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宗(215問之一之3)
第三、行妙者,為二:一、通途增數行,二、約教增數行。
一、通途增數行
夫行名進趣,非智不前。智解導行,非境不正。智目行足,到清涼池。而解是行本,行能成智,故行滿而智圓。智能顯理,理窮則智息。
妙行者,一行一切行。如經:「本從無數佛,具足行諸道。」又云:「無量諸佛所,而行深妙道。」又云:「盡行諸佛所有道法。」既具、復深、又盡。具即是廣,深即是高,盡即究竟。此之妙行,與前境、智,一而論三,三而論一。
前對境明智,今亦應對智明行。
《釋論》云:「菩薩行般若時,以一法為行,攝一切行;或無量一法為行,攝一切行。⋯或無量十法百千萬億法為行,攝一切行。」行雖眾多,以智為本。智如導主,行若商人。智如利針,行如長線。用此增數諸行,為前十如諦智所導,乃至一實諦智所導。若得此意,以正智導眾行入正境中,此義唯可懸知,不可載記。
二、約教增數者
(一)若三藏增數明行
(1)增一數明行者:即一行,不放逸心。
如《阿含》中,佛告比丘:「當修一行,我證汝等四沙門果,謂心不放逸。若能護心不放逸行,廣演廣布,則所作已辦,能得涅槃。」
所言廣演廣布者,以不放逸心,歷一切法,謂三界、六塵皆不放逸,得至涅槃。
(2)增二數明行者:
修止、修觀。
《阿含》云:「阿練若比丘,當修二法為行,謂修止、修觀。若修止時,即能休息諸惡,戒律威儀、諸行禁戒悉皆不失,成諸功德。若修觀時,即能觀苦,如實知之。觀苦集、苦盡、苦出要,如實知之,得盡漏,不受後有。怛薩阿竭亦如是修。」
(3)增三數明行者,謂戒、定、慧,此三是出世梯階,佛法軌儀。
「戒經」云:「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諸惡即七支過罪輕重非違,《五部律》廣明其相。如是等惡,戒所防止。諸善者,善三業,若散若靜、前後方便、支林功德,悉是清升,故稱為善。自淨其意者,即是破諸邪倒,了知世間、出世間因果,正助法門,能消除心垢,淨諸瑕穢,豈過於慧?佛法曠海,此三攝盡。
若得此意,四、五、六、七,乃至百千萬億法為行,攝一切行亦如是,是名下智導行也。
(二)通教增數行者:一切法皆一相。不定部帙判通教,但取三乘共學法門,指此為通耳。今且引《釋論》增數,以示其相。《論》云:「菩薩行般若時,雖知諸法一相,亦能知一切法種種相;雖知諸法種種相,亦能知一切法一相。⋯」
若火中有三大,三大應併熱。若三大在火中,二大遂不熱,則不名火。若三大併熱,則三大捨自性,皆名為火,無復三大。若言有三大,而細不可知,此與無何異?若可得,則知有細;若無粗,細亦無。如是,則火中諸相不可得,一切法相亦不可得。是故一切法皆一相。此以一相破異相,復以無相破一相,無相亦自滅,如前火木然諸薪已,亦復自燒。是為觀一切法一相,一相無相。如是無量一切法悉皆一相,一相無相。
(三)別教增數行者:一一行皆破無明。
如善財入法界中說於一善知識所,各聞一法為行,或如幻三昧,或投巖赴火,發菩提心等,種種一行,皆云:「佛法如海,我唯知此一法門,餘非所知。」乃至一百一十善知識,一一法門皆如是。是一一行皆破無明,入深境界。若二法、三法、百千萬億等法,亦應如是。
(四)圓教增數行者:十種行:
一行:一行三味
二行:止、觀
三行:聞、思、修(戒、定、慧)
四行:四念處
五行:五門禪(無常、苦、空、無我、寂滅)
六行:六波羅蜜(施、戒、忍、進、定、慧)
七行:七善法(時節善、義善、語善、獨一善、圓滿善、清淨調柔善、無緣慈善)
八行:八正道
九行:九種大禪(自性禪、一切禪、難禪、一切門禪、善人禪、一切行禪、除煩惱禪、此世他世樂禪、清淨淨禪)
十行:十境或十乘觀法。
1.一行法:如《文殊問經》明菩薩修一行三昧,當於靜室,結跏趺坐,繫緣法界,一念法界,一切無明顛倒永寂如空。此之一行,即是一切無礙人,一道出生死,一切諸法中,皆以等觀入,解慧心寂然,三界無倫匹,此乃一行攝一切行。
2.增二法為行,攝一切行,所謂止、觀。
3.增三法為行,攝一切行,謂聞、思、修,戒、定、慧。
4.增四法為行,攝一切行,謂四念處。
5.增五法為行,攝一切行,謂五門禪。
6.增六法為行,攝一切行,謂六波羅蜜。
7.增七法為行,攝一切行,謂七善法。
8.增八法為行,攝一切行,謂八正道。
9.增九法為行,攝一切行,謂九種大禪。
10.增十數為行,攝一切行,謂十境界,或十觀成乘等。
增百數、千萬億數、阿僧祇不可說法門為行,豈可具載?若得其意,例可解。
(五)判粗妙:
(1)然增數明行,為行不同,須判粗妙。
若三藏增數諸行,以生滅智導,但期出苦,止息化城,是故為粗。
1.通教增數諸行,體智雖巧,但導出苦,灰斷是同。
2.別教增數諸行,智導則遠,自淺階深,而諸行隔別,事理不融,是故為粗。
3.圓教增數諸行,行融智圓,是故為妙。
(2)經屬圓增數:
1.如《觀經》云:「於三七日,一心精進。」此就一法論行妙。
2.「若行、若坐,思惟此經。」此就二法論行妙。
3.「若聞是經,思惟修習,善行菩薩道。」此就三法論行妙。
4.「四安樂行」,此就四法論行妙。
5.「五品弟子」,此就五法論行妙。
6.「六根清淨」,此就六法論行妙。如是等待粗論妙也。
(六)開粗論妙
開粗論妙者,低頭舉手,積土弄砂,皆成佛道。雖說種種法,其實為一乘。諸行皆妙,無粗可待,待即絕矣。
三、約五數明行妙
又為二:先、明別五行,次、明圓五行。
(一)明別教五行:
有1聖行、2梵行、3天行、4嬰兒行、5病行。
(1)聖行有三行:
1.戒聖行:
1.1.自行五戒:
a具足根本業清淨戒
b前後眷屬餘清淨戒
c非諸惡覺覺清淨戒
d護持正念念清淨戒
e回向具足無上道戒
1.2.護他十戒:
a藏教:護持禁戒、清靜戒、善戒
b通教:不缺戒
c別教兼通教:不析戒、大乘戒
d圓教:不退戒、隨順戒、畢竟戒、具足諸波羅蜜戒
2.定聖行:世間禪、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
A世間禪:
a根本味禪:隱沒、有垢、無記。
即十二門禪,有:四禪、四等、四空定。
b根本淨禪:不隱沒、無垢、有記。
即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禪。
B出世間禪:觀禪、練禪、熏禪、修禪。
觀禪:九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
練禪:九次第定
熏禪:獅子奮迅三味
修禪:頂禪
C出世間上上禪:九種大禪
3.慧聖行:
a生滅四諦慧
b無生滅四諦慧
c無量四諦慧
d無作四諦慧
e二十五三味破二十五有
如《涅槃》云:「五種之行,謂聖行、梵行、天行、嬰兒行、病行。」聖行有三:戒、定、慧。如經:「菩薩若聞大涅槃,聞已生信,作是思惟:諸佛世尊,有無上道,有大正法、大眾正行。」從此立行。「若聞大涅槃」即是信果,亦是信滅。「有無上道」已去,是信顯果之行。「無上道」是信慧;「有大正法」是信定;「大眾正行」是信戒。是名信因、信道。
自傷己身及諸眾生,破戒造罪,失人天樂及涅槃樂,即是知集;
往來生死,受惡道報,即是知苦;
苦、集與戒、定、慧相違,即無道;
無道故,不得涅槃,則無滅。
菩薩欲拔苦、集,而起大悲,興兩誓願;欲與道、滅而起大慈,興兩誓願。發誓願已,次則修行。思惟在家逼迫猶如牢獄,不得盡壽淨修梵行;出家閑曠,猶若虛空。即棄家捨欲,白四羯磨,持性重戒、息世譏嫌等無差別,不為愛見羅剎毀戒浮囊,如《止觀》中說。因是持戒,具足根本業清淨戒、前後眷屬餘清淨戒、非諸惡覺覺清淨戒、護持正念念清淨戒、迴向具足無上道戒。
a根本者,十善性戒眾戒根本,為無漏心持,故言清淨。
An 前後眷屬餘清淨戒者,偷蘭遮等,是前眷屬;十三等是後眷屬;餘者非律藏所出,諸經所制者,如方等二十四戒之流,名為餘戒也。
此兩支屬律儀作法,受得之戒也。後三支非作法,是得法,得法時乃發斯戒也
c 非諸惡覺覺清淨戒者,即定共也。尸羅不清淨,三昧不現前。以戒淨故,事障除,發得未來;性障除,發得根本。滅惡覺觀,名定共戒也。
d護持正念念清淨戒者,即四念處。觀理正念,雖未發真,由相似念,能發真道,成道共戒,故名正念念清淨戒。
復次,定共戒依定心發,屬止善義。
道共戒依分別心發,屬行善義。
動、不動俱是毘尼。何者?戒論防止,得定共心,不復起惡;得道共發真,永無過罪,故俱是戒也。
e迴向具足無上道戒者,即是菩薩於諸戒中,具四弘、六度,發願要心,迴向菩提,故名大乘戒。
弘誓如前說。
六度者,厭惡出家,捨於所愛,即是檀;纖毫不犯,拒逆羅剎,即是尸;
能檢節身心,安忍打罵,名生忍;
耐八風寒熱貪恚等,名法忍;
愛見不能損,即是羼提;
守護於戒犯心不起,即是精進;
決志持戒,不為狐疑所誑,專心不動,名為禪;
明識因果,知戒是正順解脫之本,出生一切三乘聖人,非六十二見鷄狗等戒,名為般若。
又別發願,要制己心。寧以此身臥於熱鐵,不以破戒受他床席。
1十二誓願自制其心。又更發願,願一切眾生得護持禁戒,得清淨戒,善戒,不缺戒,不析戒,大乘戒,不退戒,隨順戒,畢竟戒,具足諸波羅蜜戒。以此十願,防護眾生。菩薩一持戒心,若干願行以莊嚴戒,諸餘行心亦應如是。
2然護他十戒,從自行五支中出:從根本、眷屬兩支出禁戒、清淨戒、善戒。何者?篇聚作法即是禁戒。禁戒若發無作,乃名清淨,清淨即止善:而言善戒,即是行善也。
3從非惡覺覺清淨戒,開出不缺戒。何者?雖防護七支,妄念數起,致有缺漏。若發未來禪,事行不缺;得根本禪,性行不缺。
4從護持正念念清淨戒,開出不析戒,即道共戒也。滅色入空是析法道共;今體法入空,故名不析。又內有道共;則戒品牢固,不可破析也。
5從迴向具足無上道戒,開出大乘、不退、隨順、畢竟、具足波羅蜜戒。言大乘者,菩薩持性重、譏嫌等無差別。自求佛道,性重則急;為化眾生,譏嫌則急;小乘自調,性重則急;不度他故,譏嫌則寬。菩薩具持兩種,故名大乘戒。
不退者,行於非道,善巧方便,婬舍、酒家非法之處,輒以度人,而於禁戒無有退失。如醫療病,不為病所污,故名不退。隨順者,隨物機宜,隨順道理,故名隨順戒。
畢竟者,竪究竟無上之法也。
具足波羅蜜者,橫一切圓滿,無法不備也。
6「大論」亦明十種戒:不破、不缺、不穿、不雜四種,即是《大經》根本支中,禁戒、清淨戒、善戒、不缺戒。
「論」隨道戒,即是《大經》護持正念支中不析戒也。
「論」無著戒,即是《大經》迴向支中不退戒。
「論」智所讚戒,即是《大經》大乘戒「論」自在戒,即是《大經》自在戒。「論」隨定戒,即是《大經》隨順戒。「論」具足戒,即是《大經》波羅蜜戒。《大經》明畢竟,《論》言隨定,此大同小異,於義無失。
7.「涅槃」欲辨菩薩次第聖行,故具列諸戒淺深、始終、具足。善能護持,即入初不動地,不動、不退、不墮、不散,是名戒聖行。戒聖行既從始淺以至於深,今仍判其粗妙。禁、淨、善三戒屬律儀,律儀通攝眾,故定尊卑、位次緒。雖有菩薩、佛等,不別立眾,故戒法是同,但以佛菩提心為異耳。故知律儀等三戒,三藏攝。
不缺是定共,根本禪是事,亦屬三藏攝,是故為粗。
不析戒是體法道共,即通教攝。大乘、不退等別教攝,亦兼於通。通有出假,隨機順理,於道不退。然依真諦,不及別人,別人為妙也。
隨順、畢竟、具足等,圓教攝。
不起滅定現諸威儀,不捨道法現凡夫事,故名隨順。
唯佛一人具淨戒,餘人皆名污戒者,故名畢竟戒。
戒是法界,具一切佛法、眾生法,到尸彼岸,故名具足波羅蜜戒。
定聖行者,略為三:一、世間禪。二、出世禪。三、上上禪。
一、世間禪
世禪復二:
(一)根本味禪:隱沒、有垢、無記。
(二)根本淨禪:不隱沒、無垢、有記。
(一)根本者,世、出世法之根本也。《大品》云:「諸佛成道,轉法輪,入涅槃,悉在禪中。」若能深觀根本,出生勝妙上定,故稱根本也。
隱沒者,闇證無觀慧也。
有垢者,地地生愛味也。
無記者,境界不分明也。
此有三品:謂禪也、等也、空也。即十二門禪也。
(1)根本味禪
初修方便,當善簡風喘,明識正息,安徐記數,莫令增減。若數微細,善解轉緣,調停得所,當證前方便法。或麁、細住,皆有持身法起,進得欲界定,或未到定。八觸發動,五支成就,是發初禪。《大論》云:「已得離婬火,則獲清涼定。如人大熱悶,入冷池則樂」(云云)。若欲進上離下者,凡夫依六行觀,佛弟子多修八聖種。
行者於初禪覺、觀支中,厭離覺、觀,以初禪為苦。麁、障二法動亂定心故苦:從二法生喜、樂,故麁;二法翳上定,故障。二禪異此,名勝、妙、出。總而言之,一、知過不受著,二、訶責,三、析破,得離初禪,是修二禪相。善巧攀厭,則內外皎然,與喜俱發,四支成就。故《論》云:「是故除覺、觀,得入一識處,內心清淨故,定生得喜樂」(云云)。二禪中,既離覺、觀,不得作方便。出定時,修習厭下進上,亦有六行,如棄初禪方法(云云)。爾時,泯然不依內外,與樂俱發,五支成就。故《論》云:「由愛故有苦,失喜則生憂,離苦樂身安,捨念及方便」(云云)。欲厭下進上,亦有六行,如前(云云)。善修故,心豁開明,出入息斷,與捨俱發,空明寂靜,四支成就。若能知樂患,見不動大安。憂喜先已除,苦樂今亦斷(云云)。
行人既內證四禪,欲外修福德,應學四等。此有通修、別修。通修者,《大論》云:「是慈在色界四禪中間得修。」此語則通。別修者,初禪有覺觀分別,修悲則易;喜支修喜易;樂支修慈易;一心支修捨易。復次,初禪修悲易:二禪修喜易:三禪修慈易:四禪修捨易。此則修四無量定之處所也。復次,修時緣前人離苦得樂,歡喜平等之相而入定。發時,內得喜樂平等之法,外見前人離苦得樂;或內得外不見、或外見內不得,分別邪正(云云)。
行人欲出色籠,修四空定。滅色存心,心心相依,故名四空。方便者,須訶色是苦本,饑渴寒熱,色為苦聚;讚空為淨妙,離諸逼迫,過一切色,與空定相應,不苦不樂,倍更增長。於深定中,唯見虛空,無諸色相,心無分散。復次,得空定故,出過色界,故名過一切色相;空法持心,種種諸色不得起,故名滅有對相;已得空定,決定能捨色法,不憶戀故,名不念種種色相(云云)。訶下攀上,皆有方便,委在《禪門》(云云)。根本味禪竟。
(2)根本淨禪
不隱沒、無垢、有記,與上相違。此又三品,謂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等也。
涅槃是妙,此六能通,故言六妙門。此三法為三根性,慧性多,為說六妙門,此一一門,於欲界中即能發無漏。若定性多,為說十六特勝。故下地不發無漏,上地禪滿乃能得悟。定慧性等,為說通明。通明觀慧深細,從下至上皆能發無漏。此是隨機之說,若作對治則復別途(云云)。若廣明修習,則攝一切諸禪。今但次第相生,一轍豎意。修此六門,修、證合論,則有十二法。佛言:「遊止三四,出生十二。」即此修數、證數,乃至修淨、證淨。
修數者,行人初調和氣息,不澁、不滑,安詳徐數,從一至十,攝心在數,不令馳散,是名修數。與數相應者,覺心任運,從一至十,不加功力,心自住數,息微心細,是名證數。若患數麁,當放數修隨,乃至淨亦各如是。然觀有三義:一、慧觀觀真。二、得解觀即假想觀。三、實觀。此中初用實觀,後用慧觀。
修實觀者,於定心中,以心眼諦觀此身,細微入出息相,如空中風;皮、肉、筋、骨三十六物,如芭蕉不實,內外不淨,甚可厭惡。復觀定中喜、樂等受,悉有破壞之相,是苦非樂。又觀定中,心識無常,剎那不住,無可著處。復觀定中善、惡等法,悉屬因緣,皆無自性。如是觀時,能破四倒;不得人我,定何所依?是名修觀。如是修時,覺息出入,遍諸毛孔。心眼開明,徹見身內三十六物,及諸蟲戶,內外不淨;眾苦逼迫;剎那變易;一切諸法,悉見無自性。心生悲喜,無所依倚。得四念處,破四顛倒。是名與觀相應,不能具記(云云)。佛坐樹下,內思安般,一數二隨等,正是此禪。十六特勝者,釋名(云云)。此從因緣得名。
修相者,知息入知息出者,此代數息,調息綿細,一心隨息,入時知從鼻至臍,出時知從臍至鼻,隨照不亂。知風、喘、氣為麁;知息為細。入麁即調令細,如守門人,知入知出,惡遮好進。澁滑、輕重、冷煖、久近、難易皆知。知息為命所依,一息不還即便命盡。覺息與命危脆無常,不生愛慢。知息非我,即不生見。若知息長短,對欲界定;知息遍身,對未到地。除諸身行,對初禪覺觀支;受喜對喜支;受樂對樂支;受諸心行對一心支。心作喜,即喜俱禪;心作攝,即二禪一心支。心作解脫,即三禪樂。觀無常,即四禪不動。觀出散,即空處。觀離欲,即識處。觀滅,即對無所有處。觀棄捨,對非想非非想處。觀棄捨時,即便獲得三乘涅槃。若橫論觀慧,即對四念處(云云)。
通明禪者,行者觀息、色、心三事無分別。諦觀出入息,入無積聚,出無分散;來無所經,去無履涉,如空中風,性無所有。息本依身,身本不有。先世妄想,招今四大,圍於虛空,假名為身:頭等六分,三十六物、四微一一非身。觀身由心,心由緣起,生滅迅速,不見住處相貌。但有名字,名字亦空。如是觀息、色、心,不得三性別異。既不得三事,即不得一切法,此是修相。
證者,內證真諦,空如觀解。次第通達此身色息分明,亦知世間天文地理與身相應,能具三界禪定,能知非想有細煩惱,破惑發真得三乘涅槃。悉在《禪門》。世間禪竟。
二、明出世間禪者,即有四種,謂觀、練、熏、修。
(1)觀者,謂九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通稱觀禪。
1.九想
a行人為破婬火,必須增想純熟。隨所觀時,與定相應。想定持心,心無分散,能除世間貪愛,破六種欲:有人著赤、白、黃、黑等色、或著相貌端嚴、或著威儀姿態、或著語言嬌媚、或著細滑肌體、或著可意之人。此六欲淵,沈沒行者。
b能修九想,除此六賊:死想破威儀、言語兩欲。脹想、壞想、噉想,破形貌欲。血塗想、青瘀想、膿爛想,破色欲。骨想、燒想,破細滑欲。九想通除所著人欲。又,噉想、散想,除著意人。此九既除於欲,亦薄嗔、癡,九十八使山動。雖是不淨初門,能成大事。如海中屍,依之得度(云云)。
2. 背捨名(云云)。背淨潔五欲,捨離著心,故名背捨。修者,行人持戒清淨,發大誓願,欲成大事,端身正心,諦觀足大指,想如大豆,黑脹[爾*皮]起。此想成時,更進如狸豆大;更如一指大;更如鷄卵大。次二指,三、四、五指。次觀趺底,踵、踝、𨄔、膝、髀、臗,悉見膖脹。次觀右脚,亦如是。復當想大小便道、腰、脊、腹、背、胸、脇,悉見腫脹。又觀右胛、臂、肘、腕、掌、五指,又頭、頷等。從足至頭,從頭至足,循身觀察,唯見腫脹,心生厭惡。復當觀壞、膿爛。大小便道,蟲膿流出,臭劇死狗。己身既爾,觀所愛人,亦復如是。內破見我,外破貪愛,久住觀察,除世貪愛。
次除卻皮肉,諦觀白骨。見骨色相異,謂青、黃、白、鴿,如是骨相亦復無我。得此觀時,名欲界定。
次觀骨青時,見此大地東西南北悉皆青相;黃、白、鴿色,亦復如是。此是未到之相。又觀骨人眉間出光,光中見佛,是初背捨成相。如是次第,乃至八背捨發相,具如《禪門》(云云)。
3. 八勝處者,初兩勝處位在初禪;三、四兩勝處位在二禪;後四勝處位在四禪。三禪樂多心鈍,故不立也。前背捨,緣中多少不得自在,是故勝處更深細觀察少多好醜,悉使勝知勝見,如快馬能破陣,亦能自制其馬(云云)。
4. 十一切處者,以八色兩心,更相淡入,廣普遍滿,轉變無礙,具如《禪門》(云云)。
(2)練禪者,即九次第定也。
上來雖得八禪,入則有間。今欲純熟,令從初淺極至後深,次第而入,中間無有垢滓間穢,令不次第者次第,故名次第。亦是無漏練於有漏,除諸間穬,故名練禪。亦是均調諸禪,令定、慧齊平無間也。《阿毘曇》明熏練,但言以無漏熏四禪。今以無漏通練八地,即是次第入無間三昧也。
(3)熏禪者,即師子奮迅三昧也。前是次第無間入,今亦是次第無間入,亦能次第無間出,除麁間及法愛味塵;猶如師子,能卻能進,奮諸塵土。行者入出此法,能遍熏諸禪悉令通利、轉變自在,如熏皮熟隨意作物。
(4)修禪者,超越三昧也。
近遠超入,近遠超出,近遠超住,是禪功德最深,故名頂禪。於諸法門,自在出入(云云)。
又,九次第定善入八背捨;奮迅善出八背捨;超越善住八背捨。善入、出、住百千三昧,即此意也。譬如畫師,五彩相淡,出無量色;如世間果,但以四大,出一切五陰。定法亦爾,但以觀、練、熏、修,出生一切神通變化,無種不備。《大經》云:「菩薩住禪得堪忍地。」地能持、能生。一一禪中,皆有慈悲、誓願、道品、六度諸行,無不具足。何者?若於戒、定中明觀慧,即共念處;單論觀,是性念處;通取戒、定等境、智、文字等,是緣念處。又不淨觀破淨顛倒,是身念處;觀諸禪中,心受苦樂,三世內外,受不可得,破樂顛倒,是受念處;觀諸禪心,以有心故,造作善惡,無心則無作者,破我顛倒,是法念處;觀心生滅,前後際斷,破常顛倒,是心念處。
復次,八背捨觀四念處、九次第定練四念處、奮迅熏四念處、超越修四念處。二乘為自滅度,修此五禪,成四枯念處,不名堪忍地。菩薩為化眾生,深觀念處,慈悲誓願,荷負眾生,成四榮念處,是摩訶衍,名堪忍地也。
問:無色無身,云何具四念處?答:
「毘曇」云:「無色有道共戒。戒是無作色,以無漏緣通故,此戒色隨無漏至無色也。」成論人云:「色是無教法,不至無色。」《舍利弗毘曇》云:「無色有色。」當知小乘明義,即有兩意。《大經》云:「無色界色,非諸聲聞所知。」若爾,四念處通無色,亦復何妨?問:諸禪中,但得明念處,尚無正勤,云何具道品?
答:約位為言,念處無後品;修行為義,念處具道品也。《大論》云:「初修善有漏五陰,於有為法中得正憶念,即念處智慧也。四種精進,即是正勤。定心中修,名如意足。五善根生,名為根。根增長,名為力。分別道用,名為七覺。安穩道中行,名八正道。」初善有漏中已能具此,何須見道方有八正?若念處既具三十七品者,煖、頂等例然。觀禪既爾,練、熏、修等亦然。
然菩薩於一一禪中,隨所入法門,慈悲眾生,如父母得食,不忘其子。愍傷痴闇,不從內自求樂,從他外求,耽荒五欲,求苦得怖失憂,諸欲無樂,為此起悲。夫欲患如是,何能去之?得禪定樂,則不為所欺,是故起慈。有四弘誓也。
又諸禪中修六度者,眾生縛著世間,生活業務不能暫捨。菩薩棄之,一心入禪,是名檀。若不持戒,禪定不發;又入禪時,雜念不起,任運無惡是尸。拘檢身口,捍勞忍苦,制外塵不著,抑內入不起,是為忍。初中後夜,繫念相續,行住坐臥,心常在定,間念不生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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