿賴耶二名,是梵言所譯不同。梁朝真諦三藏翻譯為無沒識,玄奘法師則就義翻譯為藏識,但藏是攝藏義,無沒是不失義,兩者名稱不同但意義相同。藏的意思是「所攝藏」,即所藏,謂諸眾生執取為我。因真如心不守自性,隨無明熏而成萬法,似一似常,故諸愚者認為萬法似為真,而執取為內我。此我見所攝,即名為藏,所攝藏即攝內我見。若此二種人我見及法我見永不起位執取,阿賴耶名即失其意義。
又能攝藏,即能藏自體於諸法中,又能藏諸法於自體內。故論云,阿賴耶有三藏之義,即能藏、所藏、我愛執藏。所藏、能藏如上所言。我愛執藏,依唯識宗之意指,第七識執取第八識的見分為自我,但本論未言及此義。
本論僅立阿梨耶識名,即「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犁耶識。名稱不同於唯識宗之阿賴耶識,阿賴耶之名有舊譯(真諦、安慧)之「無沒」,及新譯(玄奘、護法)之「藏」,已如上文。
阿賴耶識的染淨歴來有不同看法如下:
1.本論主張阿梨耶識是真妄和合。如來藏是阿賴耶識的體,二者是體相用關係。
2.地論師南道派主張阿賴識與如來藏同體,是浄識。
北道派則主張是染污識。
3.攝論師主張是染汚識,另有第九識阿摩羅識是淨識。如來藏與阿賴耶識是異體。
4.新舊派唯識宗均認為阿賴耶識屬「唯妄」。
(第二別解中有三。初釋上心生滅。二從復次生滅因緣者下。釋上生滅因緣。三復次生滅相者下。釋上生滅之相。初中亦三。初開數辨德。二寄問列名。三依名辨釋。)
「此識有二種義」
前中言此識有二義等者。此義稍難。今總括上下文略敘其意。餘可至文當知。何者。謂真如有二義。一不變義。二隨緣義。無明亦二義。一無體即空義。二有用成事義。此真妄中。各由初義故成上真如門也。各由後義故成此生滅門也。此隨緣真如及成事無明亦各有二義。一違自順他義。二違他順自義。無明中初違自順他亦有二義。一能反對詮示性功德。二能知名義成淨用。違他順自亦有二義。一覆真理。二成妄心。真如中違他順自亦有二義。一翻對妄染顯自德。二內熏無明起淨用。違自順他亦有二義。一隱自真體義。二顯現妄法義。此上真妄各四義中由無明中反對詮示義。及真如中翻妄顯德義。從此二義得有本覺。又由無明中能知名義。及真如中內熏義。從此二義得有始覺。又由無明中覆真義。真如中隱體義。從此二義得有根本不覺。又由無明中成妄義。及真如中現妄義。從此二義得有枝末不覺。此生滅門中。真妄略開四義。廣即有八門。若約兩兩相對和合成緣起。即有四門。謂二覺二不覺。若約本末不相離。唯有二門。謂覺與不覺。若鎔融總攝。唯有一門。謂一心生滅門也。又若約諸識分相門。本覺本不覺在本識中。餘二在生起識中。若約本末不二門。並在一本識中。故云此識有二義也。問此中一識有二義。與上一心有二門何別耶。答上一心中含於二義。謂不守自性隨緣義。及不變自性絕相義。今此但就隨緣門中染淨理事無二之相明此識也。是則前一心義寬該收於二門。此一識義陜局在於一門。問此中本覺與上真如門何別。答真如門約體絕相說。本覺約性功德說。謂大智慧光明義等名本覺故。本者是性義。覺者是智慧義。以此皆為翻妄染顯故。在生滅門中攝。以真如門中無翻染等義故。與此不同也。是故體相二大俱名本覺。並在生滅門中。故得具三大也。
*硏究:
真如有二義。一不變義。二隨緣義。無明亦有二義。一無體即空義。二有用成事義。
真如門是真如之「不變真如」及無明之「無體即空」所形成。生滅門是由真如之「隨緣真如」及無明之「有用成事」所形成。
此隨緣真如及成事無明亦各有二義。一違自順他義。二違他順自義。
心真如門之無明有「無體即空」有二義,一是違自順他之義,即是能反對詮示性功德,即無明空體有反對詮示性功德,也可視為本覺。
無明空體也有能知名義為淨用之功德,也可視為始覺。
心真如門之「不變真如」,有翻對妄染成淨德,即本覺之意。
心真如門之「隨緣真如」,即能知名義成淨用,即始覺。
心生滅門之無明有「有用成事」之義,
有二義。一覆真理,即根本不覺。二成妄心,即枝末不覺。
心真如門之隨緣真如,真如中違他順自亦有二義。一是翻對妄染成淨德,即本覺。一是內熏無明起淨用,即始覺。
此上真妄各四義中由無明中反對詮示義。及真如中翻妄顯德義。從此二義得有本覺。
又由無明中能知名義。及真如中內熏義。從此二義得有始覺。
又由無明中覆真實義,真如中隱真體義,從此二義得有根本不覺。又由無明中成妄心義,及真如中現妄法義,從此二義得枝末不覺。
由上知生滅門(隨緣真如及有用成事)中。真妄略開四義。「隨緣真如」有翻對妄染顯自德(本覺)及內熏無明起浄用(始覺)。「有用成事無明」有能反對銓示性功德(本覺)及能知名義成淨用(始覺)。
廣即有八門。若約兩兩相對和合成緣起,即有四門,即上謂二覺(本覺及始覺),二不覺(根本不覺及枝末不覺)。
若約本末不相離,唯有二門,謂覺與不覺。
若鎔融總攝,唯有一門,即一心生滅門。又若約諸識分相門,本覺、本不覺(根本不覺)均在阿梨耶本識中。
餘二在生起識中。餘二是指始覺及枝末不覺。生起識是指由本識所生起的其餘七識,也稱分別事識。始覺及枝末不覺在生起識中。
若約本末不二門,並在一本識中。即指末即本,本末並在本識中,此約佛位而言。其他九法界眾生仍是餘二在生起識中。
故云此識即阿梨耶識,有覺及不覺二義。
問:此中一識有二義。與上一心有二門有何分別?
答:上一心中含二門,謂不守自性隨緣義,即心生滅門;及不變自性絕相義,即心真如門。
此處所言是就隨緣生滅門中,以染淨理事無二之相,來明此識。因此前一心二門之義寬廣,可以該收包含二門。此一識之覺、不覺義只侷限於心生滅一門。
問:此中本覺與上真如門何別?
答:真如門是就體絕相說,本覺是就性功德說,所謂大智慧光明義等,即稱名本覺。本者是本性義,覺者是智慧義,以此本性而有之智慧覺,可以翻妄染而顯性德,故在生滅門中攝。而真如門中並無翻染等義,故與此不同。
是故體之真如及真如體之功德相,此體相二大俱名本覺。
而在生滅門中,生滅是自體及相用三大之整體表現,故得具三大。
「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
言能攝一切法者。上二門中云皆各總攝。此中不云各者。以此二義陜於二門故。但明一識由含二義故攝一切。不言二義各攝一切。又上文中但云攝而不云生者。以真如門無能生義故。此識之中以不覺熏本覺故。生諸染法流轉生死。以本覺熏不覺故。生諸淨法返流出纏成於始覺。依此二義遍生一切染淨法。故云能生也。下四熏習中廣辨此也。非直相熏能生諸法。亦乃生諸法已不離此心。為此心所攝。如上二門各攝處釋也。
*研究:
言能攝一切法,上二門中説各總攝,此處不說各,因覺不覺二義之作用陜小於心真如心生滅二門之故。只是說明一識由含二義故攝一切,而不言二義各攝一切。
又上文中只說攝,而不説生者,因真如門無能生之義。
此識之中以不覺熏本覺,即能生諸染法而流轉生死。以本覺熏不覺,即能生諸淨法而返流出纏成於始覺。依此二義遍生一切染淨法,故說能生。
下四熏習中會廣泛辨說,非只指相熏能生諸法,而且也指生染淨諸法後,仍不離此心,仍為此心所攝。如上二門各攝之文中所解釋。
「云何為二。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
(第三依名別釋中有三。先辨覺。次明不覺。後雙辨同異。初中覺者。約淨法明心生滅故。於中有二。先略辨始本二覺。後又覺心源下廣明二覺。初中有二。先本後始。本中亦二。初顯本覺體。二以何故下釋本覺名。)
「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
初中言離念者。離於妄念。顯無不覺也。等虛空等者。非唯無不覺之闇。乃有大智慧光明義等故也。虛空有二義。以況於本覺。一周遍義。謂橫遍三際。竪通凡聖。故云無所不遍也。二無差別義。謂在纏之如來藏若出障,即稱法身,法身性恒無二,故云法界一相也。
欲明「覺」義,如來藏出纏相顯,即是如來平等法身。既是法身之覺,理非新成,故云依此法身說名本覺。
無性攝論云。無垢無罣礙智名為法身。金光明經云,名大圓鏡智為法身等,皆是此義。
*研究:
所謂覺是指,心體已離任何妄念。若能離虛妄念相,即等於處在虛空界,能無所不遍。法界是一絕對相,即等同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即可以說名本覺。
上文說離念者,是指離於妄念,若離妄,所顯無不都是真覺。
等虛空之等,是指不但沒有不覺之黑暗,反而是等同於有大智慧的光明之義。
虛空有二義,可以比對本覺。一是周遍義,謂可以橫遍去現來三世。竪可以通凡聖,故說無所不遍。二是無差別義。謂在纏如來藏已出障為法身,法身性恒無二,即法界一相。
覺的意義是指,出煩惱纏而顯現清淨相,故説即是如來平等法身。既是法身之覺,法身法爾即有,而非新成,故説依此法身說名本覺。
無性攝論云:「無垢無罣礙智名為法身」,金光明經名:「大圓鏡智為法身」等,皆指出法身是無垢清浄,無煩惱障所知障之無礙智,也是大圓鏡智。
「何以故。本覺義者。對始覺義說。以始覺者即同本覺」
何以故者。責其立名。有二責意。一云。上開章中直云覺義。何故今結乃名本覺。二云。此中既稱本覺。何故上文直云覺耶。進退責也。釋云。以對始故說之為本。答初意也。以始即同本者。以至心源時始覺即同本覺無二相故。是故上文但云其覺。答後意也。良以本覺隨染生於始覺。還待此始覺方名本覺。故云本覺者對始說也。然此始覺是本覺所成。還契心源融同一體方名始覺。故云以始覺則同本也。問若始覺異本則不成始。若始同本則無始覺之異。如何說言對始名本。答今在生滅門中。約隨染義。形本覺說於始覺。而實始覺至心源時。染緣既盡。始本不殊。平等絕言。即真如門攝也。是故本覺之名在生滅門中。非真如門也。
*研究:
何以故者,是責問其何以立名為本覺?
有二責問意。一問,上開章中直接稱「覺」義,何故今乃稱名「本覺」。
二問,此中既稱本覺,何故上文直云覺耶,進退責問也。
釋云:以對始,故說之為本。這是答初問。
以始即同本者,意指當「覺」達到心源之覺時,始覺即同本覺,此時二者無二相,是故上文但云其覺,這是答後問。
因為本覺隨染,即阿賴耶識中的本覺,因隨緣真如熏習根本無明,使不覺之妄心產生厭生死樂求涅槃,此妄心再熏習真如,而由不覺生相似覺、隨分覺,及至究竟覺,即始覺。此即是本覺隨染,生於始覺之意。
因為有此始覺,才對待始覺而稱為本覺,故說本覺是對待始覺而立名。
由上文知始覺是本覺所成。當由不覺達到究竟覺時,此時已覺至心源,始本覺融成一體,始覺即是本覺,故云以始覺則同本也,此時已在究竟覺之佛位。
問若始覺異本則不成始。若始同本則無始覺之異。如何說言對始名本。答今在生滅門中。約隨染義。形本覺說於始覺。而實始覺至心源時。染緣既盡。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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