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8日 星期日

 大乘起信論義記(3)


*原文:

略有如是十因緣故。令此教興。更有六因。如瑜伽六十四云。欲造論者。要具六因。一欲令法義當廣流布故。二欲令種種有情。由此因緣。隨一當能入正法故。三為令沒種種義門。重開顯故。四為欲略攝廣散義故。五為令顯甚深義故。六欲以種種美妙言辭。莊嚴法義。生淨信故。此論下八因緣等。及十住昆婆沙論。并大毘婆沙等。各有因緣。可尋彼知之。

*演義:

以上十因緣,令此教興盛。更有六因,如瑜伽六十四所說,想要造論者,需具六因。

一、欲令法的義趣能廣為流布。

二、欲令種種信解的有情,因此因緣能夠步入正法。

三、為令已經失沒的種種義門,能夠重新開顯。

四、為欲廣大而失散的法義能夠再攝入。

五、為令顯示甚深法義。

六、欲以種種美妙說解,莊嚴法義,令生浄信。

此論以下所談八因緣,在十住毘婆沙論,及大毘婆沙等都有論及,可尋彼知之。

*原文:

二明藏攝分齊者有二。初約所詮三故,教育則為三。後約所為二故。教則為二。前中為銓三學。故立三藏。一修多羅藏。或云素怛藍。或修妒路等。並以應語梵名難得曲耳。此翻名契經,謂契理合機。故名為契。貫穿縫綴。目以為經。佛地論云。貫穿攝持所應說義及所被機。故名素怛藍。即銓定之教。契經即藏。持業釋。二名昆奈耶藏。或云毘那耶。或云昆尼。古翻名滅。謂身語意悪。焚燒行者。義同火然。戒能止滅。故稱為滅。故云清涼。以能息惡炎熾相故。今翻為調伏。謂調是調和。伏是折伏。則調和控御身語意業。制伏除滅諸惡行故。調伏是行。即所銓戒行。調伏之藏。依主釋。以從所詮為名故。三阿毘達磨藏,或云阿毘曇。古譯為無比法,謂阿毘云無比,達磨云法。即即無分別智分別法相。更無有法能比於此,故云無比法。今譯為對法,謂阿毘是能對智,達磨是所對境法。謂以正智,妙盡法源。簡擇法相,分明指掌,如對面見,故云對法。對法是所詮之慧,即對法之藏。亦依主釋,從所詮為目,又或名伏法擇法數法通法大法等,並隨義之名,如餘説。

*演義:

明諸藏所攝,有二。一者所詮有三,教則有三。二者所為有二,教則有二。

為銓述戒定慧三學,故立經律論三藏。一者修多羅藏,即經藏。或稱為素怛藍,或為修妒路。為因應梵語名稱不會曲解,此翻譯為契經,謂契合道理合乎機鋒,故名為契,文義貫穿縫綴,故視為經。佛地論云:能夠貫穿攝持所說的義理及所被機的人,故名素怛藍,即詮表決定之教理,契經就是「藏」。

二名毘奈耶藏,即律藏。或稱毘那耶或毘尼。古翻譯為「㓕」。意指身語意為惡,焚燒行者,義同火燃。戒能止惡,故稱為滅。亦稱清涼,因能息㓕惡的炎熾狀。今翻為調伏。調是調和,伏是折伏,調和控制身語意業,制伏除滅諸惡行。調伏所行,即所表詮的戒行。調伏之藏,是依主要解釋,以從所表詮為名。

三者阿毘達磨藏,即論藏。或稱阿毘曇,古譯為無比法。阿毘是無比,達磨是法。即以無分別法智分別法相,或無有法可相比,故稱無比法,今譯為對法。指阿毘是能對智,達磨是所對境法。意指以正智,妙盡真如法源,簡擇差別法相,分明清楚,瞭若指掌,有對面見,故稱對法。對法是所詮之智慧,即對法之藏。或稱為伏法、擇法、數法、通法、大法等。

*原文:

問。若此三藏於彼三學各銓一學,何故雜集論第十一云,復次開示三學,立素怛藍,開示戒定,名毘奈耶。開示慧學,名阿毘達磨。

答:若依尅性門,如前各詮一,若依兼正門,則如集論說。以經寛故具三,律次具二,論狹唯一。亦是本末門。謂經是本,餘二次第末也。此論於彼三藏之中,對法藏攝。

二約所為二故,教即為二者,但根有利鈍,法有淺深,故合三藏,分為二種。故莊嚴論第四云,此藏由上下乘差別故,復說為聲聞藏及菩薩藏。

問。彼三及二云何名藏。答。由攝故,謂攝一切所應知義。解云。是故為彼聲聞鈍根下乘,依法執分別,施設三藏。詮示聲聞理行果等,名聲聞藏。為諸菩薩利根上乘,依三無性二無我智,施設三藏,詮示菩薩理行位果,名菩薩乘。

問。經中為諸緣覺說因緣法,何故獨覺不立藏名。答。若依普超三味經及入大乘論,即約三乘而立三藏。今依攝論及莊嚴論,約上下乘分為二藏,故不立也。

問。何故二教廢立不同。答。但彼獨覺與此聲聞有同有異。謂約教行少分不同,分三乘藏。約彼理果全體不殊,故合為一藏。謂同斷我執,同證生空,果同羅漢,故不別立,是故經論開合不同,如是此論,二藏之中,菩薩藏攝。

*演義:

問:若此經律論三藏,各自表詮一學生,如經表定、律表戒、論表慧。何故雜集論第十一說:素怛藍,即經,可以開示戒定慧三學。毘奈耶,即律,可以開示戒定二學。阿毘達磨,論,可以開示慧學。

答:若依尅性門,如前各詮一。若依兼正門,則如集論所說。經寬廣,故具戒定慧三學。律其次,具戒定二學。論狹窄,只及慧學。

也可稱之為本末門:經是本;律論是末。

本論於彼三藏中,對法藏所攝著。

問:如瑜伽八十一說。所有經典,再三研析,是了義經,名摩怛理迦。能符合世尊的自廣分別法相。如此論,雖是法藏所論,亦是佛說。此論是如來㓕後菩薩所作,為何可收入達磨藏?

答:有二義。一者符合瑜伽種類,故入彼攝。二者符合摩訶摩耶經。佛說馬嗚很會說法,既然善說,就等於是如來懸印所說,故可以入此藏收。

如來說法過常有三種,一佛自己親說。二加上他人說。三佛懸印允許説。此論屬第三。

諸藏所攝第二種是約所為有二,教法即有二。但根有利鈍,法有淺深,故三藏有二種。如莊嚴論第四所言,此藏因上下乘有差別,故分為聲聞藏及菩蕯藏二種。

問:彼云何名藏,答。由攝故,謂含一切所應知的義理。

解云。是故聲聞乘為鈍根下乘,依有法執分別,來施設經律論三藏,銓示聲聞的理、行、果等法義,是名聲聞藏。而菩蕯藏是菩薩利根上乘,依三無性:生無性(依他起生無性),相無性(遍計所執相無性)及實無性(圓成實無性)。

依人無我智及法無我智等二智。來施論經律論三藏,詮示菩蕯的理,行、果等法義,名菩薩藏。

問。經中為諸緣覺說十二因緣法,為何缘覺不能獨立命名緣覺藏?

答。若依普超三味經及入大乘論,是分聲聞、緣覺、菩薩三乘而立三藏。若依攝大乘論及莊嚴論,則只立聲聞、菩蕯二乘。

問。為何上二教廢立不同?答。聲聞、獨覺有同有異,二者之教行有稍不同,前者主修四聖諦,後者主修十二因緣。但二者之教理及果位完全相同,故合為一藏。謂同斷我執,同證生空。同致四果及阿羅漢果,故不分別立藏。

本論是二藏中之菩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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