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0日 星期五

 天台宗(215問之一之5c)

圓位5c

 

三、明圓位斷伏者

(1)伏忍

五品已圓解一實四諦,其心念念與法界諸波羅蜜相應,遍體無邪曲偏等倒,圓伏枝、客、根本惑,故名伏忍。

(2)柔順忍

諸教初心,無此氣分。《大經》云:「學大乘者,雖有肉眼,名為佛眼。」[小乘伏煗,佛法則有,外道則無。今此伏忍,圓教則有,三教則無。廠十信之位,伏道轉強。發得似解,破界內見、思,界內、界外無知塵沙。如經文云「得三陀羅尼」,但名似道,未是真道。旋陀羅尼是旋假入真。百千旋陀羅尼是旋真入俗。法音方便正是伏道,未得入中。如《纓珞》從假入空觀,雖斷見、思,但離虛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當知,六根雖淨,圓教煗、頂四善根,柔順忍,伏道位耳。

(3)無生忍

若入初住,得真法音陀羅尼,正破無明,始名斷道。見佛性常住第一義理,名圓教無生忍。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皆破無明,同是無生忍位。

(4)寂滅忍

妙覺,斷道已周,究竟成就,名為寂滅忍。

若約位別判,伏、順二忍但伏不斷,例如無礙道。

妙覺一忍,斷而不伏,例如解脫道。

無生一忍,亦伏、亦斷,亦無礙,亦解脫。

若論通義,妙覺、寂滅忍,亦名無生忍。《大經》云:「涅言不生;槃言不滅。不生不滅,名大涅槃。」亦名伏忍。《仁王》云:「從初發心至金剛頂,皆名伏忍。」伏是賢義。普賢菩薩居眾伏之頂。伏忍既通,順忍可解。伏、順既其通上,寂滅、無生亦應通下。《思益》云:「一切眾生即滅盡定。」《淨名》云:「一切眾生皆如也。」如即無生忍。又就事為無生,就理為寂滅。又分證為寂滅,讓果為無生。

若約因果,亦有通別。

通者,一切眾生即大涅槃,即是約因論果。佛性者,名之為因,此即約果論因。《大經》云:「是果非因,名大涅槃;是因非果,名為佛性。」了見佛性,乃是於佛。故亦得是因。等覺望妙覺為因,望菩薩為果。自下已去,亦因、亦因因,亦果、亦果果。約分別義者,伏、順二忍未是真因;無生一忍,未是真果。從十住去,名真因;妙覺,名真果。云何伏、順非真因?例如,小乘方便之位,不名修道;見諦已去,約真修道。此義可知。今順忍中,斷除見、思,如水上油,虛妄易吹。無明是同體之惑,如水內乳,唯登住已去菩薩鵝王,能唼無明乳、清法性水,從此已去,乃判真因。

四、明功用者,

若分字解義,功論自進,用論益物。合字解者,正語化他。

五品之位,理雖未顯,觀慧已圓,具煩惱性,能知如來祕密之藏,堪為世間作初依止。依止此人,猶如如來,當知不久,詣於道樹,近三菩提。一切世間,皆應向禮;一切賢聖,皆樂見之。若六根似解,圓觀轉明,長別苦海。能以一妙音,遍滿三千界,隨意之所至,一切天龍皆向其處聽法。

其人有所說法,能令大眾歡喜,猶是第一依止。

「涅槃」標四依,義通圓、別。人師多約別判。

地前通名初依。

登地至三地,斷見盡,名須陀洹。

至五地侵思,名斯陀含,是第二依。

至七地思盡,名阿那含,是第三依。

八地至十地,欲色心三習盡,名阿羅漢,是第四依。

若推圓望別,應約十住明三依,對住前為四依。

若始終判者,五品、六根為初依;

十住為二依;

十行十迴向為三依;十地等覺為四依。

初住豎破一分無明,獲一分二十五三昧,顯一分我性。論其實處,不可思議,依於教門。橫則百佛世界,分身散影,作十法界像,利祐眾生。如是住住豎入,倍倍轉深,無明漸漸盡、三昧轉轉增,我性分分顯、橫用稍稍廣。千佛界、萬佛界、恒沙佛界、不可說不可說佛界,遍如是界,八相成道,教化眾生,況餘九法界身耶?諸行、諸地,亦復如是。論其滿足,唯佛與佛,乃能究盡無明之源。故經言:「如佛心中無無明,唯佛法王住究竟王三昧。毘盧遮那法身,橫周法界,豎極菩提,大功圓滿,勝用具足」。

五、通諸位論粗妙者

1)諸位粗妙:

粗:

1人天小草位:不動不出

2聲聞緣覺中草位:智不窮源,恩不及物

3三藏菩蕯上草位:滅色為拙

4通教小樹位:功齊界內

妙:

別教大樹位:俱有界外功用

別教對圓教:

別教:曲徑迂迴所因處拙

圓教實位:直門

 

小草止免四趣,不動、不出。

中草雖復動、出,智不窮源,恩不及物。上草雖能兼濟,滅色為拙。

小樹雖巧,功齊界內,故其位皆麁。

大樹實事,同緣中道,皆破無明,俱有界外功用,故此位為妙。

而別教從方便門,曲逕紆迴,所因處拙,其位亦麁。

圓教直門,是故為妙。

又,三藏菩薩,全不斷惑,望圓教五品,有齊有劣:同不斷惑,是故言齊;五品圓解常住,彼全不聞常住,是故為劣。

若三藏佛位,斷見、思盡,望六根清淨位,有齊、有劣:同除四住,此處為齊;若伏無明,三藏則劣。佛尚為劣,二乘可知。

當知,三草蒙籠,生用淺短,故其位皆麁。

若乾慧地、性地,望五品位,有齊、有劣,例前。

若八人、六地,見、思盡,七地修方便,至佛斷習盡,望圓教似解,有齊、有劣,例前可解當知。

小樹之位,未有干雲婆娑之能,是故皆麁。

若別教十信望五品位,有齊、有劣:同未斷惑,是故為齊;十信歷別,五品圓解,此則為優。

別教十住斷通見、思,

十行破塵沙,

十迴向伏無明,秖與圓家十信位齊優劣。若登地破無明,秖與圓家初住齊。何者?若十地十品破無明,圓家十住亦十品破無明。設開十地為三十品,秖是圓家十住三十品齊。若與為論,圓家不開十住,合取三十心為三十品,與別家十地三十品等者,則十地與圓家十迴向齊。若奪而為論,

別家佛地與圓家初行齊;與而為論,別家佛地與圓家初地齊。故知,別教權說判佛則高;望實為言,其佛猶下。譬如邊方未靜,授官則高;定爵論勳,置官則下。

別教權說,雖高而粗;圓教實說,雖低而妙,此譬可解。以我之因,為汝之果,別位則粗。當知大樹雖巨圍,要因於地,方漸生長。是知圓位從初至後,皆是實說。實伏、實斷,俱皆稱妙。「大論」云:「譬如有樹,名曰好堅。在地百歲,一出即長百丈,蓋眾樹頂。」此譬圓位也。

六明位興者

問:權位皆粗,佛何意說耶?

答:為諸眾生好樂不同,生善緣不同,知過改惡不同,當說取悟不同,是故如來種種諸說,皆有利益。

1若隨界內好樂,說前兩教位。

a說三藏位:生界內事善、破界內事惡、緣事入真

b說通教位:生界內理善、破界內理惡、緣理入真

2若隨界外好樂,說後兩教位。

a說別教位:生界外事善、破塵沙事惡、從事入中

b說圓教位:生界外理善、破無明理惡、緣理見中

為是義故,諸位得興,階差高下無量矣。

七明位廢者,理本無位,位為緣興。緣既迭興,位亦迭謝。非是《法華》始復廢也。須識諸破立意,不得妄破妄立。何者?元夫如來立三藏位,權生事善。事善既生,濟用若足,便須廢也。通、別位亦如是。此是如來破立之意。若《毘曇》、《婆沙》中明菩薩義,龍樹往往破之,謂其失佛方便,是故須破;申佛方便,是故須立。此是龍樹破立意。若常途大乘師,全不整理三藏,此則失佛方便。常途小乘師,探取經義,釋所弘之論,辨菩薩義。《毘婆沙》自說菩薩義,而不肯用。取大乘經,解三藏空、有二門,豈應相會?此有二過:一、埋佛方便。二、彰論主不解菩薩義。是故須破。

縱令引經釋大乘義,是何等大乘?

1若作通教大乘者,三乘同入真諦,至佛亦然。那得八地觀中道、破無明?作通義不成,是故須破。

2若作別教大乘義者,始從初心與二乘異,那得六地將羅漢齊?作別義不成,是故須破。

3又,別是方便,執權謗實,是故須破。

往者,人往義定,今窺見其過,是故須破。

申佛方便,復應須立,即是今時破立之意。

4而圓教起自一師,超三權、即一實。境、智、行、位,不與前同。若文理有會,夷塗共遊,失旨乖轍,請從良導。先敘此意,次明廢位也。

 

a若佛赴機,興廢破立者,如《無量義經》云:「無量法者,從一法生,所謂二道、三法、四果。」二道者,即頓、漸也。三法者,即三乘也。四果者,四位也。此無量法,從一法生。何者?二道既是頓、漸,頓即大道,日照高山,且置未論。今明漸道之初,即三藏教。教云:求佛當三阿僧祇劫修六度行,百劫種相,乃可得佛。欲令生事善,故作是說。欲求佛者,改惡從善,善立教廢。即便破曰:豈有菩薩不斷結惑,而得菩提?毒器不任貯食,此教即廢,行、位皆廢。本望果行因,無果可望,佛智、佛位俱廢。

 

b若約二乘辨廢者,本令事行調心,從拙度見真,見真已,教意即足,是故析教廢。為此諸義,故言廢藏、立通。元稟通教,不學三藏者,不於此人論廢。立通之意,為生理善,體法斷惑,從巧度入真,教意即足。智者見空,復應見不空,那得恒住於空?通教則廢,菩薩行、智悉廢,佛智位亦廢。二乘但教廢,餘者,。此通教,通通、通別。共般若意,如上說。不共般若意,則有不廢。故知成論、地論師,秖見共般若意,不見不共意。中論師得不共意,失共意。通教既具兩意,於通菩薩及方便聲聞,即是廢義;住果聲聞,未是廢義;不共菩薩則不廢義。

c若別起時,生界外事善。若破無知塵沙,事善既成,教意即足,復須破。此隨他意語,是故別教教廢,地前行位悉廢,地上位及佛位皆廢高歸下,是故廢別立圓。

d圓八番位皆是實位,故不須廢。《大經》云:「一切江河,悉有迴曲。一切叢林,必有樹木。」諸教隨情,故有迴曲。三草二木是佛方便,故非真實,宜須廢位。金沙大河直入西海;金銀之樹悉是寶林。非曲,是直,是故不廢。昔從頓出漸,漸不合頓。引漸入頓,處處須廢。今已會頓,頓何須廢?文云:「始見我身」。是故一教不廢。又云:「但說無上道」,此道不廢。「昔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三乘不合,欲令三合一,處處須廢。今會三歸一,同乘一乘,是故一行不廢。

e昔四果隔別,謂羅漢、辟支佛、菩薩習果、方便佛果。又四佛為四果。欲合此果,處處須廢。今草庵已破,化城又滅,同至寶所,是故一果不廢。若從是義,三廢、一不廢。然三教有廢、有不廢。何者?從得道夜至泥洹夜,所說四《阿含經》,結為聲聞藏,初教何曾廢?成前人事善,逗後人事善,故有廢、有不廢。通教成前逗後,亦如是。別教成前逗,後亦如是。

f圓教有立、有不立。初照高山,已自是立,於三藏者不立。文云:「始見我身,入如來慧。」即是前立。學小者,今入佛慧,即是後立。中間可知。諸行智有廢、有不廢。諸果位有廢、有不廢。

g若歷諸味,乳味有兩教:一教行位,亦廢、亦不廢:一教行位,不廢。酪教行位,有廢、有不廢。生蘇四教:三教行位,有廢、有不廢;一教行位,不廢。熟蘇三教:兩教行位,有廢、有不廢;一教行位,不廢。《法華》三教行位皆廢,一教行位不廢。但說無上道,同乘一寶乘,俱直至道場,故三義皆不廢。《無量義》云:「二道、三法、四果」不合,至《法華》皆合,故不論廢。成道已來,四十餘年,未顯真實,《法華》始顯真實。相傳云:佛年七十二歲。說《法華經》。

h又教廢、行位不廢。行位廢、教不廢。俱廢、俱不廢。

云何教廢、行位不廢?住果聲聞,猶在草庵,行位不廢,而教廢也。

云何行位廢、教不廢?利根密益,不待廢教,早休行位者是也。

云何俱廢?三藏菩薩是也。

云何俱不廢?逗後緣者是也。通教、別教例此可解。

I 若就施權,三教行位立、一不立;若就廢權,三教行位廢,而一不廢;若就利根,一立、三不立;若就鈍根,三立、一不立;若就轉鈍為利,一立、三不立;利鈍合論,亦立、亦不立,亦廢、亦不廢;若就平等法界,非立、非不立,非廢、非不廢。

j又廢教、更聞教,自有廢教不更聞教,自有不廢教更聞教,自有不廢教不更聞教。云何廢教更聞教者?如廢六度事善,更聞亡三理善。

云何廢教不更聞教?如住果二乘,廢教已,入滅。

云何不廢教更聞教?如逗次第學者,方等中並聞小大名者。

云何不廢不更聞?未廢教而密入者。

k又廢智、更修智,不廢智、更修智,廢智、不修智,不廢智、不修智。

云何廢智、更修智?三藏菩薩廢己智,更修無生智。

云何不廢智、更修智?住果聲聞,不廢己智,薳復遊觀,學無生智,實不用巧智斷結也。又次第習者是也。

云何不廢智、不修智?亦是住果聲聞,生滅度想,不肯修大也。如四弟子領解云:「我昔身體疲懈,但念空無相願,於菩薩法,都無願樂之心」者是也。及更逗後緣者是也。

云何廢智、不修智?廢三藏智菩薩,退為諸惡者是也。亦是廢智已,密入頓中,不修方便智是也。

l又廢位、更入位,廢位、不入位,不廢、不更入,不廢而入。云何廢位更入位?三藏菩薩,廢不斷惑位,入斷惑位。

云何廢位不更入位?謂廢位密悟頓者,不入次第位也。

云何不廢位不更入位?謂住果二乘是也。

云何不廢位而更入位?謂逗後緣者,亦是未廢密悟而入上位也。通教、別教,智位料簡。亦應如此。

問:廢更修,可有益,廢不更修,有何益?

答:自有廢修得益。自有訶廢,聞雖不修,而有恥小鄙劣,折其取證之心,亦是有益。又,齊其斷結,謂言無益,迴心入大,即是得益。

 

八開粗位、顯妙位者:

1)若破三顯一,相待之意,可得如前。即三是一,絕待之意,義則不爾。何者?昔權蘊實,如華含蓮;開權顯實,如華開蓮現。離此華已無別更蓮;離此粗已無別更妙。何須破粗往妙?但開權位即顯妙位也。

2)開生死粗心者,明凡夫有反復,易發菩提心。生死即涅槃,無二無別,即粗是妙也。若始從凡夫,發析、體、別、圓四心者,亦是四位初心。皆是因緣所生心,即此因緣,即空、即假、即中,與圓初心無二無別。諸初心是乳顯妙,即是置毒乳中,即能殺人。殺有奢促,若按位而妙,即成假名妙。若進入方便,成相似妙。若進入理,即成分真妙。

3)若開六度權位行者,檀即因緣生法,即空、即假、即中。開檀得見佛性,乃至般若亦復如是。亦名置毒乳中,即能殺人。按位即假名妙。若進方便,成相似妙。若進入理,成分真妙。方便聲聞未入位者,開權顯實亦如是。

4)三藏斷結位,若未開權,永無反復,如焦種無芽。今開析空,即假、即中,如置毒酪中,亦能殺人。按粗即妙,是相似位。若進入,隨位判妙也。

5)次、開通教二乘、菩薩,亦如是。出假菩薩位者,決了此假,假即是中,如置毒生蘇,而能殺人。按粗即妙,是相似位。若進入,隨位判妙。

6)若開別教十信位者,同前。

若開十住者,同二乘。

若開十行位者,同通教出假菩薩。

若開十迴向、伏無明位,即此而中,是名置毒熟蘇,即能殺人。按粗即妙,是相似位。若進入,隨位判妙。

7)若登地之位不決了者,秖是拙度之位。今決此權,令得顯實,即是置毒醍醐而殺於人。

8)按粗即妙,是十住位。若進入,隨位判妙。若決諸權,或按位妙,或進入妙,無粗可待,同成一妙,其義已顯。今更譬說,譬如小國大臣,來朝大國,失本位次,雖預行伍,限外空官。若大國小臣,心膂憑寄,爵乃未高,他所敬貴。諸教諸位,決粗入妙,雖得入流,欲比圓教八妙,猶是從鈍中來。圓教發心,雖未入位,能知如來祕密之藏,即喚作佛。初心尚然,何況後位乎!

九、引《涅槃》五譬,成四教位。

1)若不將四教釋譬,譬不可解。若非五譬判四教位,取信為難。若信經文,則位義易曉。解諸位意,彼譬冷然。彼此相須,可謂兼美者也。彼文云:「凡夫,如乳。須陀洹,如酪。斯陀含,如生蘇。阿那含,如熟蘇。阿羅漢、支佛、佛,如醍醐。」此譬三藏五位。何者?凡夫全生,未能除惑,菩薩亦爾,但得如乳。須陀洹破見,革凡成聖,如乳變為酪。斯陀含侵六品思,故如生蘇。阿那含欲界思盡,故如熟蘇。阿羅漢、支佛、佛,皆斷三界見思盡,故同稱醍醐。故《釋論》云:「聲聞經中,稱阿羅漢地為佛地。故共為一味也。」

問:此經以三藏菩薩為上草。彼經云何以菩薩為乳味?

答:經取化他邊強,喻之上草。此中自證力弱,同凡夫為乳味。

三十二云:「凡夫如雜血乳;須陀洹、斯陀含如淨乳;阿那含如酪;阿羅漢如生蘇;支佛、菩薩如熟蘇;佛如醍醐。」此譬通教五位也。

凡夫不斷惑,乳猶雜血。二果侵思未多,同初果如乳。三果欲思已盡,故如酪。四果見思俱盡,如生蘇。支佛智利侵習,小勝聲聞,故共菩薩如熟蘇。十地名佛地,即是醍醐。

前以菩薩同凡味,故知是三藏。今以菩薩同支佛,故知是通。若不作通釋譬義,何由可解。

十、明妙位始終者,真如法中無詮次,無一地、二地,法性平等,常自寂然,豈應分別初後始終?良由平等大慧,觀於法界無有若干,能破若干無明,顯出無若干智慧。約此智慧,無始而始,即是初阿;無終而終,即是後茶;無中而論中,即是四十心。雖復差別,則無差別,故名不思議位也。如下文云:「聲聞、緣覺如竹林,新發、不退菩薩等,皆不能知,除諸菩薩眾信力堅固者。」聲聞、緣覺所不能知,此簡三藏、通教兩種二乘也。三藏菩薩,緣真不及聲聞,聲聞尚不知,此菩薩那得知?通教菩薩入真之智,與二乘不殊,二乘不知,彼菩薩亦不知。

 

今標二乘不知,兩處菩薩亦不能測。發心不知,即指別教十信;不退不能知,即指別教三十心。十住,位不退。十行,行不退。十迴向,念不退。此三不退皆不能知。三藏中不退,尚不及二乘;通教中不退,止等二乘,二乘不知,豈重舉菩薩?今標發心不退者,則擬別教中人也。

 

信力者,是假名位。堅固者,是鐵輪位。如此等位,聞經即解,故得為妙,似位之始也。初開佛知見,乘是寶乘,遊於東方,即是真位之始也。三方是中位,直至道場,過茶無字可說,即是終位也。

 

如此諸位,乘何等乘?乘有三種:謂教、行、證。若言是乘,從三界出,到薩婆若中住。住有二義:一、取證故住,即通教意也。二、所乘極故住,即別、圓意也。初心憑教所詮,信教立行,得出三界。無明未破,未有所證,故不見真。但乘教乘,來至此耳。我圓教中,其誰是耶?謂五品弟子,能善發大心,長別三界苦輪海,即其人也。教乘既息,證乘未及,以似解慧,進修眾行,則以行為乘,從方便三界中出,到初住薩婆若中住。我圓教中,其誰是耶?謂十信心六根淨者,即其人也。初住乃至等覺,更增道損生者,此以證為乘,從因緣三界乃至無後三界中出,到妙覺中,過茶無字可說,故言到薩婆若中住。前來諸乘,猶有上法,不得稱住。茶無上法,是故言住。住無住處,即妙位之終。

復次,別教十住破見思,是行三百由旬,十行破塵沙為四百,十迴向伏無明為五百。十地斷無明,此分見中道,即為寶所也。

圓教六根清淨時,是行四百。破無明入初住,是行五百。二乘聞經,破無明惑,開佛知見,得記作佛者,即是決了諸麁位,過五百由旬,來入初住。即是妙位之始,得於證乘,遊於東方也。若至本門中增道損生,更乘證乘,遊於南方,是進入十行位也。西方是進入十迴向。北方是進入十地也。又如文云:「說是如來壽命長遠時,六百八十萬億那由他恒河沙人得無生法忍」,即是十住。「復千倍菩薩,得聞持陀羅尼」,即十行。「復有一世界微塵數菩薩,得樂說辯才」,即十迴向。「復有一世界微塵數,得旋陀羅尼」,即初地。「三千大千微塵,得不退」,即二地。「二千國土微塵,能轉清淨法輪」,即三地。「小千國土微塵,八生當得菩提」,即四地。七生當得,即五地。六生當得,即六地。五生當得,即七地。「四生當得」,即八地。「三生當得」,即九地「二生當得」,即十地。「一生當得」,即等覺。過此一生,即是過茶無字,即是妙覺地,妙位之終也。

將前列位中,引《法華經》文,入此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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