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性辨正(二十)
-毘曇宗的心性、佛性論
一、毘曇宗的源流
昆曇宗為印度佛學傳入中國最早之學派。約後漢安世界高即曾譯出阿毘曇五法經,其所傳譯者,多為說一切有部毘曇學及小乘禪定學。
佛陀入滅百餘年後,佛教教內部由於對教義和戒律等問題的理解出現分歧,於是開始出現分裂,有「十事非法諍」的部派分裂及「大天五事」的部派分裂。最初形成了上座部與大眾部兩派。此後數百年間,上座部及大眾部又多次分裂,形成了十八部或二十部的分派。其中一派名叫「說一切有部」,是在佛滅後;三百年之初即公元前二世紀從上座部中分化而來。約於佛滅後三百年,印度迦多衍尼子造「阿毘達摩發智論」,初步建立了說一切有部的學說體系。而後由安世高將毘曇和禪學的學說傳入中國。僧伽跋澄(西元383)於建元一九年譯成「毘婆沙論」。僧伽提婆於建元一九年譯成「阿毘曇八犍度論」,次年譯成「阿毘曇心論」,可謂是中國昆曇學之弘傳宣掦之第一人也。竺佛念翻譯了「增一阿含經」及「中阿含經」。
而後,僧伽跋摩於建業(西元434)譯出法救造的「雜阿毘曇心論」十一卷,而使毘曇學之研究再度興起。傳承至慧嵩,尤以陳隋間(604卒)南北朝末葉之志念,為一代昆曇學之専家。自志念之後,漸趨衰頹。及至唐代慧休,時有講說,但已無専業名師。尤其世親之俱舍論之譯出,替代了舊毘曇學之經論。尤其玄奘大師譯出「阿昆達磨大毘婆沙論」二百卷,及阿毘達摩六足論中之五足論,但少人卒讀,至中唐以後,已無專精名師,時至今日,毘曇學研究者,則更少矣!
「大毘婆沙論」全稱「阿毘達摩大毘婆沙論」、簡稱「毘婆沙論」,是對「發智論」所作的義疏,因此又稱「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
大毘婆沙論是印度貴霜王朝迦膩色迦王的支持下,由脇尊者發起,以世友、法救、妙音、覺天為上座。召集五百羅漢編纂而成,即第四次結集。
法勝造「阿毘曇心論」,解釋「說一切有部」教法的核心問題,法救嫌其簡略,義理難明,又作補充性發揮,造「雜阿毘曇心論」。此論不像「阿毘曇心論」的過於簡約,又不似「大毘婆沙論「的過於龐雜,篇幅報導適中,便於讀者學習與理解。
二、昆曇宗的心性說
(一)五位:色、心、心所法、心不相應、無為法
(1)色法(11):眼耳鼻舌身五根、色聲香味觸五境及無表色。
(2)心法(1):心法一般稱「心」(集起之意)、又稱「意」(思量之意)、或「識」(別知之意)。指眾生精神活動中的意識分別能力,是精神現象的主體。
(3)心所法:五類,共42種。
1.大地法(10):想、欲、觸、慧、念、思、解脫、憶、定、受。
2.善大地法(10):
不貪、不恚、慚、愧、信、猗息、不放逸、不害、精進、捨。
3.煩惱大地法(10):
邪解脫、不正憶、不順智、失念、不信、懈怠、亂、無明、掉舉、放逸。
4.不善大地法(2):
無慚、無愧
5.小煩惱大地法(10):
忿、恨、誑、慳、嫉、惱、諂、覆、高、害。
(4)心不相應法:非色非心,介於色心二者之間。依據大昆婆沙論的五類六十七法,則心不相應法有10種。
心不相應行之數,大小乘均有異說。
小乘俱舍家舉出得、非得、同分、無想果、無想定、滅盡定、命根、生、住、異、滅、名身、句身、文身等十四種不相應行法。
順正理論卷十二加上和合性,而立十五不相應行法之說。
品類足論卷一則舉出得、無想定、滅定、無想事、命根、眾同分、依得、事得、處得、生、老、住、無常性、名身、句身、文身等十六法。
此外,分別部及犢子部等,將隨眠亦計為不相應法。
大乘唯識家中,瑜伽師地論卷三舉出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異熟、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時、方、數、和合及不和合等二十四種不相應行法,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一除去不和合而立二十三不相應行法之說。
大乘五蘊論則舉出得、無想等至、滅盡等至、無想所有、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等十四法。
(5)無為法:3種
1.虛空(指廣浩瀚的宇宙空間,處於不動的狀態,並损供其他有形之物的運動空問場所)
2.數滅(涅槃)
3.非數滅(事物因缺乏條件為處於不生的狀態,因不生而不動)
(二)輪迴說
1.六道輪迴:天、阿羅、人、畜生、惡鬼、地獄
2.十二支緣起: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3.四有:中有-生有-本有-死有
(三)五位實有、三世實有
1. 五位實有:構成衆生現象的元素是真實存在的。此真實存在的元素有五大類,即色法、心法、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法及無為法。
五陰是實有,但五陰合和而成的眾生,沒有自性,沒有自體,只是假象的非實有,雜心論稱為「無我」。
2. 三世實有:過去、現在、末來三世是永恒存在。
3. 宇宙觀:有情世間、器世間。
a. 有情世間:有五道:天、人、畜生、餓鬼、地獄。或六道,再加上阿修羅。
六道眾生可分成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欲界包括上述六種衆生的全部,有食色等貪欲,受各種欲望的支配與煎熬,故稱欲界。其中,地獄又八熱地獄及八寒地獄等無數種類。天則有六欲天:四天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
欲界之上為界色,已斷除一些粗陋的欲望,但仍有身體及住所等物質現象。色界有十六天或十七天。
色界之上為無色界,此中衆生無欲望,無形體,只是一種精神存在,有四無色天或四空天。
b. 器世界:
也分成欲、色、無色三種。是一切衆生共同的業力所造成。
最低層是無限的虛空,稱空界。由於眾生共業的增長,使空界中的十方風起,激盪形成緊密不動的氣團,厚達一百六十萬由旬,稱「妙風輪」。此後金雲密布,大雨傾盆,落在風輪之上,厚達八十萬由旬,稱為水輪。表面又結成金石大地,厚三十二由旬,稱為地輪。其上山川縱橫,林木繁衍,便是欲界眾生生活的場所。其中心是一座大山,名須彌山,高八萬四千由旬,四周有七香海、七金山。七金山外又有鹼海,其中則有東南西北四大部洲,其外更有鐵圍山周凧圍繞,如此形成「一世界」。全部宇宙由無數個同様的世界構成,合稱「三千大千世界」。
每一世界,地獄大地之下極深之處;餓鬼居於地面的墳地、山洞等處。畜生居於地面及水中。人住於南贍部州的地面之上。欲界六天中的四天王天在須彌山腰,忉利天在山頂,其王名帝釋天。其他各天依次向上住在山頂的虛空之中。於中,色界諸天有形體,有宮殿樓閣,起居住所。無色界諸天則沒有形體,沒有宮殿住所,實際上,色、無色界諸天只是禪定境界的形象化而已。
(四)六因、四緣、五果
六因:
所作因:某一現象生起時,其他一切萬法因對其生起不起阻礙作用。
共有因:一現象生起時其它現象同時生起。
自分因:前一現象與後一現象是同一的物種不變。
一切遍因:煩惱中的任何一種,能遍行於其他一切煩惱之中,促成其他煩惱的產生與增長。
相應因:心與心所相應而起,二者互為原因。
報因:眾生的業力能招果報。
四緣: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即是所作因)。而因緣包攝了除所作因之其他五因。次第緣及緣縁是六因之外新增的內容,用以說明心法、心所法產生時的條件。次第緣即前一剎那可以為後一刹那開道讓位。緣緣是能緣心能認識所缘境。
五果:增上果(所作因所生之果)、依果(自分因及一切遍因所生之果)、報果(報因所生)、功用果(共有因、相應因所生)
(五)惑、煩惱
1.七使、六使、十使、九十八使:使是煩惱的異名。
七使:貪欲、瞋恚、愛欲、憍慢、無明、見、懐疑
六使:貪欲和愛欲合二為一。
五見::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取
十使:貪、瞋、無明、慢、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取
九十八使:見道所斷煩惱之八十八結使及修道所斷煩惱之十結使,共九十八使。
2.十纏:無慚、無愧、睡、悔、慳、嫉、掉、眠、忿、覆
3.六垢:害、恨、諂、誑、高、惱
(六)業
1.身、口、意三業
2.作業(即表業)、無作業(即無表業)
身口二業可分成作業及無作業。
作業即表業:可以由身口直接表露出來,可為衆生所見所聞之活動。
無作業即無表業:沒有從身口表現出易見的活動,但依於作業而存在。如受戒後衆生心中即有一種潛在的約束力,即無作業。
眾生因自身的業力而輪迴;因俱起的煩惱而受苦難。煩惱是苦的客觀原因,業力是苦的主觀原因。
三、昆曇宗的解脫論
(一)滅除煩惱的方法
(1)定
1.不淨觀:觀察自身穢惡不浄以生厭離心。
2.安般念:通過數息以集中精神,思考佛教真諦。
3界方便觀:通過觀察衆生體內的地水火風空識六界,以知因緣和合,眾生本空。
11地:欲界地、色界根本禪(初禪、二禪、三禪、四禪)、色界輔助禪(未至禪、中間禪)、無色界禪(四空處: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
4. 禪定的功德
4.1 三種三摩提:空、無願、無相
4.2 六種神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神足通、漏盡通
4.3 四種無量:慈悲喜捨
4.4 禪定的異名:
a. 十種一切處:
在禪定中觀察青黃赤白地水火風空識等十法,使其遍於一切處所。
b. 八種勝處:以超勝智慧捨棄貪愛之禪定境界。
b.1內有色想觀外色少勝處:內心有色想,觀內身不浄,又觀少許外色清淨。
b.2內有色想觀外色多勝處:內心有色想,觀內身不淨,又觀衆多外色清浄。
b.3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勝處:已無內心的色想,只觀少許外色清浄
b.4內無色想觀外界多勝處:已無內心的色想,唯觀眾多外色,且以之為清浄。
b.5青勝處:觀外界事物的青色,不加貪愛。
b.6黃勝處:觀外境黃色不加貪著。
b.7赤勝處:觀外境赤色不加貪著。
b.8白勝處:觀外境白色不加貪著。
c. 八種背捨(八解脫)。背捨是捨棄貪愛。
c.1內有色想觀外色背捨。
c.2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此二者觀不淨色。
c.3浄背捨,此觀浄色。
c.4空無邊處背捨
c.5識無邊處背捨
c.6無所有處背捨
c.7非想非非想處背捨
c.8滅受想定背捨
八背拾、八勝處、十一切處合稱三法,都以對治貪愛為目標,其中背捨指初入禪定之門時的狀態;勝處指進入禪定後的中間過程;一切處指禪定最終所獲得的成就。
(2)智:有十智(世俗智、法智、比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他心智、盡智、無心智)或三智(世俗智、法智、比智)
世俗智(等智),聖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
聖智,配三界看:法智、比智
聖智,以解脫看:盡智、無生智
他心智:即六神通的他心通
(3)修行之道
1. 修行三道:見道、修道、無學道
2. 修行四念處:別相及總相四念處: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
3. 修行四善根:煖、頂、忍、世第一法
4. 修行十六心:指遠到見道的修行位次,上接世第一法。
依苦集滅道;及法指下欲界、比智指上色無色二界;及智(證得)、忍(忍許)三者之情形分為:
苦法智忍、苦法智、苦比智忍、苦比智、集法智忍、集法智、集比智忍、集比智、滅法智忍、滅法智、滅比智忍、滅比智;道法智忍、道法智、道比智忍。此第十五心入見道,第十六心道比智開始進入修道。
5. 小乘四果:隨信行、隨法行,信解脫(隨信行的見道位: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見到(隨法行之見道位: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身證(阿那含果的最高境界)、阿羅漢(成就了盡智及無生智)
阿羅漢即聲聞:依佛之聲教而證悟。
緣覺:不依佛之聲教而自依自身智慧修行證悟。
如來佛:不需要修行,天生就是佛法的體現,真理的化身。
不動阿羅漢: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四、毘曇宗的佛性說
(1)法藏認為小乘教中除佛一人餘一切眾生,皆不說有大菩提性:
法藏、華嚴一乘教義章:「第二明種性差別者。若依小乘種性有六種。謂退.思.護.住.昇進.不動。不動性中有三品。上者佛種性。中者獨覺性。下者聲聞性。如舍利弗等。雖於此中說佛一人有佛種性。然非是彼大菩提性,以於佛功德不說盡未來際起大用等故。是故當知於此教中除佛一人餘一切眾生。皆不說有大菩提性。餘義如小乘論說。」(大正45、485上)
而自依自身智慧修行證悟。
(2)本宗的如來說:如來佛是天生如實而來即是佛。按照雜心論的說法,佛不在僧數之內,也就是說佛不是依靠修行而覺悟的人,他天生就是佛法的體現,是佛教真理的化身。
與大乘的佛性觀點不同。大乘的佛性是眾生悉有,但需透過修行,未來才能成佛。
(3)焦鏡、後出雜心序:「位序品依四諦為義,;界品直說法相,以擬苦諦;行、業、使三品多論生死之本,以擬集諦;賢聖品所說斷結證滅之義,以擬滅諦;智、定二品多說無漏之道,以擬道諦。自後諸品雜明上事,更無別體也」
整本雜心論未探討及佛性之說。而且其主要思想認為,構成生命的元素,如五蘊中的各別五藴即色受想行識都是實有,然而五薀和合而成的我,因無自體,所以是假有。十二入、十界的法也是實有,五位包括色、心、心所、心不相應、無為等也是實有之法,一切事物現象都是五類實法的六因四緣的和合產物。三世也是實有。
這種論點與大乘中觀的自體空不同,本宗主張業因緣起即六因、四緣的緣起,不同大乘的性空緣起。雖也認為因緣和合的法是假法,但却認為自性實有,本體的元素是真實;現象世界是本體的產生,是無常、苦、空、無我。故其基本元素的自體有,與佛性的第一義空的自體空,或中道觀的非空非假完全不能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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