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宗(215問之一之5a)
(4)位妙:
約藥草喻品明六位:人天位(小藥草)、聲聞緣覺位(中藥草)、六度菩蕯位(上藥草)、通菩蕯位(小樹)、別通菩蕯位(大樹)、圓教位(最實事,如一地一雨)
第四明位妙者(一)
第四明位妙者
諦理既融,智圓無隔,導行成妙。三義已顯,體、宗、用足。更明位妙者,行之所階也。
(1)今〈藥草喻品〉但明六位:
1.文云:「轉輪聖王、釋、梵諸王,是小藥草。
2.知無漏法,能得涅槃…,獨處山林,…得緣覺證,是中藥草。
3.求世尊處,我當作佛,行精進定,是上藥草。
4.又諸佛子,專心佛道,常行慈悲,自知作佛,決定無疑,是名小樹。
5.安住神通,轉不退輪,度無量億百千眾生…,是名大樹。」
6.追取長行中「一地所生,一雨所潤」,及後文云:「今當為汝說最實事」以為第六位也。
前三義是藏中位;
小樹是通位;
大樹是別位;
最實事是圓位也。
1. 小藥草位:人主位、天乘位。
a人主位:1鐵輪王、2銅輪王、3銀輪王、4金輪王
b天乘位:
1須彌四天:持鬘天、迦留波羅天、常恣意天、箜篌天
2日行天
3清淨天
4兜率天
5涅摩地
6婆羅尼蜜
(一)小草位者,人天乘也。
輪王是人主位,釋梵是天主位,皆約報果明位。果義既有優劣,當知修因必有淺深。人位因者,即是秉持五戒,
略為四品:下品為鐵輪王,王一天下。
中品為銅輪王,王二天下。
上品為銀輪王,王三天下。
上上品為金輪王,王四天下。
皆是散心持戒,兼以慈心勸他為福故,報為人主,飛行皇帝,四方歸德,神寶自然應也。
天乘位者,修十善道,任運淳熟,通是天因,加修禪定,進升上界。三界天果,高下不同,修因必深淺異也。
1.2迦留波陀天,此言象跡,亦有十處。
1.3第三天,名常恣意,十住處。
1.4第四、名箜篌天,有十住處。
2. 日行天,遶須彌山,住於宮殿。外道說為日曜及星宿,略說三十六億。昔持七戒,令得增上果。
不殺戒,生四天處。不殺、不盜,生三十三天。加不婬,生焰摩天。加不口四過,生兜率天。又加世間戒,復信奉佛七戒,生化樂、他化兩天。所持戒轉勝,天身福命轉勝。又隨心持戒,思心勝者,其福轉勝。
三十三天者,一名住善法堂天。昔持七戒,堅固無嫌,施四果、病人、父母、入滅定人。慈、悲、喜、捨,與怖畏壽命,生善法堂天,作釋迦提婆,姓憍尸迦,名能天主。有九十九那由他天女為眷屬,心無嫉妬,善法堂廣五百由旬。
3. 第三、名清淨天,焰摩天王名牟修樓陀,身長五由旬。百千帝釋和合所不及。
4. 第四、兜率陀,此云分別意宮。其王名刪鬪率陀。
5. 第五、涅摩地,此云自在,亦名不憍樂。
6. 第六、名婆羅尼蜜,此云他化自在。色、無色不復書。小藥草竟。
(二)中藥草位:七賢位、七聖位、辟支佛位。
(1)七賢位:
1.外凡:
a五停心
b別相念處
c總相念處
2.內凡:
a煖法
b頂法
c忍法
d世第一法
(2)七聖位:
1隨信行位:入見道(初果)
2隨法行位:道(初果)
3信解位:信行人入修道-初果、二果、三果
4見得位:法行人入修道(三果)
5身證位:信解位-修道(三果)
6時解脫羅漢位:信行鈍根-無學道(四果)
7不時解脫羅漢位:法行利根-無學道(四果)
中藥草位者,即二乘也。此就習果判位。
今略出有門中草之位:初:明七賢,次:明七聖位。
(1)七賢者:一、五停心。二、別相念處。三、總相念處。四、煗法。五、頂法。六、忍法。七、世第一法。通稱賢者,隣聖曰賢。能以似解伏見,因似發真,故言隣聖。
一、初賢位者,謂學五停心,觀成,破五障道,即是初賢位。所以者何?若定邪聚眾生,不識三寶、四諦,貪染生死。若人歸依三寶,解四真諦,發心欲離生死、求涅槃樂。五種障道,煩惱散動,妨觀四諦。今修五觀成就,障破道明,行解相稱,故名初賢。
二、別相念處位者,以五障既除,觀慧諦當能觀四諦,而正以苦諦為初門,作四念處觀,破四顛倒。
若慧解脫根性人,但修性四念處觀,破性執四倒。
若俱解脫人,修共四念處觀,破事理四倒。
若無疑解脫根性人,修性、共、緣三種四念處,破一切事、理、文字等四顛倒。善巧方便,於念處中,有四種精進,修四種定,生五善法,破五種惡,分別道用,安隱而行,能觀四諦,成別相四念處位也。
三總相四念處者,前已別相念慧破四顛倒,今深細觀慧,總破四倒。或境總觀總,境別觀總,境總觀別。或總二陰、三陰、四陰、五陰,皆名總相觀。是中,亦巧方便,能生正勤、如意、七覺、八道,疾入後法,故名總相念處位也。
四、煗法位者,以別、總念處觀故,能發似解十六諦觀,得佛法氣分。以四諦慧,集眾善法,善法熏積,慧解得起,故名煖也。即是內凡初位,佛弟子有、外道則無,是名煗法位。
五、頂法者,似解轉增,得四如意定。十六諦觀,轉更分明。在煗之上,如登山頂,觀矚四方,悉皆明了,故名頂法。
六、忍法位者,亦是似解增長。五種善法,增進成根。於四諦中,堪忍樂欲,故名忍法位。下、中二忍,皆名忍位。
七、世第一法位者,即是上忍一剎那,於凡夫所得最勝善根,名為世間第一法也。上「智妙」中,已略說竟。
七、聖位者:一、隨信行。二、隨法行。三、信解。四、見得。五、身證。六、時解脫羅漢。七、不時解脫羅漢。
通名聖者,正也。苦忍明發,捨凡性,入聖性。真智見理,故名聖人。
一、隨信行位者,是鈍根人,入見道之名也。非自智力,憑他生解。是人在方便道,先雖有信,以未習真,信不名行。行以進趣為義。從得苦忍真明,十五剎那進趣見真,故名隨信行位也。
二、隨法行位者,即是利根入道之名也。利者,自以智力見理斷結。在方便道,能自用觀觀四真諦法,但未發真,不名為行。因世第一法發苦忍真明,十五剎那進趣見真,故名隨法行位也。
三、明信解位者,即是信行人,入修道,轉名信解人也。鈍根憑信,進發真解,故名信解。是人證果有三,謂三果。
證初果者,第十六道,比智相應,即證須陀洹。須陀洹,此翻修習無漏。《成論》明:「猶是見道數人」明證果即入修道,用此明修習無漏義便。
若見道所斷,略言三結盡,廣說八十八使盡。七生在,終不至八(云云)。
次、明證二果,即有二種:一、向。二、果。向者,從初果心後,更修十六諦觀,七菩提行現前,即此世無漏、斷煩惱。一品無礙,斷欲界一品煩惱,乃至斷五品,皆是於向,亦名勝進須陀洹。約此論家家也。
二果者,若斷六品盡,證欲界第六品解脫,即是斯陀含果也。天竺云薄,薄欲界煩惱也。
次、明證阿那含,亦有二:一、向。二、果。
向者,若斷欲界七品,乃至八品,皆名為向,亦名勝進斯陀含。約此說一種子也。
果者,九無礙斷欲界,若證第九解脫,即名阿那含果也。天竺云不還,不還生欲界也。
復次須陀洹,有三種:一、行中須陀洹,即是向也。二、住果,正是須陀洹也。三、勝進須陀洹,亦名家家,即是斯陀含向也。斯陀含,但有二種:一、住果。二、勝進。
勝進亦名一種子,即阿那含向也。阿那含亦二種:一、住果。二、勝進。勝進那含斷五上分結,謂色、無色染等,即阿羅漢向也。羅漢但有一,謂住果也。
復次,超果者,凡夫時斷欲界六品乃至八品盡,來入見道,發苦忍真明。十五心中,是斯陀含向;
十六心,即證斯陀含果也。
若凡夫時,先斷二界九品盡,乃至無所有處盡,後入見諦十五心,名阿那含行。第十六心即證那含果,此名超越人,證後二果也。是信解雖是動,根性不同,謂:退、護、思、住、進也。
若證阿那含,各復有五及七種般、八種般。
五種般者:中般、生般、行般、不行般、上流般也。
七種者,開中般為三種也。
八種般者,五如前,更有現般、無色般、不定般。
四、明見得位者,法行人轉入修道,名為見得。是利根人,自以智勳,見法得理,故名見得。
是人在思惟道,次第證三果,超越二果,亦如信解中分別。但以利根,不藉聞法,不假眾具,自能見法,得理為異也。
見得但是不動根性。若證阿那含果,亦有五種、七種、八種般不同也。
五、明身證位者,還是信解、見到二人,入思惟道,用無漏智,斷上下分結,發四禪、四無色定。即是用共念處,修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入九次第定。三空事、性兩障先已斷盡,又斷非想事障,滅緣理諸心、心數法,入滅盡定。得此定故,名身證阿那含也。
何者?入滅定似涅槃法,安置身內,息三界一切勞務。身證想受滅,故名身證也。
若約初果解身證者,但以先於凡夫,用等智斷結,得四禪、四無色定,後得見諦,第十六心,證那含果,即修共念處,還從欲界修背捨、勝處、一切處,入九次第定身證也。
是阿那含有二種:一、住果、但是阿那含也。二、帶果行向、即是勝進阿那含也,亦是羅漢向攝。《釋論》云:「那含有十一種:五種正是阿那含,六種阿羅漢向攝。」
此身證者,即是勝進,為羅漢向攝。五種、七種般,皆有上流般。八種般,但有現般、無色般也。《毘曇》分別那含,有一萬二千九百六十種。
六、明時解脫羅漢者,是信行鈍根,待時及眾緣具,方得解脫,故名時解脫羅漢。羅漢,此無翻,名含三義:殺賊、不生、應供也。位居無學。
羅漢有五種:隨信行生,退法、思法、護法、住法、升進法也。
得盡智、無學等見也。
若用金剛三昧,於非想九品惑盡。次一剎那,證非想第九解脫,成盡智。次一剎那,得無學等見也。或彼時退故,不說得無生智。此五種阿羅漢,是信種性,根鈍,因中修道,必假衣、食、床具、處所、說法、及人,隨順善根增進,不能一切時所欲進也。
是五種各有二種:不得滅盡定,但是慧解脫;
得滅盡定,即是俱解脫。
若不得滅盡定,是人因中偏修性念處。
若得滅盡定,是人因中修性共也。
證果時,三明、八解,一時俱得,故名俱解脫也。
七、不時解脫羅漢者,即是法行利根,名不動法阿羅漢也。此人因中修道,能一切時,隨所欲進修善業,不待眾具,故名不時解脫。是人不為煩惱所動,故名不動。不動是不退義。成就三智:謂盡智、無生智、無學等見。能用重空三昧,擊聖善法,以定捨定,故言能擊。
是不動羅漢亦有二種:一、不得滅盡定,但名慧解脫。二、得滅盡定,即是俱解脫。
若聞佛說三藏教門,修緣念處,即發四辯,名無疑解脫。是名波羅蜜聲聞,能究竟具足一切羅漢功德也。名沙門那,沙門那者沙門果也。
明辟支佛位者,此翻緣覺。此人宿世福厚,神根猛利,能觀集諦以為初門。《大論》稱獨覺、因緣覺。
若出無佛世,自然悟道,此即獨覺;若出佛世,聞十二因緣法,稟此得道,故名因緣覺。
獨覺生無佛世,有小、有大。若本在學人,今生佛後,七生既滿,不受八生,自然成道,不名為佛,亦非羅漢,名小辟支迦羅。論其道力,不及舍利弗等大羅漢。二者、大辟支迦羅,二百劫中作功德身,得三十二相分,或三十一、三十、二十九,乃至一相。福力增長,智慧利,於總相、別相,能知、能入。久修集定,常樂獨處,故名大辟支迦羅也。
若就因緣論小大者,亦應如是分別。此人根利,不須制果,能斷正使,又加侵習,譬如身壯,直到所在,不中止息,故不制果,是名中草位竟。
上草位:
第一阿僧祇刼:五停心、別相念處、總相念處
第二阿僧祇刼:煖法
第三阿僧祇刼:頂法
上草位者,即是三藏菩薩位也。此菩薩從初發菩提心,起慈悲誓願,觀察四諦,以道諦為初門,行六波羅蜜。
a從初釋迦至罽那尸棄佛時,名第一阿僧祇劫。
常離女人身,亦不自知當作佛、不作佛。準望二乘位,應在五停心、別相總相念處位中,以慈悲心,行六度行也。
b從罽那尸棄佛至然燈佛時,名第二阿僧祇劫。爾時雖自知作佛,而口不說,準望此位,應在煗法位中,即是性地、順忍,初心之位。既有證法之信,必知作佛。
而用煗解,修行六度,心未分明,故口不向他說也。
c從然燈佛至毘婆尸佛時,名第三阿僧祇劫。是時內心了了,自知作佛,口自發言,無所畏難。準此位,應在頂法位中,修行六度,四諦解明,如登山頂,了見四方,故口向他說也。
d若過三僧祇劫,種三十二相業者,準此是下忍之位。用此忍智,行六度成百福德,用百福成一相因,於下忍之位,人中佛出世時得種也。
若坐道場時,位在中忍、上忍。從上忍,一剎那入真,三十四心斷結,得阿耨三菩提,則名為佛。爾前則是三藏菩薩上草之位也。
小樹位者,即是通教,明三乘之人,同以無言說道,斷煩惱,入第一義諦。
體法觀慧不異,但智力強弱之殊,煩惱習有盡、不盡為異耳。
先明三乘共十地位,次簡名別義通。
一、乾慧地者,三乘之初,同名乾慧,即是體法,五停心、別相總相四念處觀。事相不異三藏。此三階法門,體陰、入、界如幻如化,總破見、愛八倒,名身念處。受、心、法亦如是。住是觀中,修正勤、如意、根、力、覺、道。雖未得煗法相似理水,而總相智慧深利,故稱乾慧位也。
二、性地位者,得過乾慧,得煗已,能增進初、中、後心,入頂法,乃至世第一法,皆名性地。性地中,無生方便,解慧善巧,轉勝於前,得相似無漏性水,故言性地也。
三、八人地位者,即是三乘信行、法行二人,體見假以發真斷惑,在無間三昧中,八忍具足,智少一分,故名八人位也。
四、見地位者,即是三乘同見第一義無生四諦之理,同斷見惑八十八使盡也。
五、薄地位者,體愛假即真,發六品無礙,斷欲界六品,證第六解脫,欲界煩惱薄也。
六、離欲地位者,即是三乘之人,體愛假即真,斷欲界五下分結盡,離欲界煩惱也。
七、已辦地位者,即是三乘之人,體色、無色愛即真,發真無漏,斷五上分結七十二品盡也。斷三界事惑究竟,故言已辦地。
八、辟支佛地位者,緣覺菩薩發真無漏,功德力大故,能侵除習氣也。
九、菩薩地位者,從空入假,道觀雙流,深觀二諦,進斷習氣色心無知,得法眼、道種智,遊戲神通,淨佛國土,成就眾生,學佛十力四無所畏,斷習氣將盡也。齊此名小樹位也。
十、佛地者,大功德力資智慧、一念相應慧,觀真諦究竟,習亦究竟。如劫火燒木,無復炭灰。如象渡河,到於邊底。雖菩薩、佛名異二乘,通俱觀無生體法,同是無學,得二涅槃,共歸灰斷,證果處一,故稱為通也。
二、簡名別義,通更為二:
初、就三乘共位中,菩薩別立忍名而義通。
二、用別教名,名別義通。通義已如前說。
別立者,別為菩薩立伏忍、柔順忍、無生忍之名也。
乾慧地,三人同伏見惑,而菩薩更加伏忍之名者,菩薩信因緣即空,而於無生四諦降伏其心,起四弘誓願。雖知眾生如虛空,而發心度一切眾生,是菩薩欲度眾生,如欲度虛空。故《金剛般若》云:「菩薩如是降伏其心,所謂滅度無量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次三誓願降伏其心,亦如是。是為菩薩在乾慧地,修停心、別相總相念處觀時,異於二乘,故別稱伏忍。
鐵輪位於通義,即是乾慧地、伏忍也。
三十心即望性地、柔順忍也。
八人地、見地,即是初歡喜地,得無生法忍也。故《大品》云:「須陀洹若智若斷,皆是菩薩無生忍也。」
薄地向果,向即是離垢地,果即是明地也。故《大品》云:「斯陀含智斷,是菩薩無生法忍也。」
離欲地向果,向即焰地,果即難勝地。故《大品》云:「阿那含智斷,是菩薩無生法忍。」
已辦地向果,向是現前地,果是遠行地。《大品》云:「阿羅漢智斷,是菩薩無生法忍。」
辟支佛地,即是第八不動地,侵習氣也。《大品》云:「辟支佛地智斷,是菩薩無生法忍。」
菩薩地即是善慧地。十地當知如佛地。
佛地如前說。此佛與三藏佛,亦同亦異。同八十年,同入真灰斷也。
異者,三藏因伏果斷,通佛因果俱斷。三藏一日三時照機,通佛即俗而真,照不須入也。
是則用別名辨位,名異義同,猶屬通教也。
大樹位(別教位):
1十信
2十住
3十行
4十回向
5十地
6等覺地-
7妙覺地
大樹位者,別教位也。此為三:
一、出經論不同。二、總明位。
三、別明位。此別教,名、義、理、惑、智、斷,皆別。此正約因緣假名、恒沙佛法、如來藏理、常住涅槃、無量四諦而論位次。
無量四諦,凡有四種:
有無量四諦,不伏破塵沙,亦不伏破無明;
有無量四諦,傍伏破塵沙,不伏破無明;有無量四諦,正伏破塵沙,亦伏無明;
有無量四諦,正伏破塵沙,亦伏破無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